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乍起,吹皺一池春水。閑引鴛鴦香徑里,手授紅杏蕊。——馮延巳
春水粼粼,倒映春光正好,鴛鴦游嬉,手捧紅杏芬芳。愛情於我們這般凡夫俗子,從來都是如春色一般令人嚮往。但春色從來難關,在牆內日日觀望,又怎辨杏枝是否垂憐牆外。
東升的朝陽必定會令春杏往西傾下陰影,婚姻也是這般,幸福的繁花也總會有陰翳藏於其間,蒙住雙眼。青島一對年輕夫妻,也曾經歷過這般陣痛。
李杏與劉釗(化名)生活在山東青島,二人借著從江蘇老家帶來的一些積蓄在當地開了間超市。丈夫劉釗負責進貨,李杏則在店內看守。日子雖平淡,但看著兩個兒子逐漸長大,且家底也在夫妻二人的努力下逐漸殷實,上手之後,倒也沒有早些年間那般辛苦了。
體諒妻子在家帶養兩個孩子十分勞累,劉釗逐漸開始一個人在凌晨出車進貨,讓妻子多睡一會兒。李杏雖嘴上不說,但將家中打理得井井有條,丈夫主外,她主內,互相扶持。李杏在嫁給劉釗前曾是村中有名的美女,即便婚後生活操勞令她面容稍顯憔悴,可底子尚在,歲月的增長從來只會讓美人更添風韻。靠著一張臉,讓超市在這個街頭巷尾的地方讓不少人眼熟,吸引來不少顧客。看著生意因此越發紅火,身為丈夫的劉釗十分自豪,有如此佳人作伴,誰見了不說兩句艷羨之詞。
生意興隆之下,劉釗需要採購的量越來越多,早上出門的時間也越來越早。時常李杏剛睡下沒多久,丈夫就匆匆起床洗漱開始了一天的工作,作息時間錯開,兩人相處的時間也日漸縮短。某日,鄰近的一個水果店店主大清早便報警說錢被偷了,而且數目不小,他們都是小本買賣,經受不起這樣的損失。劉釗站在自己攤位上瞧著,眼球滴溜一轉,湊近妻子說到:「你說,我們是不是該在家裡安個攝像頭啊,免得跟老秦一樣也遭賊了。」
妻子忙著跟前來買東西的客人寒暄,抽空對他打了句馬虎眼,便拋諸腦後了。劉釗也沒多說,腦子裡便開始尋思起安裝攝像頭的事。為了能更好的發揮攝像頭的作用,他特地將攝像頭藏在被綠植遮擋住的屋頂角落,並沒有同妻子說,可就是這麼個無心之舉,令他在幾天後就收穫了一個大「驚喜」。
由於李杏貌美,前來他們店裡買東西的有不少中年男性,每每駐足時,就會向她美言兩句。剛開始聽還會引以為豪,可時間一久,這些來的顧客跟夫妻二人越發熟絡過後,渾話也開始夾雜進來。劉釗對此頗有微詞,可李杏卻不以為然,畢竟誰會拒絕他人對自己的讚美呢,她甚至還怪罪著說道:「你一個大男人這麼小心眼,生意做起來不容易,全靠這些老顧客有了今天。眼下兩個孩子還這麼小,不多賺點錢以後怎麼辦啊。」
李杏說的不無道理,可他心中卻總覺得有些彆扭,恰巧,他又是個什麼心情都往臉上寫的人,心情不悅,自然就頂著個黑臉。同樣身為男人,那些熟客自然也能讀懂其中意味,自討沒趣,來得便也不如以前那般勤快了。眼看著生意溜走,平常那些花言巧語的男人甚至當著自己的面跑到拐外溜進另一家超市,甚至自己主動上前打招呼也不搭理自己,李杏心中很不是滋味。
「都怪你!」李杏對丈夫這番行為十分惱火,二人也因此心生嫌隙,交流日漸變少。劉釗索性白天都在家補覺,讓妻子一人在店裡看守。這下,李杏徹底被惹火,既然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雖然先前在劉釗的阻攔下有不少人害怕進來,可一連好幾日白天都沒看到他,先前那些中年男人又自發的跑回她店裡買東西,畢竟誰不喜歡欣賞美景呢。一來二去,李杏和其中的張某開始私下來往甚密,每每趁劉釗早上出門進貨,就會叫張某來家中一敘。於是,在2017年5月13日,在安裝攝像頭後的沒幾天,劉釗就在攝像頭中發現了二人的姦情。
那日天剛亮,進貨完剛準備打道回府的劉釗從一旁拿出手機,出於想要看看效果的心態,打開了攝像頭配套的APP。還沒點開,屏幕上就跳出一欄信息,提示他有人進門。他心想,妻子平時不會這麼早出門啊,莫不是那個偷老秦家錢的賊盯上他家了把,嚇得趕忙打開手機查看情況。可越看越不對,這個人影他很是熟悉,分明就是經常來自己店裡買東西的老張。緊接著,妻子也出現在攝像頭視線呢,兩人舉止有些異常,看不出來是妻子主動還是張某強迫。
劉釗沒多想,立馬一腳油門踩到底,直衝家中,當場抓獲在客廳中親密的二人。不容他們解釋,劉釗直接抓起一旁的鞋子雨傘就往張某身上砸,一邊砸一邊破口大罵:「你敢跑我家來偷人,我要你好看!」張某趕忙穿上衣服,他身手不錯,在劉釗撲上來的同時順勢躲開,奪門而出。李杏見張某拋下自己,大腦中翻江倒海,拚命擠出理由解釋道:「張XX那個臭不要臉的趁你不再跑進來想要QJ我,還偷了9萬塊!」
由於不確定自己在攝像頭中看到的影像,他既沒有反駁,也沒有認同,只是叫妻子以此為由報警。李杏有些不願,但為了圓這個謊,她只好當面報警。結果,警方在一番調查過後,發現張某並沒有在劉釗家中偷走所謂的9萬元,在證據面前,李杏才不得已承認了自己有婚外情的事實。
李杏這般賊喊捉賊的鬧劇,無疑失去丈夫對其的信任,夫妻關係將面臨挑戰,婚姻關係的脆弱性一覽無遺。一段佳話留下這般潦草的結尾,讓人不禁感嘆:莫貪春光無限近,但留片葉遮瑕彌。
(《回顧 青島一風流女子與情人親熱,被丈夫捉現行,結局令人意外》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情節稍作潤色;圖片皆(部分)為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