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條件 vs. 女兒的決定:外孫撫養引發家庭危機


我是周惠梅,今年63歲。在我們老家,有一個傳統習俗,嫁出去的女兒應該在節日時回娘家看望父母。然而,今年的端午節,我的女兒再次未能回家,儘管她就住在我附近,離我家只有十幾公里。


這已經不是個別情況,而是持續了整整四年。平時,她不常給我打電話,即使我生病了,她也不過問。這一切始於四年前的元宵節

那天,女兒回家過元宵節,吃過晚飯後,她拉我到房間,表明了她的請求:「媽,你現在已經不用幫我哥帶孩子了,你能否再幫我帶幾年?我婆婆身體不好,我們都需要照顧她,更別提帶孩子了。我們工作也很忙,請不起保姆,否則我也不會這樣向你開口。」


我很冷靜地回應:「女兒,我可以幫你帶孩子,但我有四個條件。如果你同意,我願意幫助。」

第一,我將負責照顧孩子和做飯,其他家務你和你丈夫需一同分擔。我之前在你哥哥家帶孩子的時候,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他們夫妻倆幾乎不參與家務,將一切都交給我。我每天都過得非常辛苦。我希望在你家,情況不會再如此,我明白你們年輕人工作辛苦,但帶孩子也並不輕鬆,需要付出很多心力。我已經60歲了,需要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不能讓自己過於勞累。


第二,我需要每周休息兩天。你們夫妻倆都周末休息,所以周末孩子將由你們自己照看。這樣,我可以休息,擁有屬於自己的私人時間。同時,你們也能更多地陪伴孩子,建立親子關係,否則將來可能會疏遠。


第三,我願意提供經濟支持,但不要惦記我的錢。我手頭的存款已經不多了。雖然我每月還有退休金,但我需要為將來的生活儲備資金。我希望能夠應對可能的醫療費用等開支。因此,我只能負責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再向我要錢了。


第四,當外孫上幼兒園後,我將回到自己的家。我可以帶孩子到三歲,但在那之後,孩子會上幼兒園,不再需要我時時照看。你們可以自行接送,如果工作忙,我也可以偶爾幫忙,但不要指望我24小時都照顧。

這些是我經過深思熟慮後提出的條件。如果你同意,我將收拾行李前往你家幫忙。然而,女兒似乎並沒有理解,反而指責我不公平對待兩個孩子,這讓我感到心痛


女兒的回應傷害了我,儘管我曾無私奉獻,但她卻以為我偏心。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錯了,我為孩子們付出了大半輩子,現在想要為自己留點時間,難道有錯嗎?

然而,女兒四年來都未聯繫我,即使我生病了,她也不關心。端午節那天,我做了很多粽子,本來打算送一些給她,因為她最喜歡我包的粽子。然而,她不接我電話,我只好親自送去她家。然而,她的態度卻非常冷淡,拒絕了我的禮物。她幾乎沒有和我多說幾句話,就催促我離開。我感到非常痛苦,難道真的是我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