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揚子晚報報道,小金(化名)是上海某公司的實習生,8月底剛入職。11月14日,他受公司委派前往蘇州,參加一場由英偉達(nvidia)主辦的路演活動。
現場,主辦方開設了一個面向現場觀眾的集章抽獎活動。活動間隙,小金在去洗手間時順便完成了蓋章,「同行的同事沒有去,而是把他的卡給我,讓我也幫他集章」。
當天下午開獎,小金幸運地抽中了一張geforce rtx 5060顯卡,市場價值約3000元。

現場的集章抽獎卡。
據介紹,小金領獎後,同事先是建議他「要不賣了換錢」,但小金表示想留著組裝電腦。沒想到,當晚該同事給他發來消息並打來電話,稱此事公司財務已知曉,「你是代表公司參加活動,出行費用由公司承擔,這個顯卡理應屬於公司財產,下周一你把它帶過來」。
小金表示,雖然獎品價值不是特別高,但是自己中過的第一個大獎,因此非常在意,且令他感到氣憤的是,感覺自己被「套路」了。

小金與同事的聊天記錄。
小金到公司後,發現所謂的「財務已知情」並不屬實。隨後幾天,公司高層介入後,公司為此事開了兩次會商討,並對他進行了約談。
雖然最終沒有收走顯卡,但公司人事也找他談話,委婉地表示事情鬧得比較僵,建議他「找找別的公司」。小金表示,在聽了人事的建議後,11月19日晚,他主動提交了離職申請。
是否需要「上交」?律師解讀
針對小金抽中顯卡被要求「充公」一事,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唐泰律師分析認為,界定獎品歸屬的關鍵,在於判斷該獎品的獲得是基於個人的「運氣所得」,還是履行「職務行為」的成果。
如果員工參與抽獎是受公司明確指派,或獎品是主辦方明確贈予參會企業本身的「商務贈予」,那麼該獎品可能構成公司財產。
但在本次事件中,根據描述,抽獎活動面向的是「現場觀眾個人」,中獎具有偶然性。員工在工作間隙自願參與,通常被視為個人行為,而非直接的職務行為。
對此,有人表示這樣的公司格局太小了:


也有網友表示,既然公司承擔了出差的費用,公司這樣做也沒毛病

還有人表示既然財務並不知情,那就是同事關係的問題,最後公司還勸人離職,都很難評




來 源:中國青年報、揚子晚報、正觀新聞
編 輯:王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