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冒充大款騙走了退休大媽多年的老本錢

2016年年初,年滿50歲的周美英辦了兩件大事,第一是辦了退休手續,另外一個就是與多年不和的丈夫離了婚。

過去因為丈夫有外遇,周美英和他鬧了很多年,丈夫為此和他分居,而周美英為了把丈夫搞臭,她硬是拖著不離婚,還帶人到丈夫的單位里去鬧,去到他的住處捉姦,可是丈夫王八吃秤砣,他就是不回頭。

離婚的的時候,丈夫有過錯,他願意凈身出戶,於是,周美英和丈夫就辦理了離婚手續,終於擺脫了多年的煩惱,周美英準備退休以後享受人生。

誰知道她還沒有瀟洒起來,心裡就添了堵,原來她發現離婚的前夫在一個小區裡面過起了金屋藏嬌的生活,周美英到物業公司一問,前夫和他的情人竟然是這個房屋的業主,這說明凈身出戶的前夫,竟然買了房子,那麼,他哪裡來的錢買房呢?顯然結論只有一個,前夫離婚時隱匿了夫妻共同財產。

周美英心裡越想越生氣,她就給前夫打電話,讓他把偷走的錢還回來,前夫聽了以後說:你神經病啊,整天胡思亂想!

周美英又給兒子打電話哭訴,兒子聽了以後竟然說你不要隨便下結論,而且還勸她離婚了就算了。

可周美英就覺得這是前夫隱匿了夫妻的共同財產,現在前夫不承認不說,兒子還說自己是沒事兒找事兒,她實在是咽不下這口窩囊氣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把前夫偷走的夫妻共同財產奪回來,周美英訴稱,前夫離婚的時候隱匿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追回財產全部歸自己所有。

而前夫在答辯時說,他買房子是向朋友借的錢,並且出示了相關的憑證,由於周美英除了懷疑以外,她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法院經過審理後沒有支持她的訴訟請求,周美英收到判決後提起了上訴,她認為前夫肯定是托關係才打贏了官司,於是。周美英逢人就打聽誰有關係,能幫她打贏二審訴訟,朋友告訴他,現在法官對判決要終身負責,不會有人以身試法,希望她不要迷信關係,周美英就是不相信。

就在她焦慮不堪的時候,有人竟然說能幫她。

一次,周美英參加朋友聚會,像祥林嫂一樣又開始抱怨司法不公,結果,在酒桌上認識的某公司老總賈大強,他就打抱不平,他讓周美英上訴。

周美英說:我已經上訴了,但是對方有關係,二審呢,估計肯定是維持原判。

賈大強聽了以後,不屑地笑道:法院是他開的,他有關係,咱也有。

俗話說,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周美英聽賈大強這麼一說,這是天降貴人啦,她就急忙問:賈總,你在法院有什麼關係?

賈大強小聲告訴她,他的幾個親戚都在公檢法工作,讓周美英把材料給他看一看,周美英雖然是剛認識賈大強,但是看到她這麼富有正義感,她就覺得賈大強是自己的救星。

第二天,周美英就把訴訟材料送給了賈大強,賈大強在當天晚上就給她打了電話,說法院的親戚看過了她的材料,認為一審判決確實有錯誤,二審願意給她幫忙。

求人辦事兒,不能光憑嘴,這一點人情世故,周美英懂,所以,她就準備了2萬元錢給賈大強送去。

賈大強一看,就生氣了:我每年經手的生意幾千萬,我幫你是因為判決不公,如果要是圖錢的話,你這事兒我就不管啦。

他說得理直氣壯,搞得周美英灰頭土臉,所以她非常不好意思:賈總,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想你如果要和你法院的親戚坐一塊兒說個話,那總不能讓你為我的官司花錢吧!

賈大強笑道:啥都不要說了,你就回去等消息吧!

一個星期後,賈大強約周美英見面,周美英急匆匆地來到了餐廳,賈大強笑著說:二審官司贏了,法院認定她前夫婚內出軌,加上隱匿財產數額巨大,除了將房屋價款全部判給他,還判決他前夫賠償精神損失十萬元。

說完賈大強獻給她一束玫瑰花,祝賀她打贏官司。

周美英一聽不由得喜出望外,困擾她半年的煩惱,賈大強不到一個月就搞定了,按照這個判決,自己還可以再得到60萬元,看著這個眼前有能力的男人,她不僅對賈大強心生崇拜,看賈大強的眼神也顯得熾熱有情。

