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喜歡的人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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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你都沒有等我。


而我終於,走到了沒有你的地方。


記憶或許很寶貴,但你呢,也沒那麼重要了。



很多人都有過單向喜歡的經歷吧。


你明知道對方說的那句,有點晚了,你該休息了,可你依然還會堅持著說自己還不困;


你明知道對方几個小時才會回復你一條消息,一定是和別人正聊得暢快,但那個人並不是你;


你明知道你們都踏在同一片土地上,可邀約時總會有著一千一萬種沒時間的理由。


你每天為了等到他的晚安假裝熬夜,為了想讓他記住你拚命找話題,你要的不多,只是想讓他看到你對他的感情,慢慢的喜歡你。


可是,結果總是不如人願。


喜歡這個天平經常是傾斜的,它大多數被先動情的人壓得喘不過氣來,可還未動情的人就是不願意放下砝碼。


雖然,你可以選擇說句再見,可是執念這種東西討厭就討厭在,無論你選擇怎樣的行為方式,可你仍舊無法鎖上自己的心。



前段時間一位讀者跟我說:我在感情里真的好卑微,對那個人所有的好他永遠都看不到,喜歡了那麼久,他還是跑到了別人的懷裡。


其實,哪有人會看不到你對他好。


只是,你給的並不是他想要的。


有不少人問過我這樣一個問題:


「喜歡一個人,有錯么?」


如果非要在感情之中分一個對錯,那麼那個人不喜歡你,其實也沒有錯。


愛情里哪裡會存在著對錯呢?


雙方只不過是在做著不同的選擇而已啊。


只是你選擇了先入為主,用期望將自己圍成了一個困局。


在你越加用力去愛的同時,你的期望值也在不斷攀升。


可當現實的答案出來後,如若非你所願,那麼同樣也會讓這種落差感加倍而至。


感情本來就是一道雙項選擇題,只有一個人做了選擇,這道題還是要作廢。



記得曾在微博上看到過這樣一段話:


也曾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地,像守護著世界上最珍貴的光亮一樣,喜歡著一個人。


可是後來才知道,無論我怎樣努力,怎樣一點一點地靠近,都是沒用的。


因為你給的光亮是燭火。


忽明忽暗終究逃不脫熄滅後的沒落。


你可以喜歡一個人很久,但前提他也會同樣的喜歡你。


如果一個人會讓你接二連三的失望,那麼他絕對不會吝嗇給予你下一次的失望,沒有人會麻木到感覺不出你的喜歡。


你有多少個胡思亂想想他的夜,他就會有多少輾轉反側想著另一個人時起床的清晨。


喜不喜歡,能不能走在一起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


愛情是最不公平的,它不會因為你的付出就會多得到一點,反而會因為你很努力,變成了別人的一個麻煩。



之前在知乎上有個話題,為什麼有些人追著追著就不追了。


我沒有仔細去看下面的回答,因為答案很簡單,我所追求你的意義,一定是要建立在你也想與我保持聯繫的基礎上,也只有這樣我的勇敢才會變得有意義。


如果我做完了我該做的,而你卻沒有等量的回應,慢慢的我就不再會去打擾你了。


畢竟感情是相互的,我的單槍匹馬一腔孤勇,並非是廉價的卑微和討好。


以前想走很遠的路去擁抱你,跋山涉水,在所不惜。


現在就算你在原地,我也不想再轉身多看一眼。


心裡不裝任何人的感覺,真暢快。


從此,再也沒有軟肋。


難以忘懷的事,總有一天會雲淡風輕。


拉黑你不是我放棄了你,是我終於放過了自己。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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