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淡忠奎 每經編輯:段煉,楊歡
又一個人口大省即將迎來婚育假期調整。
最近,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發布《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婚假、生育假等內容進行調整。其中,婚假由5天延長至最多25天,產假在國家規定產假(98天)外,一、二、三孩生育假分別延長90天、120天、150天。
除了在地方性法規中明確延長婚育假期,今年以來,還有上海、湖北等不少省份在當地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中提到,加快出台延長婚假的具體辦法,要保障產假、護理假、育兒假落實到位,出台育兒補貼和產假社保補貼等。
如中國人口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翟振武對城市進化論分析,近兩年來,國家出台了很多生育支持的政策文件,現在正是落實的階段,今年各地比較集中地延長婚假、產假,「種類更多、力度也更大」。
梳理31個省份婚育假期的最新規定,婚假最長的甘肅和山西,假期達30天,最短的廣東、廣西、湖北,仍執行3天的婚假。產假方面,在西藏,產假最長可休一年,北京、上海、雲南等十餘個省份的產假天數為158天,各地產假天數最大差距207天。
不可否認,延長婚育假期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多出來的假期給用人單位等帶來的成本問題,要有配套措施和更細緻的規定來保障。從婚育假期時長和落實方案出發,該如何看待背後政策落地的難點與挑戰?
婚假:最長30天,最短3天
從全國來看,今年婚姻登記的便利度和友好度提升明顯。
自5月10日起,國務院最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開始施行,在此前21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跨省通辦」基礎上,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結婚登記不再需要戶口簿,便利度大大提升。
而與之配套的婚假延長,也成為廣受社會關注的話題。目前,國家法定婚假是3天,但是為了鼓勵婚育,不少地方婚假已延長至10天以上。
四川的《意見稿》提出,根據本省實際並參照其他省份做法,擬將婚假由5天延長至20天,若自願參加婚前醫學檢查,還可再增加5天婚假。這也意味著四川的婚假延長至最長25天,相當於此前的5倍。
與之類似,人口大省山東也已經將延長婚假納入地方性法規。今年1月,新修改後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落地實施,將婚假由3天增加至15天,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再增加婚假3天,婚假最長也達到18天。
事實上,自從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各地陸續開始修訂相關政策,取消晚婚假,執行3天婚假。比如,廣東、廣西、湖北目前就執行3天法定婚假。
當然,更多的省份在取消晚婚假後,逐步調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數。根據城市進化論梳理,甘肅、山西婚假達30天,是全國婚假最長的省份。
進一步以時間長短測算婚假友好度(=某省婚假天數/最長婚假天數x100%),甘肅、山西婚假友好度視為100%,河南、四川、黑龍江、新疆則均超過70%,是全國婚假友好度較高的省份。
尤其是山西,在2021年9月率先完成了省級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訂,明確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獎勵延長產假60天,至今實行五年之久。也難怪,部分省份的網友「眼饞」,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寫信建議延長婚假——比如廣東,2023年時就曾有留言稱,「深圳作為移民城市,來深奮鬥的年輕人眾多,深圳的婚假僅3天,根本無法滿足年輕人回鄉辦婚禮的訴求。」今年5月底,最新留言道:「近年來全國各地都在立法修訂延長婚假,廣東婚假只有3天時間倉促,建議延長至5天以上。」
中國地域廣闊,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各地交流的增多,跨市和跨省婚姻也會相應增多。因此,專家建議,婚假應該至少達到7天,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在此基礎上適當增加婚假的天數。
產假:最大相差207天
生育假,即一般而言的產假,是推動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關鍵一環。
根據2012年4月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所說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等。
各地上一輪密集調整計生條例是在2021年。當年8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各地陸續啟動地方計生條例修訂工作,出台鼓勵生育的措施,產假普遍延長了60天及以上。
其中,河南、海南、青海、江西等省份產假時間較多——河南(190天)、海南(190天)、青海(188天)、江西(188天)、吉林(180天)、黑龍江(180天)、廣東(178天)、重慶(178天),延長產假均在80天及以上。
還有不少省份特別提到了對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職工延長產假。比如廣西提出,一孩增加產假60天,二孩增加產假70天,三孩增加產假80天。陝西則規定,生育三孩的女方增加產假15天,男方增加護理假10天。
