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以下徵兆,請拉響警報!

告白的理由也許只有一個:喜歡。

但分手的理由卻總有千千萬萬個,比如:

「你變了」。

「我爸媽不同意。」

「我們性格不合適。」

……

總之,不愛的時候,一切都成為了分手的理由。

還記得,你當初分手的理由是什麼嗎?

@豬豬愛吃肉

他說:「我累了。」

就這三個字,結束了我們五年的感情。

可能最後不甘的只有我一個吧。


@達達超人

大學畢業後,我們倆一起來深圳找的工作。

但是過年的時候,她媽讓她留在家裡考編製,算是默認分手了。


@甜甜很甜

在他微博小號發現有個女生經常給他評論。

一開始我問他是誰,他說是普通網友,後來發現他還加了那個女生的微信,經常互發一些曖昧的消息,所以直接把他刪除拉黑了,沒有任何分手宣言。

@馨子

我生日那天本來約好下班後一起去吃飯,但是他遲到了整整一個小時,中途還一直拿手機跟別人聊天。

一天的心情都被毀了,回家後我就提了分手,他也沒挽留。


@寶兒妹妹

在一起兩年多,突然他被家裡安排去相親,跟我說她媽媽覺得我不合適,所以分了。


@鑽石糖

來大姨媽的時候跟他吵了一架。

因為他一直玩遊戲,我肚子疼的起不來想喝熱水,他不理。還叫我別說話,他要跟隊友語音。我十分生氣,直接提了分手,他也沒挽留。


@QAZWSX

他前女友又回來找他了,加她微信第二天就跟我提了分手,呵呵。


@氣泡水

經常在朋友面前揭我短。每次我生氣,他都會說開個玩笑,後面越來越不自信了,於是就分手了。


@空城

不喜歡了,對,就是不喜歡了,沒有其他理由。

寫在最後:

分手,從來不是一件羞恥的事。

它並不代表著你不好或者這段感情很失敗。

相反,你很好,只是這個人在此時此刻並不適合你罷了。

不要因為一個人的離開而否定自己,也不要因為一段感情的結束,而對愛情失去希望。

反正山高路遠,我們不可能一直愛而不得。

總會有人知你的脆弱,懂你的偽裝,把你捧在手心,將你寵成孩子,只是在遇到那個人之前,你要先成為最好的自己,只有這樣,才能不負相遇。

(註:圖片素材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