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刷到一條非常有意思的視頻。
浙江一名38歲大齡小仙女,對著鏡頭吐槽,聲稱自己的5個徵婚條件要求並不高,沒想到相親的男人連這些都做不到。
也不知道是誰給她的勇氣,只見她滿臉都是對男方的嫌棄,口口聲聲自己相了那麼多親,全部都被拒絕了,彷彿這些男人都有眼無珠。
首先她要求男方給自己30萬元的彩禮,然後才陸續提出五個要求。
一是結婚之後男方每天不能低於10點回家,超過10點回家5次的話就和平分手,彩禮錢不退;
二是如果男方婚後出軌了,就和平分手,彩禮錢不退,另外還要給她10萬塊錢的精神損失費;
三是如果男方的媽媽生病了,她沒有義務去照顧,如果硬讓她去照顧,只有和平分手,而且彩禮錢不退;
四是婚後男方的工資要上交,每個月給男方1000塊錢的零花錢,如果工資不上交這日子就過不下去,和平分手彩禮不退;
五是女子自稱不愛社交,男方的親朋好友她都不願意來往,非逼著她去的話就和平分手,彩禮還是不退。
咱們先說說五個條件最大的前提條件,30萬塊錢彩禮。
30萬塊錢的彩禮,對於有錢人來說確實不算什麼,但對於普通家庭真的是一筆巨款,都可以在小縣城買套小房子了。
然而這名女子的容貌並不出眾,看她的衣著談吐也不是家境優渥的出身,因此有錢人家看不上她,普通人家她又看不上,所以只能不上不下的在那裡乾耗著。
實際上如果她只是單純的要求彩禮30萬,只要是真心實意想結婚過日子,估計早早就把自己嫁掉了。
只是女子提出的條件單獨看都不高,但一條比一條奇葩,第4條尤其炸裂。
真的實施起來除了第二條比較合理,其他都是無理取鬧,而且根本不可能做到。
關於晚上10點之前必須回家的規定,估計這位姑娘想嫁的老公,應該是朝九晚五不需要加班而且是沒有什麼人緣的宅男。
否則別說是男性了,就是女性也有跟小姐妹或同事出去聚個餐喝個酒的時候吧。
婚內不能出軌那是必須的,潔身自愛不僅僅是對婚姻和伴侶的忠誠,還是忠於自己,更是為了給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
至於第三條不照顧生病的婆婆,雖然在法律上說,身為兒媳婦沒有贍養和照顧公公婆婆的義務,但也不代表就可以不聞不問。
不知道這位女子有沒有父母,她的父母是否有老的一天。
按照她的邏輯,她不願意孝順和照顧男方家的老人,是否也表示男方對她的父母也同樣沒有這方面的義務。
她如果有哥哥或弟弟的話,她的嫂子或弟媳是否也可以跟她一樣,不把她的父母放在眼裡。
另外,弘一法師曾經說過:婚姻不僅僅是愛情,更是責任,結婚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
不管男女一旦結婚,除了要無論富貴貧窮健康還是疾病,都對另一半不離不棄,還要接納、愛護、尊重對方的原生家庭。
相較於戀愛,婚姻更繁瑣更現實。
不是王子和公主從此以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可避免的要面對孩子的撫養、父母的贍養照顧,甚至雙方財產的分配。
妻子要求丈夫工資上交也沒毛病,但前提條件是自己也要為家庭付出,而不是一味的索取。
然後還想反問一句女子,就算男方願意出30萬塊錢彩禮,月月工資都上交,你又能給多少嫁妝,盡到什麼義務。
畢竟禮尚往來是中國人的傳統美德,結婚是情投意合的兩個人組建小家庭,無論彩禮還是嫁妝,都是雙方家長為了扶持小家庭的付出。
總不能你是人生父母養的,你的父母把你養大不容易,人家男方就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吧。
既然要求人家工資上交,就也要盡到為家庭付出的義務,比如做家務、照顧老人,要知道人家娶的是老婆,不是家裡缺祖宗。
最令人反感的是,還沒結婚呢就想著離婚了,口口聲聲彩禮不退,知道的這是談婚論嫁,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買賣人口。
如果男方完全能做到女子說的5個條件,新娘也輪不到她來做,這哪裡是來相親的,這明明是來廟裡許願的,也難怪有網友想送她一面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