一個大背景是,2021年全國人口增長48萬的數據公布後,人口學界普遍預測我國可能在2022年或2023年出現人口負增長。到了2022年,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全國人口比上年末減少85萬人,出現自1962年以來(近61年來)的首次人口負增長。
這幾年,國家層面生育支持政策不斷完善,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等,持續強調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等制度。
這也是各地積極落實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據。根據2023年2月印發的《西藏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實施方案》,西藏的生育假延長至365天,陪產假延長至30天,育兒假延長至15天,是目前全國生育假最長的省份。
此次四川《意見稿》則是在2021年那輪修訂後的又一次調整,在原本「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的基礎上,對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別延長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由此,四川生育假可達188天,男方護理假也將由20天延長至30天。
根據目前各地的最新調整,我們以產假長短測算生育假政策友好度(=某省產假天數/最長產假天數x100%),將西藏生育假政策友好度視作100%,海南、河南、青海、江西、四川生育假友好度均超過50%,是全國生育假友好度較高的省份。
關鍵:如何成本共擔
一個新的趨勢,生育保障正在成為消費能力保障的重要著眼點。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提出消費能力保障支持行動,生育、教育、養老等被重點提及。其中,「加大生育養育保障力度」被列為第一條。
各地也正在緊鑼密鼓地部署。今年5月,《上海市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中提出,落實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加快出台育兒補貼和產假社保補貼政策,探索增加育兒假和配偶陪產假。同月,《湖北省提振消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也提出,加快出台延長婚假的具體辦法,保障產假、護理假、育兒假落實到位。
這也是加大需求側政策力度,推動居民消費意願轉化為實際的消費能力的重要嘗試。而與之配套的還有,經濟補貼、托育服務、醫療和居住保障等諸多方面,比如內蒙古首府呼和浩特3月發布新政,對生育一孩補貼1萬元、二孩補貼5萬元、三孩補貼10萬元。
不過,這些生育支持政策背後,推廣和落地仍然面臨挑戰。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原副主席、書記處書記譚琳提交的《關於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助力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建議》提出,目前,與生育相關假期設置上還存在諸多問題,比如生育假期定位不清,各地規定時長不統一。
在業內專家看來,休假制度是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內容,但落實情況不如人意,主要在於休假成本的分擔機制不完善。隨著各地密集延長婚假、產假和育兒假等,是否會造成女性新的職場發展困境?
「這種擔憂是存在的。不過目前看來,整體上婚假、產假延長幅度並沒有那麼大,這個代價是可以承受的。這不能成為阻止延長產假的理由。」 翟振武說道,延長生育假期對於我們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是利大於弊的。
在譚琳看來,在實踐中存在著生育休假政策落實不到位,職工的休假權利難以得到充分保障,以及生育假期成本負擔不均衡,用人單位負擔較重等問題。應加大政府財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對生育假期間用人單位承擔的社保繳費給予一定財政補貼,對僱用女職工達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單位給予適當稅費減免等。
與此同時,譚琳還建議,改變僅由用人單位繳費的生育保險籌資模式,探索建立用人單位繳費為主、政府補貼和個人適當繳費相結合的多方共擔籌資模式,個人繳費比例可在本人工資的0.3%左右,以拓寬生育保險費來源,增強生育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
翟振武認為,婚育休假延長後真正承擔成本的還是企業,各地政府財政還是應該承擔一部分,探索一種成本共擔的機制。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財力好的承擔比例可以高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四川《意見稿》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多渠道資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努力保障婚育假」。這一表述,意味著婚育休假成本共擔機制開始真正進入地方實踐,也為各地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打開一個新的切口。
記者|淡忠奎
編輯|段煉 楊歡 蓋源源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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