清明節婆家所有人都去掃墓,讓我在家準備三桌飯菜,我可不慣著

投稿人:李女士(聲明:本文非我自己的經歷,是根據講述人的話語整理)

我嫁給丈夫10年,待婆婆如親媽一般。

可最近我卻陷入了迷茫之中,開始反思我的婚姻,是不是一個錯誤。

這次清明節之後,我終於看透了婆婆對我的態度,再也不慣著她!

01

我是同省遠嫁,回娘家需要開車 5個小時,這個距離雖然不遠,但是日常生活中,有什麼事情,娘家真是幫不上什麼忙。

我和丈夫顧明是在一次聚餐中認識的,他是我高中同學的朋友。

顧明長得很英俊,身高有180cm,一眼我就注意到了他。

聚餐吃完飯,大家興緻很不錯,就又約了第二攤,去KTV唱歌。

唱歌的時候,顧遠坐在我的旁邊,特別體貼,又是倒果汁,又是給我拿水果的,還問我要不要一起去買零食。

大家都在唱歌,我和顧遠在一旁聊了起來,特別投緣,於是互換了聯繫方式。

我倆一直保持著聯繫,大約小半年,才確定戀愛關係。

後來,我懷孕了,我和顧遠雖然感情沒問題,但是結婚這件事情,確實是奉子成婚,不然不會這麼快就領證辦婚禮。

結婚前,我在顧遠家裡住過一段時間,顧遠媽媽對我特別好,這也是我願意結婚的原因。

但誰知道,顧遠媽媽打心底對我,就沒有當成親兒媳來看待。

我家是二女戶,顧遠是獨生子,我們家要了10萬元彩禮錢,這在我娘家並不算多。

可剛結婚,我和顧遠去娘家回門,再回來的時候,婆婆突然問我:「你回家,帶回來多少錢呀?」

婆婆給我說,這邊流行女方返還一部分彩禮錢,這規矩我是從來沒聽說過,可新媳婦剛進家門,可不能跟婆婆吵起來,於是我語氣特別平和的說:「媽,我們家沒有這個規矩,彩禮錢都交給我媽了,這邊要是有,我就讓我媽返給我兩萬塊錢吧。」

婆婆聽了,超級不高興,說道:「算了,算了,給那點錢。」

我感覺婆婆生氣了,可我又沒做錯什麼,但她的態度始終讓我心裡不好受。

我當時想的很簡單,既然跟顧遠結婚了,就要把婆婆當成親媽一樣對待。

所以,為了討婆婆歡心,我第二天就帶著她去買了個金手鐲

婆婆是喜笑顏開,那一刻,我感覺這錢花的真值得。

在我生孩子前,婆婆對我又像是婚前一樣好,她覺得我懷孕不方便,每天什麼事都不讓我做,真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

可生完孩子後,這一切都變了。

02

兒子出生後,我和顧遠依舊跟婆婆住在一起,顧遠的家庭還算不錯,但如果說特別好,也有些差強人意。

顧遠家是拆遷戶,家裡賠了6套房子,現在的房子是他爸媽花了50萬買的,我們這邊房價比較低。

安置房一直沒有蓋好,所以我們一家人只能住在一起。

顧遠的爸媽,從面相和打扮來看,特別像老實人,淳樸善良。

但誰能想到,我和婆婆竟然無法好好相處。

我坐完月子後,一直沒有去上班,這邊小城市就業機會不多,以前的工作也因為我結婚,辭職了,我就在家裡帶孩子。

婆婆原先是賣舊傢具的,生意還不錯,正好她也沒空管孩子。

在兒子5個月的時候,顧遠工作外調,要一年才能回來,家裡就剩下了我和公婆。

這段時間,我的生活真是水深火熱。

婆婆突然擺起了架子,全家就我一個人不上班,所以家務活就應該我全包,每天讓他們回來後,飯菜一定的做好,吃完公婆就躺在沙發上玩手機,等著我去刷碗。

可我帶一天孩子了,也很累,但是我不幹,婆婆就把碗放在水池裡,直到我去把它們刷出來。

我在家裡啰嗦幾句,婆婆就說:「吃我們家的,喝我們家的,干點活怎麼了?」

我特別生氣,但顧遠不在,孤立無援。

我和顧遠說過這些事情,顧遠根本無法體會,他覺得自己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時候,完全沒有我說的這些雞毛蒜皮的麻煩事。

但我和婆婆的矛盾越來越多,一直以來都是我在忍讓,可再好脾氣的我,也受不了長時間這樣對待,最終我爆發了。

那天我和婆婆吵得特別凶,她以為我是外地的,不敢對她大呼小叫,沒想到我發起脾氣來,把飯桌上的鍋碗瓢盆全給砸了。

婆婆完全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還說著刺激我的話,甚至直接把我和兒子推出了門外。

