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山與海》劉柱和郝倩倩,辦了酒席、生了兒子,在外人眼裡早就是「合法夫妻」。
可偏偏缺了一張結婚證,法律上連夫妻都不算。
郝倩倩當初嫁給他,哪是因為什麼愛情?
不過是高額彩禮,不過是要替娘家還債。
她以為拿自己的婚姻換彩禮,還給劉家生了大胖小子,就兩不相欠了。

卻沒料到,自己從進了門的那天起,就成了被圈養的「生育工具」。
想打個電話要被監視,想出門走兩步要被盯著,她不是女人,是男人手裡的牽線木偶,是這個家的附屬品。
她不是個「安穩過日子」的人,她不想一輩子困在方寸之地,過這種暗無天日的生活。
可劉柱呢?他嘴裡說著愛,卻是控制,還動手打老婆。
他找的不是愛人,是一個聽話的媳婦,是能給他傳宗接代的「工具人」。
他迷戀的,不過是她當初那點「風騷勁」,那點能讓他覺得有面子的新鮮感。

郝倩倩不想被家庭束縛,又一次來到了深圳,雖然吃了很多苦,但無非也是被包養的事兒。
柱子為了找他已經出來五個半月了,一邊干廚師一邊找她。
方婉之為了找她,住到了高檔公寓。
當郝倩倩終於鼓起勇氣,說出那句「我們沒領結婚證,這分手吧」時,她以為能好聚好散,把自己攢的錢給他兒子,了斷這段債務。
她錯了。

執念變成了恨意,劉柱紅了眼,一把明晃晃的刀就這麼沖了過來,那是要斷她的命。
千鈞一髮之際,魚蛋擋在了前面。
沒有領證的婚姻,從來都不受法律保護。
辦酒席的熱鬧,生兒子的圓滿,在外人眼裡再完美,在法律面前都是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