兩個人在吃完飯分手的時候,周美英已經對賈大強含情脈脈了。

周美英回到了家,她怎麼也睡不著覺,這不僅僅是勝訴的喜悅,還在於賈大強在吃飯的時候介紹他的自身情況,賈大強比周美英大幾歲,妻子幾年前去世了,賈大強為了擺脫孤獨,他一心那都撲到了生意上,但是賈大強說,自從見了周美英以後,才發覺自己生活中少點兒啥,因此,他主動幫助周美英打官司。

周美英可不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姑娘,她知道賈大強這樣說是在向自己示好,而周美英和前夫結婚幾十年在前夫的嘴裡,從來沒有說出像賈大強這樣親熱的有分量的情話,現在這麼有能力的老闆幫了自己的大忙,還在飯桌上公開表達了對自己有好感,這幸福來得太快了,周美英實在是不敢相信。

第二天,周美英就做了一桌子好菜,打電話請賈大強來喝酒,他們兩個人,是男有情女有意,那這層窗戶子不捅就破了。

周美英就在那天和賈大強確定了戀愛關係,開始了幸福的黃昏戀。

儘管官司贏了,但是,周美英一直沒有收到判決書,有一天,她就問賈大強判決什麼時候能下來,賈大強安慰她說:快了,快了!

果然不到一個星期,賈大強就把判決書拿了回來,周美英一看判決書上寫的和賈大強說的一樣,她滿懷喜悅地給賈大強說:謝謝你,親愛的。

賈大強沒接周美英的話,等周美英一抬頭就看見賈大強滿臉怒氣,她不解地問道:怎麼能打贏官司你還不高興啊?

賈大強生氣的說:你前夫也在法院託了關係,判決書他們一直拖著不給我,最後,我是送了十萬元才拿到的這個判決書!

周美英一聽判決書是賈大強掏錢拿回來的,她馬上就表態:我前夫就是這樣的無賴,但是不管怎麼樣,官司咱們終於贏了。這個錢我給你!

賈大強說:我不要,我願意為你付出。

周美英心裡很感動,但是她真過意不去,所以她堅持把這十萬元轉賬給了賈大強。

周美英的人生掀開了新的篇章,她覺得和賈大強的感情隨著時間的推移也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所以,她就對賈大強說:咱們去辦結婚登記手續吧!

賈大強聽了以後,搖搖頭說:現在還不行,你兒子會反對的,你想想,你打贏了官司多分錢,那他爸爸就得多賠錢,他怎麼可能會對我這個幫忙的人有好感呢?

周美英知道賈大強說的也有道理,但是自己不和他結婚,兩個人這樣下去也不是個事兒啊,而且傳出去也不好聽啊。

賈大強看出來周美英的心思就對她說:美英啊,我有辦法不讓你兒子反對,我有關係可以幫你買到經濟適用房

周美英聽了以後,更是滿心喜歡你,想想這經濟適用房他是政策房,而賈大強竟然有本領給自己買到這樣的房子,那這樣,兒子肯定不會反對自己和賈大強,完全可以順利地結婚,還會得到兒子的祝福,而且,買了經濟適用房還能不斷地升值,那你想想,這不是一個三全其美嗎?

周美英就問賈大強:經濟適用房買下來需要多少錢?

賈大強告訴她:全部下來不到100萬。

周美英剛高興起來,一聽到這個錢數,頓時有點兒泄氣了:我手上只有30萬,買不起呀!

賈大強就提醒她:你忘了?法院判決你前夫給你60萬,那加上你現在有的錢不就是90萬了嗎?

周美英聽了以後,點了點頭,又搖頭。

點頭那是錢,基本上差不多了,搖頭是那錢還是不夠啊,還差10萬元。

賈大強一拍胸脯,其他的錢你就不用管了,這筆錢我來解決,明天就帶你去看樓盤。

第二天,周美英就把這30萬元轉賬給了賈大強,而且打官司勝訴的60萬元也寫了委託書,委託賈大強代他向法院申請執行,

因為周美英彷彿已經看到晚年的幸福在開始向她招手。

第二天,賈大強帶著周美英參觀了好幾處樓盤,看中了其中一套,賈大強告訴周美英,他已經托關係打過招呼,現在買到手就能賺錢,並且他還承諾,這套房子所有權人只寫周美英一個人,歸他個人所有,周美英聽了是感動不已。

這賈大強真的有這麼強嗎?

接下來,周美英就發現賈大強為自己生意都不顧了,天天去督促法院執行前夫財產和辦理經濟適用房的手續,四處奔波,半個月以後,賈大強把一本兒墨綠色的房產證遞給了周美英,周美英一看,房產證上寫著自己的名字,高興地尖叫起來:我們終於有了自己的家,明天我就告訴兒子咱們的事兒!