正是冬天,我穿著睡衣,抱著孩子手機里也沒有錢,我哭了出來,問朋友借了200塊錢,買了一張高鐵票回了娘家。

我爸媽看到我受這麼大的委屈,特別的生氣,讓我安心的在娘家住著,這件事情顧遠家如果沒給說法,就不回去。

顧遠媽媽這才意識到,雖然我是外地的,可我也不是個軟柿子,隨便任人揉捏。

顧遠得知發生這麼大的事情,把他媽媽吵了一頓,來我家三次才把我接了回去。

我將這幾個月發生的矛盾,給顧遠講述了一遍,他覺得留我一個人在家裡,不是個辦法。

碰巧,關於安置房的賠償,可以用兩套房子換一個門面房,婆婆就提議道:「要不,你們小兩口開個快遞站吧,聽說能賺錢。」

我們這個安置小區還沒有人開快遞超市,我調查了一下,覺得確實是個不錯的主意。

這樣顧遠就可以辭職留在我身邊,減少我和婆婆的矛盾了。

本來我還特別感激婆婆,為我們倆的未來出主意想辦法,還不惜拿兩套房子換個門店。

結果,還沒正式開業,婆婆就給我出幺蛾子。

我和顧遠結婚,有孩子後,顧遠的工資養活我們一家三口剛剛好,手裡也沒什麼存款。

顧遠就想讓婆婆拿出來點錢,等開業賺錢了慢慢還,婆婆拒絕了,理由是門面房都給你們準備好了,房租也不用交,剩下的事情得靠我們想辦法。

我和顧遠能有什麼辦法,可這快遞站必須得開,我只好向娘家借了10萬塊錢,才把快遞站開了起來。

快遞站加上賣零食和牛奶,一個月能賺1萬5左右,也就是兩個人,一個人收入8千塊錢。

這樣的收入,我已經很滿足了。

婆婆看到了我和顧遠,手裡有錢了,在飯桌上正吃飯了,開口問我們要錢,說我們住在家裡,不交房租是不應該的,現在她老了,我們得贍養她。

我婆婆也就50歲,有手有腳,生活也能自理,哪裡到了要贍養的地步呀。

而且,結婚本就應該給兒子準備好房子,現在只是房子沒下來,我們倆沒辦法搬出去。

更何況,小孩子奶粉錢、尿不濕錢,每個月的開銷那麼大,雖然聽起來賺了些錢,但是生活成本很高,以後上幼兒園了,每個月的托兒費又是一筆開銷。

再者,我們也有存錢的打算,以後有什麼急事,能應急。

我並不想跟婆婆住在一起,生活習慣都不相同,而且我和顧遠鬧矛盾,本來我和他能自己解決就行,婆婆知道了就要多管閑事,非得插進來說話,往往一個小矛盾,就變成了大矛盾。

我想過租房子,但是婆婆不讓,說我們浪費錢。

種種家庭里的積怨,讓我覺得很是心寒,對婆婆也沒有之前的尊敬了。

03

今年清明節,親戚們都回來,準備一起去墓地。

我知道家裡對於掃墓上墳的事情,非常的重視,我早早的就購買了金元寶和紙錢,放進了車子的後備箱里。

婆婆吩咐我要去買貢品,方塊肉和燒雞是必備的,剩下還要水果和點心,得買夠5樣。

我又趕緊去超市裡買好,在家裡把肉給煮出來。

沒想到,第二天親戚們從我家樓下集合,一起開車過去,婆婆居然說:「佳佳,你留在這,不用去上墳了,咱們老顧家的人去就行了,你給親戚們準備三桌飯菜,我們上完墳回來,不耽誤吃。」

聽到這話,我就特彆氣惱,誰不知道清明節需要掃墓,我提前打理好,準備陪著顧遠一起去,我還是長孫媳婦,憑什麼我留在家裡做飯,還說什麼老顧家的人,這不是明顯沒把我當成一家人來看待嗎?

婆婆這樣的做法,太讓我傷心了,親戚們一走,我直接買了高鐵票,回娘家過節去,他們誰愛伺候,誰伺候,反正我不幹了。

等到婆婆回來家,讓親戚們都來家裡吃飯,打開門卻發現我不在,特別的生氣,給我打電話:「佳佳,不是讓你做飯嗎?你人去哪裡了?」

「我可沒答應你要做飯,你不是說你們老顧家的事情嗎?那你就去招待啊,我又不是顧家人,為什麼要給你們做飯呢?」

婆婆聽到後,大吼大叫,也不顧親戚在場,說了很多難聽話,我直接把電話給掛掉了,我要回娘家享福去了。

聽顧遠說,婆婆最後去飯店招待了親戚們,花了兩三千塊錢,心裡一直對這件事耿耿於懷。

我聽了雖然心疼錢,但是這段婚姻真的讓我身心俱疲,為什麼當初對我很好的婆婆,卻總是因為生活中,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來為難我,現在又說這麼令人傷心的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