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是北方人,父母做生意定居南方,19歲那年,經別人介紹認識一個男孩,兩個人都還覺得不錯,就準備正式談戀愛,女孩讓男孩來見家長,家人見了男孩後,無論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弟弟都看不中那個男孩,北方人一般都身材高大,主要嫌那男孩個頭矮又瘦小。
第一次見面只能看外貌,家人也沒多說什麼,她自己喜歡就行,家人也沒有過多干涉。
在兩人交往的兩年中,家人覺得小伙其實蠻不錯的。
有責任心,有擔當,有禮有節,孝敬父母,尊重長輩,難能可貴的是男孩很勵志,通過自己努力在家鄉買了大房子,工作也很穩定。
還會精打細算過日子,對女孩也很包容,有矛盾不硬來,求助父母從中斡旋,方方面面都考慮周全,老成持重。
小夥子通過個人魅力,贏得了女方家長的認可。
恰逢其時,男孩所在的單位對結婚的青年有優惠政策,於是他們徵得家人同意就領了結婚證。
本打算過了年就辦酒席,給女孩買了「五金」,花2萬元照了婚紗照。
在商定辦酒宴拿彩禮的時候,女孩提出要28萬彩禮,男孩家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再加上定親時已經給了6萬小禮,一時拿不出來那麼多。
女孩的父母都同意,可以少拿或者以後有了再補,可女孩就是不鬆口。
女孩年紀那麼小,怎麼那麼現實呢?主要是她奶奶成天在她面前拱火,老家那邊誰誰誰結婚都給了多少彩禮,現在要不到以後就沒有了,這錢要來父母也不會留的,都是給你存著。
大概北方那邊看中彩禮,南方這邊還好,看家庭條件,經濟條件好的多拿點,沒有錢也就算了。
男孩家實在拿不出這筆錢,男方父母說,你一定要這筆錢,我們可以出面借,不過這錢你們以後自己還,我們老了掙不到那麼多錢了。
女孩為這事,天天作,動不動吵著不行就離婚,男孩一家為這事焦頭爛額,最後男孩不慣著她了,要離就離吧。
一氣之下就去把婚離了,這是何苦呀!年紀輕輕的再找人就是二婚了。
彩禮真的就那麼重要?現在的女孩都那麼現實嗎?
怪不得現在好多大齡剩女,她們寧可不結婚,也不會降低自己的標準,哪像我們那個年代,基本都是裸婚,還高興地屁顛屁顛滴。
是一輩子幸福重要,還是28萬彩禮重要呢?現代女性眼裡的幸福,跟我們那個年代已經不是一個標準了嗎?
也許在她們眼裡,不結婚,不生孩子,照樣可以過得幸福。
我們那個年代的人真的是落伍了嗎?靈魂拷問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