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瘋子這些日子是真的要瘋掉了。他的情緒已經被逼到死胡同。
妻子趙麗麗已經和她分居三年多了。其實說是妻子已經不恰當了,因為兩個人已經扯了離婚證,只是還生活在一起。過著離婚的夫妻同居生活。
趙麗麗是瘋子的二婚妻子,有一兒一女兩個孩子。瘋子沒孩子和趙麗麗婚後生育了一個兒子。
最初的婚姻是甜蜜的,特別是有了兒子之後,瘋子的幹勁十足,想趁年輕多給兒子積攢兩個錢。所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基本上就是沒休息過,不是鞋襪就是倒騰水果,整天開個破三輪子到處流動擺攤。
瘋子現在居住的房子是和趙麗麗結婚的時候買的,當時趙麗麗出資十萬,剩餘的裝修房貸由瘋子來還。

日子就這樣不緊不慢的的過著,充實而忙碌,快樂簡單。
可過日子難免有磕磕碰碰,瘋子和趙麗麗之間最大的隔閡就是她的兩個孩子。
趙麗麗覺得自己婚姻失敗卻讓孩子承擔後果,實在對不起孩子,所以平時對他們溺愛有加,家務不讓做,凡事都由著他們的性子來。
長此以往孩子們養成了囂張跋扈的性子,對瘋子這個後爹是瞧不上眼,平時連一個招呼都不打,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的照顧。
瘋子也不和他們計較,畢竟是孩子嗎?
可有一點瘋子無法接受,就是他們的消費觀念。平時基本上不在家吃飯,偶爾在家也是各種外賣。瘋子是個小商販,平時節衣縮食,摳摳搜搜的習慣了。
於是就經常給趙麗麗說,讓她勸勸自己的孩子,養成合理消費的習慣。

這話要是親爹說倒無可厚非,但瘋子是後爹,說的多了趙麗麗就心生嫌隙覺得他苛待自己的孩子。
有了隔閡感情就慢慢的淡了,兩個人開始在金錢上斤斤計較,相互提防。
趙麗麗母狼一樣護著自己的孩子,瘋子鐵公雞一毛不拔對他們的付出。
這日子也就過到了盡頭,兩個人協議離婚了!
可有個現實的問題,房子怎麼辦?要是賣了分財產他們的小兒子住哪裡?
就這樣兩個人心照不宣的繼續畸形住在一起,美其名曰給孩子一個家。
可趙麗麗的兒子大了,要結婚要房子,要彩禮。
於是趙麗麗給瘋子商量,她和瘋子復婚,然後他們搬出去租房住,並且讓瘋子給她兒子出十萬的彩禮錢。
趙麗麗這一招確實高明,只是她低估了瘋子的承受能力。
瘋子徹底瘋了,他給趙麗麗轉了十萬塊錢,說是當初買房的錢,然後把趙麗麗一家三口的東西全部給扔了出去,他要和這一家子吸血蟲徹底決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