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於網路
港媒消息,3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了中國恆大集團創辦人許家印前妻丁玉梅的兩項申請。
上月,丁玉梅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兩項申請,丁玉梅要求修訂資產凍結令,明確哪些資產不在凍結範圍內,以便她能夠自由支配部分資產。丁玉梅提出了一系列豁免要求,包括豁免她其中一個銀行戶口的美金資產,不回答清盤人的問題、不公開其與房地產服務和投資管理公司仲量聯行(jll)合作的英國物業carnation way properties的收支賬目,以及不持續更新其資產信息。
此外,丁玉梅以保護隱私為由,申請閉門聆訊,避免公開審理對其生活造成尷尬和不便。丁玉梅表示,司法公開公正不代表需要公開其私生活及資產詳情,更何況公開聆訊可能損害其聲譽,並影響她與兩名未成年子女及兩名未成年孫子女的生活,又稱其人權及4名未成年人的安全應受保障。
這兩項申請均被法官高浩文拒絕,法官強調需要公開聆訊以確保清盤透明、保護公眾利益。法官更指丁玉梅試圖造成混淆和拖延訴訟進程。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中指出,恆大清盤案涉及公眾利益,為確保清盤過程透明及司法公正,本案必須公開審理,強調司法公開是保障公眾知情權的重要原則,遂拒絕其不公開聆訊的申請。
高浩文指,資產凍結令要求丁玉梅向法庭及恆大清盤人披露她所有價值超過15萬美元的資產(無論是否以她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共同擁有)的「價值、存放位置和細節」,而清盤人詢問她的問題是為了確保丁玉梅遵守英國的資產凍結令,以及考慮採取任何有必要的進一步措施,來防止涉案股息資產交易或資產耗散。
高浩文續指,丁玉梅提出的部分申請屬於英國法院禁令範圍,香港法院不宜處理,直指丁玉梅的申請是試圖造成混淆和拖延訴訟進程,又強調禁令本身已指明她須披露其資產的最新資訊。
恆大清盤人同意修訂部分凍結令內容,豁免丁玉梅某一銀行賬戶中的美元資產,但反對其他豁免要求。法官最終支持了恆大清盤人的立場。
恆大2024年1月被香港高等法院下令清盤,並任命安邁顧問董事總經理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wing sze tiffany wong)作為恆大清盤人。
清盤人接管後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許家印、其前妻丁玉梅、前行政總裁夏海鈞及前首席財務官潘大榮等人追討約468億港元的股息及酬金。
香港高等法院隨後頒發了全球資產凍結令,禁止他們處理名下總值約600億港元的全球資產,包括丁玉梅在英國的銀行存款及倫敦豪華公寓。不過,英國法院此前允許丁玉梅每月領取2萬英鎊生活費。
版權聲明:所有瑞恩資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創文章,轉載須聯繫授權,並在文首/文末註明來源、作者、微信id,否則瑞恩將向其追究法律責任。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與原作者或公眾號平台取得聯繫。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原作者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