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有什麼好?自從女兒有了男朋友,就天天惦記著結婚,女大不中留啊,我還真有點捨不得。女兒結婚我只提8條要求,婆家能做到就結,做不到就分,我可是為你們好!
第一條:彩禮
結婚彩禮本來我是不想要的,我女兒能嫁出去就不錯了,又懶又饞,脾氣還不好,怎麼還好意思要人家的彩禮呢?
但女兒不願意,非要20萬塊錢,她說:「彩禮必須要,不然我會讓同學和朋友笑話的,不知道的,還以為我嫁不出去,上趕著追他呢!」
不過,親家請放心,彩禮錢我們娘家不會留下的,我會都給女兒帶回去,而且我還會再陪嫁20萬,高低讓你們找個心裡平衡。
第二條:五金
現在結婚都流行五金,這個必須有,而且還要必須滿足我女兒的要求,她要什麼樣的就給買什麼樣的。
因為我女兒念叨好長時間了,她還給我看了她喜歡的品牌和款式。
實話實說,看過以後,連我這個親媽都不想給她買,因為實在是太貴了。
不過,親家不要有心理負擔,你就只管給她買她想要的,讓她開心,讓她好出去跟她的那些同學朋友吹吹牛。
超出你們預算的錢我會背後補給你們,我不會讓婆家為難。
第三條:房子
結婚房子必須要有,還必須是140平以上的。
女兒說了:「我現在住的就是140平的,憑什麼結婚去跟他一起住小房子?我結婚是為了享福,又不是為了受罪的!」
女兒說得有道理,最好是四室的,給你們老兩口、我們老兩口都留出房間,到老了讓他們沒借口不養我們。
但親家不要擔心,如果婆家能力有限,我們婆家娘家可以合資嘛,房款一家一半,房產證上寫兩個孩子的名字,這樣也行吧!
第四條:不能跟婆婆一起住
我想這條提不提應該沒有必要,因為現在大多數婆婆也不願意跟年輕人一起住。
我自己的女兒我自己知道,她又懶又饞,一周也不拖一回地,五天也不做一回飯,晚睡晚起,還桀驁不馴。
我做媽媽的都不願跟她一起住,我不相信哪個婆婆能受得了,我都怕婆婆會氣出心臟病。
咱醜話說到前頭,非要一起住,氣病了我可不負責任!
第五條:生孩子
現在生育放開了,生兩個三個孩子的家庭特別多,但我希望,在生幾個孩子、什麼時候生這件事情上,雙方老人不要插手,反正我是不會參與。
我女兒我知道,她自己能力有限,一個她都帶不過來,到時候按家分配,你一個,我一個,我可受不了。當然,你如果認為你自己可以幫著搞定,我也沒意見。
只是到時候,你可別抱怨,我可是提醒過了!
第六條:帶孩子
我的原則就是誰生的誰帶,我女兒和你兒子一起生的孩子,就由他們一起帶。
我不心疼女兒,你也別心疼兒子,當然,如果你心疼你兒子,捨不得你孫子,非要在帶孩子這件事上衝鋒陷陣,我也絕對支持,但別拉上我。
而且我事先聲明,如果在帶孩子這件事上你與我女兒發生了衝突,你可以撤退,但不能跟她吵架,我怕你吵不過她,反正我不是對手。
第七條:生氣吵架
小夫妻,生氣吵架很正常,打是親,罵是愛嘛,做老人的不要參與,更不能偏袒。
但如果實在情況嚴重,我可以偏袒你生的,你可以偏袒我生的,這樣的效果會更好。
你在我女兒眼裡是好婆婆,我在你兒子眼裡是好丈母娘,等他們和好了,也不會怨恨我們,他們只能對我們的「大義滅親」感激涕零!
第八條:動手
小夫妻吵架歸吵架,但不能動手,因為動手了吃虧的不見得是誰。
我女兒擅長抓、踢、撓,還學過跆拳道,招招要命,反正鬧玩我都鬧不過她,只需兩下我就投降。
你兒子如果戰鬥力強,可以試一試,打贏了,她跟你離婚,打輸了,你兒子進了醫院。
所以還是以和為貴吧!
怎麼樣,親家母,我這幾條中肯不中肯?實在不是實在?接受不接受?希望我們在漫長的餘生里,合作愉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