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還有一個原因,方子談戀愛了,男朋友也來自另一個縣城,兩人是在工作中認識的,租住在出租屋。
小方的父母見她執意留在大城市,也就不再勸她。
小方在大城市上班了2年,在城市裡交了社保,有了在城裡買房子的資格。父母只有她一個女兒,女兒不想回來,父母又挂念女兒。一家人,經過商量,把縣城裡的房子賣了,父母再添點做房子首付,在省城買一套小二居一家人住。

父母先把縣城裡的房子賣了,那段時間,只要休息,小方就跟閨蜜到處找房子,在離小方上班公司不遠,看中了一個小區的二手房。樓梯房,不高,在四樓。
房子首付交完後,每個月月供4000多元,差不多5000元。小方父母是自己做小生意的,這月供,父母說了,他們自己會賺錢供。
房子買好後,經過簡單的裝修,小方父母搬進去住了。

父母在自己身邊買房子,小方感覺很好,這樣就可以經常見到父母。
父母買這套房子,小方沒有跟男朋友說,反正是我父母出錢,又不要他出錢,說不說都沒有關係。
當小方的男朋友鄭文飛知道小方父母買了房子後,說要去見見家長。如果知道女朋友父母來了,都不去見,顯得沒禮貌。
小方見男朋友鄭文飛說的這麼誠懇,要見父母。她答應,周末休息的時候,帶他去見父母。
周末,鄭文飛在超市買了箱牛奶還有好多水果,提著去見小方父母。

到了小方家,小方父母熱情的招待了鄭文飛。
鄭文飛看著這套新買的房子,雖然小點,但也很溫馨。
飯後,鄭文飛了解到這套房子寫的是小方的名字。而且小方父母為了買這套房子,已經傾盡所有。他心裡有點不高興了,如果以後,他們想買房子,那小方父母就拿不出多餘的錢來幫他們。

離開小方父母家後,鄭文飛不高興的對小方說,你父母這麼快就買房子,把錢都用光了,以後我們結婚想買房子,他們都拿不出錢來幫我們了。
小方說,我覺得父母買房子,不影響我們。我們自己存夠了錢,再買。
再說了,我父母在這裡住,以後我們結婚了,有時候不想做飯了,可以過來蹭飯吃,多好。

文飛說,有什麼好?如果沒有父母的幫助,靠我們自己的工資,什麼時候才存到錢買房子。而且我父母,他們的工資又不高,幫不了我們。不比你父母,自己做生意賺的多。
我發現,你父母這麼快買房子,他們就是怕我沾你便宜,所以早早的就買了婚前財產,來算計我。

小方聽到文飛說她父母算計他,生氣了。
她說,我父母的錢,他們愛什麼時候買就什麼時候買。又不是你的錢,怎麼變成算計你了?
那不是算計我嗎?如果我們結婚的時候買,他們就可以拿的出錢來,現在買了,等我們結婚要買房子了,他們就沒有錢,拿不出來了。
那你打算買多大的房子,文飛說:我想買三房,我們一間,孩子一間,我想把我父母到時候,也接出來一起住。
在你買房子的計劃里,你父母工資不高,幫不了。我父母做小生意,手裡有點錢,你惦記著。讓我父母他們出錢,買的房子沒有他們的房間。你父母不出錢,反倒安排了一間房,你這是什麼意思?
你說我父母算計你,我聽了聽去,是你在算計我父母。

鄭文飛聽了小方這樣說,還理直氣壯的說:難道你父母不是嗎?
小方見鄭文飛還是這樣的想法,覺得鄭文飛大自私了。
她提出了分手,以後誰都別算計誰了,不過了。
鄭文飛見小方要分手,他不肯。但小方去意已決,堅決要分手。回到出租屋,收拾自己的衣服,回到父母家。

金錢就是試金石,不要考驗人性。
當小方父母知道事情真相後,他們也同意小方分手。跟這樣心機重的人結婚,以後日子會過得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