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繼續工作,也想要孩子,在還沒生孩子之前,我以為『無需為了生兒育女放棄工作』是件簡單到不需要討論的事,沒想到啊,我還是太年輕,太缺乏經驗,太過於想當然。
我以為那些遙遠的女記者、女高管不會遭遇我這種小小職場打工人的類似遭遇,無需在家庭和事業中做選擇,無需為家務所。如果我抱怨了,那只是因為我做得還不夠多不夠好。
但她說,每個成了母親後仍想自食其力的女人,都會面臨這種困惑——家裡這麼多亂事,如何有精力在工作上取得成功?忙於工作的時候,何時養育孩子?尤其是伴侶幫不上忙或不幫忙。
(一)她們,可以僱人
她是前戰地記者兼作家,丈夫有自己的工作,而她和孩子要跟著丈夫隨時飛往異國。不用再問她那個如何平衡事業和家庭的老問題了,她平衡不了,崩潰的速度和反應如普通人沒兩樣。
但她又跟普通人不同,她有錢雇保姆,她操心的是保姆靠不靠譜、可不可信、值不值得全然託付。現實簡單又殘酷:保姆來工作,她就有獨處時間,否則就沒有。
(二)她們,被雇的人
保姆小李的女兒,送回了村裡跟公婆同住。即使她的僱主信任她、依賴她、倚靠她,但仍然要在她在生病的孩子和工作之間奔忙的時候,選擇替換掉不能專註於工作的她。
保姆瑪麗和普賈,兩個在印度德里打工的不丹女子。各自都有孩子,孩子都不在各自身邊。她們要賺錢就不能帶孩子,要帶孩子就沒有錢。工作和孩子,如果是你,你選哪樣留在身邊?
(三)她們,僱人的和被雇的女人們
她們有錢,不需要與孩子分離。她們只需要買下貧窮女人的勞動力,就能改善困住她們的瑣碎家務日常。而他們,只需要付錢,就能心安理得繼續認為自己的妻子並不屬於庸常女人之列。
她們沒錢,與孩子相隔兩地,看似是自己選擇的前路。但年少就結婚懷孕工作的她們,是不是真的有過選擇自己如何度過自己的人生的權利,是個值得懷疑且探索的好問題。
她們如此努力如此渴望靠自己賺得一份營生,是經歷的世事教會了她們:接受別人的饋贈是糟糕的事,會時常被人耳提面命『看,我給了你這個和那個,你的生活都是我給的,別忘了!』
但同時,她們又從來走不出為了賺得一份營生而遠離家鄉和孩子的罪惡感、愧疚感:你錯過了孩子的童年、少年,你錯過了孩子最需要你的時候的陪伴,你錯過了......
僅憑一本《女人的事》當然給不出解決困境的答案,所以問題仍然在。但,我們為什麼一定要平衡好事業和家庭,我們為什麼一定要成為被人艷羨的事業家庭兩手抓的成功女性?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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