賈大強笑道:好啊,我還有一個更好的消息,如果你告訴你兒子,他會更認可我!

這周美英不清楚賈大強還有多少本領沒有使出來,就眼巴巴地看著賈大強,賈大強告訴她:我朋友那兒有個好項目,目前只要有資金,只要投入100萬,半年後退出,他就會給我五倍的收益。

周美英心裡一算很簡單,拿100萬本金進去半年就能拿回來600萬,因為要掙500萬呢,所以她不禁高興地說:哎呀,這真是一個好機會啊!

但是賈大強難嘆了一口氣說:這半年來,我光顧忙你的事兒,生意沒有用心經營,還有60萬元的資金缺口,周美英感覺賈大強真是一個好男人,為自己犧牲了那麼多,現在,自己已經沒有任何煩惱了,應該儘力幫幫賈大強,於是她就為賈大強的事兒到處去借錢,很快他就為賈大強借到了40萬元,但是還差20萬元。

不過賈大強告訴她:做生意關鍵是要把握時機,我現在就去跟朋友一起做生意,差的20萬元,你繼續借,借到以後你再給我!

很快賈大強出去一個多月了,他每天和周美英電話聯繫,不斷問他借錢借到了沒有,當周美英又借了20萬元後,賈大強讓一個年輕女子來取錢,說他是朋友公司的出納,周美英也沒有多問,就把20萬元給了那個姑娘,滿心期待著賈大強早日發財後回到自己身邊。

一天,兒子上門來找他。兒子向他借20萬元要買車,周美英應該已經把自己所有的錢都給了賈大強,所以她就告訴兒子,家裡的錢都拿去投資了,等還回來以後再給你錢。

兒子一聽感覺不對,母親把老底兒都拿出去,急忙問她說:媽,你投的什麼資啊?

周美英心想自己的事兒,早晚得告訴兒子,就把自己和賈大強的關係說了。

可是讓周美英沒有想到的是,兒子聽完以後竟然說:媽,你上當受騙了!

周美英對賈大強非常傾心,現在兒子聽她說完,竟然得出一個結論,說賈大強是個騙子,周美英心裡就非常不高興,她就把法院的判決書和賈大強給他的房產證給兒子看:你看看,這賈總幫忙的文書都在這裡!

兒子看了以後,還是不相信,說:他如果有這個本領不可能和你好,肯定去找小姑娘去了!

這周美英恨兒子小小年紀滿腦子世俗的想法,他竟然不相信世界上還有真情,所以,周美英就決定給賈大強打電話讓他們兩個人聊一聊,電話接通以後周一就告訴賈大強,我兒子現在在家,我已經告訴他咱倆的事兒了,你們兩個人是不是聊一聊?

誰知道賈大強聽了以後,馬上小聲說:美英啊,我在開會,回頭聯繫!說完就掛了電話。

兒子在一旁看著這一切以後說:你看到了吧,他一聽說要露餡兒,馬上就掛了電話。

周美英不相信:人家是大公司老總,工作忙不能通話,就是騙子,你想的也太多了。

母子兩個正在爭執當中,門外傳來了敲門聲。

周美英開門一看,門外站的是前一段時間賈大強讓他來拿錢的那個公司出納。

周美英就問她:你有事兒嗎?

姑娘張嘴就問:你知不知道賈大強在哪兒?

周一看這孩子說話怎麼這麼沖啊?就沒好氣的說:你們是一個公司的,我怎麼知道他在什麼地方?

這個姑娘氣地叫道,說賈大強就是個騙子,我要去告他!說完了,這姑娘轉身要走。

這個時候,周美英的兒子急忙從後面出來,攔住了她說:對不起,麻煩你說一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這姑娘就哭著告訴周美英母子,說賈大強偽裝成大款追求她,在她面前出手非常闊綽,而且還吹噓他是某大型超市的股東,每年就可以凈賺1000萬元,在賈大強的求愛攻勢下,這個姑娘逐漸就對他芳心暗許,賈大強還動員父母投資他的超市50萬,誰知道等他父母投資以後,賈大強就以外出做生意為由躲著她,這個姑娘,很有心眼兒,她就到那個超市裡去問,結果一問,賈大強根本不是什麼股東,由於這個姑娘聯繫不上賈大強,她就想起來賈大強曾經讓她找過周美英,周美英一定能聯繫上賈大強,所以,她就到周美英家問賈大強的下落。

真是無巧不成書,兒子上門來說自己受騙了,這姑娘上門也說賈大強是騙子,而周美英聽了這些,她還是不相信,天底下哪有那麼巧合的事兒啊?賈大強年過半百,事業有成,幫自己打贏了官司,還買了經濟適用房,而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是騙子呢。

兒子看到母親半信半疑,當場就撥通了父親的電話,他問道:爸,你和媽的官司二審什麼結果?

