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今年26歲,是一位平面模特,由於人長得漂亮,所以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一天中午,她突然接到了一個陌生人打來的電話,對方自稱姓李,是做建材生意的,資產過億,想約她吃頓飯。她加了對方的微信後,發現對方果然身價不菲,朋友圈裡面全是豪車和豪宅的照片,於是她同意了對方的要求。
考慮到對方不差錢,林小姐特意選了當地最好的一家酒店,然後定了一個5999元的套餐。男方到場後,兩人又點了一些酒水,總共花了將近2萬元,吃到一半的時候,男方突然說想去一下洗手間,林小姐也沒在意。沒想到她等了半個多小時,也不見人回來,於是她趕緊給男方打電話,沒想到對方說他已經回去了,還說林小姐是酒店的托,想讓他當冤大頭。
一聽這話,林小姐頓時怒了,她說:「我一個月光是接廣告就能賺幾萬元,我用得著當托嗎?再說如果我是酒店的托,我為什麼不選十幾萬一瓶的酒?」可是不管林小姐怎麼解釋,對方始終不願意買單,林小姐一氣之下打了110報警電話。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對方根本不是什麼有錢的大款,只是他們老闆的司機而已,月薪6000元,朋友圈裡面的豪車和豪宅全都是老闆的,和他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最後經過警方的調解,兩人終於達成了一致,每人出1萬元。這事雖然有了比較圓滿的結局,但是男方和女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所以在此也想提醒一下大家,對男人而言,不要打腫臉充胖子,否則只能自討苦吃;對女人而言,不要老是想著天上掉餡餅,畢竟現在的騙子實在是太多了,弄得不好被人騙財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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