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遇見一個真心愛你對你,能一起走到老的真的難

我離婚了沒帶孩子一個人過,孩子跟爸爸一起生活,我一個人存了點錢,幾萬塊。離婚的時候他爸沒給我一分錢。這幾年不容易,都是租房子住,還疫情真的難。

好不容易找了對象,我姨家弟弟介紹的,他帶倆孩子,都在上初中。他外面還欠了快20萬的賬,我借給他8萬塊錢,談了一年了,現在疫情又封城了,說疫情結束結婚領證,一分錢彩禮不給我,還說我結婚前掙的8萬他不給我,他要讓我給他還賬,以後掙的錢都給他還賬照顧他倆孩子,等有錢了再生孩子,我們都32了,今天他這樣跟我說,我說不同意,我婚前財產,那是我對我孩子的愧疚內疚補償,我只想掙錢到時候補償他們倆。他這樣弄,我真的心裡不得勁,這個婚我感覺不結也行。

真的感覺失望,這樣的婚姻意義是什麼

明明可以找個沒有負債的,還會給彩禮的,為什麼我婚前的財產都不還我了,還讓我結婚了幫他一起還賬!

我說結婚了可以一起幫忙還賬,但是婚前的錢,那是我自己掙的,他不同意,我感覺真的不想了,再喜歡,也不想在一起了,感覺真的生氣!

當我傻逼,還是什麼?空手套白狼?

那我這幾年受的苦受的罪又算什麼!

我心心念念我得孩子我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