周美英的前夫說:二審開庭的時候,你媽沒有來,法院按照撤訴處理了,所以,一審判決生效,你媽敗訴。

在此之前,周美英確實收到過法院的開庭傳票,因為賈大強說他在法院有關係,可以搞定一切,所以周美英就沒有再管官司上的事,周美英聽前夫這樣也說,突然意識到判決書可能是假的,他們母子立刻到法院詢問,果然判決書是偽造的,他們又去落實房產證,結果房產證也同樣是偽造的。

周美英這才如夢方醒,和兒子立刻去公安局報了案,警方立案以後就進行了偵查,沒有幾天就將賈大強捉拿歸案。

民警通過偵查發現,這個賈大強可謂劣跡斑斑,他從小就好吃懶做,早就和他的老婆離了婚,住在廉租房裡,靠政府的補貼生活,他經常冒充大款行騙,此前就因為詐騙罪被判過三年刑,他認識了周美英以後,發現這個女人剛離婚,打官司急於拉關係,所以,就決定對她進行行騙,並且偽造了法院的判決書和房產證,他還領著周美英去工地挑選所謂的經濟適用房,又編造高額回報的所謂生意,把周美英所有的錢全部騙到了。

更無恥的是賈大強在和周美英同居期間,還同時跟一個小姑娘談戀愛,就是那個所謂的公司出納,他假稱自己是一個大老闆,用騙周美英的錢拿來追求這個小姑娘,結果騙到手以後,他又開始對小姑娘的家人進行行騙,不料被姑娘識破了騙局,最後案件真相大白。

鑒於賈大強偽造公文印章是為了詐騙。在法律上,屬於牽連犯罪,應當擇一重罪懲處,檢察院就以被告人賈大強的行為構成詐騙罪,提起了公訴,在法院開庭審理時,賈大強站在被告席上辯解說,他的行為屬於民事欺詐,不是刑事詐騙,這些錢,他打算以後做生意要歸還的。

賈大強的自我辯解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這就是我們今天的法律焦點,民事欺詐和刑事詐騙的區別,

看一看,欺詐與詐騙前面是民事範疇,後面是刑事犯罪的範疇,那他表面看都是騙人的行為,常常會使人分不清,然而從法律上講,它們的主要區別是什麼呢?

欺詐行為人一般是以次充好,以劣充優。是受害人受害,然後自己從中獲利,他有一定的履行能力,而詐騙行為人根本不想履行義務,他只是要騙受害人上當,然後非法佔有對方的財務,而且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還往往隱藏真實的姓名,地址等等,所以,欺詐行為是可以撤銷的民事行為。

詐騙行為則是犯罪行為,必須依法懲處,因此,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是區分民事欺詐和刑事詐騙的標準,他一旦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和目的,那他就是一個犯罪行為,我們以此來對照被告人賈大強的行為,他發現周雲集找關係,為了騙錢騙色。他就無中生有,虛構幫打官司購買經濟適用房,還有經濟投資等事宜,肆意騙取揮霍被害人的財產,他根本就沒有歸還的意思,所以賈大強的主觀上,也就是他腦海里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客觀上他騙取了被害人的財產特別巨大,這個行為顯然是刑事詐騙,而且被害人不止周美英,還有那個無辜的小姑娘。

法院經過審查以後,認為被告人賈大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產共計人民幣10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了詐騙罪,鑒於賈大強先前因為詐騙罪被判處刑罰,執行完畢後未滿五年,又詐騙他人巨額財產,在法律上是累犯,依法具有從重處罰的情形。賈大強的行為就屬於應當判處十年以上這一格的,因為他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加上累犯從重的情節,判處甲強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0萬元甲強,收到判決以後,他沒有上訴進監獄服刑改造。

因為他是個二進宮的犯人,他知道上訴也沒有用,因為他確實是犯了罪,但是周美英卻被騙走了老本兒。以後的生老病死都難以保障,所以他的晚年生活註定生活在兩個痛苦之中,一個是精神痛苦,一個是生活困苦,而另一個被騙的年輕姑娘和家人也同樣悔不當初。

朋友們,周美英和前夫打官司敗訴以後,她將原因歸結為自己沒有社會關係。從而到處拉關係,上當受了騙,當賈大強騙她說官司打贏了,她就感動得以身相許,最終被騙了個人財兩空,她的經歷告誡我們,做人要走正道,不能想歪門邪道那樣的話,騙子即使在我們的身邊,也不會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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