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年了,我有了外遇,想離婚了,可我和老婆提離婚時,她居然馬上同意了,一臉雲淡風輕。
我以為她會撒潑打滾,痛哭流涕,她的反應卻出乎我意料。
我之所以這樣認為,是我覺得老婆很愛我,她對我的疼惜滲入到了骨髓里。
我走路閃了一下,她都大驚小怪;每次過馬路,她都提醒我注意來往車輛;
我工作不順心睡不著,她陪我熬夜聊天;
我喜歡吃魚頭,我老婆也愛吃的,但是每次吃魚,她把魚頭都給了我……
我好像是她的全部,她像愛孩子一樣愛著我。
我們有兩棟房子,一棟是新房子,一棟是老房子。
我們結婚時買的老房子,在郊區的一個普通小區里。
新房子是兩年前買的,在市中心的高檔學區房。
新房子環境好,交通便利,適合女兒成長。
所以她和女兒搬到了新房子住,而我則留在了老房子里。
在離婚前的那幾天,老婆把老房子仔細打掃了一遍。
我說她多此一舉,她說:「這個家馬上就要迎來新主人了,要讓她住得舒服。」
我四季換的衣服,她又重新整理了一遍。
她特別叮囑我,冬天要常穿那件帶圖案的羊毛衫,質地好,穿著暖和舒服。
她說我常吃的胃藥放在第一個床頭櫃了,我吃藥時一定要喝溫水,別空腹吃。
她讓我以後少吃辣椒,我胃腸不好,以後飲食更要葷素搭配,不要胡吃海喝,人到中年了更要注意身體。
說我現在已是公司中層幹部了,和下屬溝通時不要太急,要控制情緒,發火其實不會解決本質問題。
最後一天,當我們簽完字,她對我說:「祝你幸福。」
她的眼裡沒有淚水,只有淡淡的笑意。
我看著她的背影,突然覺得心裡一陣空落。
我想拉住她,卻沒有勇氣。我想說點什麼,卻沒有話語。
我和第三者結婚後,很快就發現了彼此的不合。
新歡只會打扮自己,而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團糟,
我胃疼時讓她端杯水,她說我太矯情。
廚房一周也不收拾,我說她幾句,她說我嫁給你不是來當保姆的!
我喝醉了去找前妻,她正在給女兒輔導作業,她依然是從前的打扮,我卻越看她越好看。
我跪下求複合,哭著求她原諒我,求她回到我的身邊。
前妻卻很淡然:我曾把你當作我的寶物,一件愛不釋手的瓷器,
我用心呵護了它半生,有一天我才發現這個瓷器其實並不屬於我……我只好把它轉讓送人了。
我有個毛病,一旦決定送人的東西,我是不會再回收的,因為它已失去了原來的樣子!
走出她房子的片刻,我意識到了,我已經把她弄丟了,再也找不回來了。
從那以後,我每天都活在痛苦和悔恨中,失魂落魄。
你們說,我該如何彌補自己的錯誤?(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