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根本沒打算要,因為即使我想要,也要不來。我們住著的房子,原本就是公婆的,房產證上寫著公婆的名字,我爭了也沒用。但家裡三十萬元的存款,我必須要拿走一半,那是我省吃儉用存下來的,全都是我的心血。
我告訴前夫,我既要離婚,也要拿走一半的存款。前夫不同意,說如果我想讓他配合離婚,必須凈身出戶才行。
我不幹,跑去法院起訴離婚。前夫得知我去法院起訴離婚,氣急敗壞,故意在家裡找茬打我,到處跟人說我不檢點,毀壞我的名譽。
前夫這樣的行為,越發堅定了我要跟他離婚的決心。我將自己被家暴的證據保留了下來,交給了法院。一年之後,我終於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拿到了一半的存款和離婚證。
前夫道德品質敗壞,我不敢讓女兒留在前夫身邊,離婚的時候,我帶走了女兒,以免她跟著前夫受苦。
自從我和女兒離開那個家之後,前夫就將我們娘倆徹底地拋在了腦後。耐不住寂寞的他,很快娶了別的女人,和她生下了一個兒子。
前夫有了兒子,越發不把女兒當回事。他沒有兒子之前,每個月都會給女兒撫養費;自從他生了兒子之後,從此再也沒給過女兒撫養費。
起初,我還去前夫家裡,找他要撫養費。每次我去找前夫要撫養費,都會被前夫和他後娶的妻子羞辱,讓我慪一肚子氣回家。
久而久之,我就不願意去前夫家裡要生活費了,我怕被他們氣出毛病,要到的那幾百塊錢,還不夠我看病的費用。
前夫不給撫養費,我只能一個人養活女兒。我的收入不高,還要租房住,日子過得捉襟見肘。為了給女兒提供更好的生活,我在工作之餘走上街頭,發傳單、給人跑腿,只要是合法掙錢的活,我都願意干。
我通過自己的努力,按揭了一套六十平米的小戶型,簡單裝修之後,就和女兒住了進去。雖然每個月要還房貸,但房子是自己的,再也不用到處搬家,對於未來,我充滿了憧憬。
女兒小的時候,我不敢交男朋友,擔心男朋友對女兒不好,擔心女兒被欺負。直到四十二歲那年,女兒考上了外地的一所高校,只有寒暑假和過年的時候,才會回家跟我團聚。
女兒走後,我開始考慮自己的個人問題。我在熟人的介紹下,和比我大五歲的劉強好上了。劉強雖然沒啥本事,但他特別善於表達,每次跟劉強在一起,我都感到非常地開心。
他說出來的那些話,總是給我帶來驚喜,我感覺他是一個特別有趣的男人。劉強雖然錢不多,但對我一點都不小氣。我倆約會吃飯的時候,他從來不讓我買單,特別有男人風度。
在我過生日那天,劉強給我買了一枚黃金戒指,他給我戴上那枚戒指的時候,鄭重地向我求婚,希望我能夠嫁給他,做他的妻子。
我雖然喜歡劉強,但是,對於經濟方面,我仍然有著很深的顧慮。劉強喪偶,有一個二十齣頭的兒子。以後,他兒子要買房結婚,這些錢不是小數,我擔心和劉強結婚以後,他一個人的收入應付不了,把我的經濟也給拖垮了。
劉強得知了我的顧慮,拍著胸脯向我保證。說他絕對不會拖累我,他父母早就給孫子準備了婚房,兒子結婚的時候,只需要把房子裝修一下就行,花不了多少錢。
劉強信誓旦旦的保證,讓我徹底地放下心來,再也沒有了顧慮。我倆很快領取了結婚證,宴請了親朋好友之後,我就搬到了劉強的家裡,成為了他的妻子。
劉強每個月的收入有四千多塊,他自己留一半,給我一半作為生活費。儘管劉強的兒子在家裡吃飯,父子倆的飯量都挺大的,他給我的生活費根本不夠,我還得往裡搭錢,我也沒啥怨言。我喜歡劉強,在我的經濟能力覆蓋的範圍下,為他出一份力沒啥。
姐妹們都說我傻,認為我嫁虧了,跟劉強結婚以後,不僅要伺候他們爺倆,自己還要往裡搭錢,太虧了!
即使是這樣,我也不認為自己吃了虧,反而樂在其中。我能夠理解劉強的不易,繼子的終身大事還沒有解決,劉強給自己攢點私房錢也是理所應當,我沒啥想不通的。
可是,我能夠理解劉強,劉強卻不能理解我。他認為自己每個月交給了我兩千多塊錢的生活費,我就佔了多大的便宜似的,總是對我做的事情吹毛求疵。
在他的要求之下,我每頓飯都要做三菜一湯,兩道葷菜,一道素菜,加上一鍋養生湯。劉強和繼子吃飯特別快,我炒的菜剛端上桌,自己沒吃上幾口,很快就被他們父子倆一掃而光。
即使我每天都沒吃飽,也並沒在意。我是女人,少吃點沒啥,瘦一點更健康。然而,我對他們的寬容,卻沒能得到好的結果,反而讓他們認為我的付出,全都是理所應當。
有一次,我的身體有些不舒服,晚餐就做得簡單了點,草草地炒了兩道菜,端上桌之後,就趕緊上床睡覺了。躺在床上,我才沒那麼難受。
劉強見我只炒了兩道菜,就跑過來質問我,為什麼今天炒的菜這麼少?我跟劉強解釋,說我今天不舒服,讓他們隨便吃點,等明天我有力氣了,再給他們做三菜一湯。
劉強對我的身體一點都不關心,他只關心自己和繼子能否吃好。他不分青紅皂白地掀開我的被子,勒令我去給他們炒菜。
我的身體很難受,自然不願意起床給他們炒菜,即使劉強用力地拽我,我也依然沒起來。劉強見我始終不願意起床,就惡狠狠地告訴我,以後他再也不會交給我一分錢的生活費。
說完,他就離開了房間,跟繼子兩個人點了外賣,大吃大喝了一頓。他倆吃得不亦樂乎,沒一個人問我餓不餓,他們的自私自利,讓我徹底地寒了心,從此再也不願意跟他們爺倆做飯。
劉強見我不給他們做飯,不僅不交給我生活費,還讓我每個月交給他兩千塊錢,作為我住在他家裡的房租錢。他說,如果我不交錢,那麼就離開他家。
我這人好面子,如果我跟劉強離婚,不僅身邊人會笑話我,前夫也會笑話我。我已經是結過兩次婚的人了,如果再一次離婚,我的名聲就壞了。
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我只能委曲求全地繼續給劉強爺倆做飯、洗衣服和收拾屋子。劉強見我妥協了,越發地得意,根本沒把我放在眼裡。
在我的一再要求之下,劉強才勉強同意,每個月給我一千塊錢的生活費。這些錢根本不夠,我每個月都要搭上兩千塊錢,才能夠維持家裡基本的生活開支。
雖然明知道自己被劉強利用,我也只能忍受下去,過著毫無希望的日子。如果一切能夠重來,我寧願單身,也堅決不再婚。因為二婚的男人太自私,他們只會無情地利用女人,根本不會真心地關心和愛護自己二婚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