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錯,服從判決……」近日,河南一女士因在社交平台上連續多天發布向丈夫道歉的視頻走紅。

圖源揚子晚報
該女士發視頻稱,其因此前在網路平台公開其丈夫婚內與他人存在不正當關係,遭丈夫起訴侵犯名譽權,法院判決該女士在社交媒體平台連續15天向其丈夫公開道歉,消除侵權影響等。
自1月12日起,該女士開始發布系列道歉視頻,視頻中詳細提及了其丈夫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並附上了丈夫為第三者購買奢侈品的消費記錄,以及法院判決書、及此前發布的侵權內容,反諷丈夫「滿足職工物質與生理需求」,「兩人是真愛」等。系列視頻一經發布即引髮網友熱議,單條視頻點贊量更是超50萬,被網友戲稱「名為服判道歉,實為公開處刑」。
有網友表示,該女士丈夫出軌在先,理應受到輿論的譴責,該女士此前做法更像是一種「維權」之舉。根據已有消息,該女士丈夫已被所在企業進行處分,現已停職調查並將按照調查結果依規依紀處理。一定程度上,其丈夫已對出軌行為付出了代價。從法律上看,民法典第1024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其實,法院判決也已經對該女士此前做法做了定性,認定該女士此前行為屬侵權行為,侵犯了其丈夫的名譽權。這也說明,公民維權應依法進行,以侵權的方式「維權」,是得不到法律的認可與支持的。
法院判決要求該女士停止侵權,公開道歉,消除侵權影響等。判決的目的是通過該女士公開道歉,實現對其丈夫名譽權受損的彌補。該女士也確實公開發布視頻進行「道歉」,但視頻內容卻披露了其丈夫詳細信息,此舉是否合適、合法也引發不少爭議。
其實,該女士在道歉視頻中並非不能陳述事情經過,透露一些細節,但以「服從判決」名義,傳遞出貶損、諷刺性內容,不但未能給其先前侵權行為造成的影響「降溫」,反而是「添了一把火」。很多網友表示,「不道歉還不知這檔子事,一道歉弄得天下皆知了」。
該女士的行為既可能因諷刺性表述再次損害名譽權,也可能會因披露私密信息觸及隱私權邊界。根據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服判「道歉」,更應注意尺度,避免引發新的侵權。
法院判決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關於道歉聲明內容,判決書中載明「內容須經本院審核」。這也意味著,法院負有對其道歉聲明的審核職責,如發現內容存在再次侵權風險,法院應督促其修改,以避免影響判決執行效果,甚至引發新的糾紛。
來源:光明日報全媒體記者王金虎、劉華東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