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出新規:房產證「寫誰的名字」,不影響房產分割,鬧也沒用!現在房子都是大項資產,在一個家庭中最值錢的就是房子了,房子也是家庭財富重要組成部分,因房產分割發生的矛盾也越來越多,畢竟在一個家庭中,夫妻糾紛或者離婚也是正常事情,結婚時好的跟一個人似的,離婚時就冷漠到陌生人一樣,甚至兩個人還鬧上了法庭,於是在結婚時,很多夫妻都要求寫上兩個人名字,不然沒有安全感。其實婚姻法出新規,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離婚都不影響房產分割。
在新的婚姻法中,就算房產證寫你的名字,但是房產也不一定是你的,只要是婚前財產,就屬於個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購房且付清房款,這樣的房產只屬於購房一方,除非夫妻雙方有其他協議約定外,在婚姻存續期間,房屋產權關係不會發生轉移。
有人說現在房價高,是「丈母娘」造成的,因為在嫁女兒的時候,一個前提就是需要有房子,否則結婚會遇到障礙,其實這也情有可原,因為每個人都希望自己孩子生活在和平穩定環境中,誰願意將女兒嫁給一個無家可歸的漂泊者,誰又希望女兒吃苦呢?面對愛情和麵包,有時候也是很難抉擇的,如果有一天,婚姻「分崩離析」的話,一起創造的家庭財富又該如何分配?在舊的婚姻法中,當夫妻離婚時,往往財產是五五分的,只要是屬於夫妻兩人共同財產,將各按50%進行分割。
這就造成了很多假婚或者騙婚的案例,有人為了分得財產,會跟人假結婚,最後是離婚,然後五五分走男方或者女方的家產。不過新婚姻法堵住了這個漏洞,從今年的10月份開始,不管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不再影響離婚房產的分配。我們來看一個案例,夫妻在婚前沒有買房,是婚後共同買的房子,無論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不會影響離婚時財產分割。
這裡我們具體來看幾種情況,一是在結婚前,男方就買了房子,大概在100萬左右,與女方是相親,兩人交往了1年多,終於拿證,在2年以後生孩子,覺得房子不夠大,於是賣掉房子,然後再買了一套大的房子,大概在150萬,期間女方也交了部分房貸,但是大部分是男方支付的,在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
問題就出在結婚5年後,女方出軌被男方發現,兩人決定離婚,那麼這個房子應該怎麼分配?是按照五五分,還是全部屬於男方呢?是不是因為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在離婚後就不能分割這房子了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按照新的婚姻法,婚前婚後的房產都有嚴格標準,由於大部分支付款是男方的,又是女方有過錯,於是離婚時男方將分割到大部分房產,女方將享有小部分房產,不再是五五分。
這裡再引申一種情況,那就是女方很顧家,也一直照顧父母,出軌是男方,這時離婚的話,房產又該如何分割呢?根據新婚姻法,就算男方出的錢佔大部分,由於犯錯的是男方,就算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女方也可以參與分割房產,這個時候就可以按照五五分來分割,也就是各佔50%,這裡有對女方進行補償的意味。
值得注意的是,經營婚姻生活,是兩個人的責任,不可能什麼都是AA制,有些時候並比在乎誰出的錢多,誰出的錢少,比如一套100萬的房子,男方出了60萬,女方出了40萬,就算沒有寫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在家庭生活中,又盡到自己職責的話,這房產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在法院判決時,也會根據各種實際情況進行判決,可能女方分割的房產會更多一些。
我們還關心一種情況,如果男女雙方結婚後,男方經營一家企業,最後成功了,市值高達上千億,如果這時夫妻雙方離婚的話,這可是一筆很大的財產,這種情況就並非房產分割這個簡單了,可以根據夫妻雙方私下協商來解決,可能男方會給女方百億的股權價值,也可以給現金。
總之,現在新婚姻法已經很詳細了,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出來的,在結婚和離婚過程中,財產分割的情況有很多,就不再一一重複了,現在房產證不管寫誰的名字,都不會在離婚時造成影響,因為分割房產,將按照具體的情況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