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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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讀者丁阿姨說:「兒子結婚後,就靠不住了,他更愛他老婆,我在他心中已經沒有以前那麼重要了,什麼養育之恩,只是一個傳說。」
她的話讓我想起蒙田在《隨筆集》中說的一句話:「認識自己的無知是認識世界的最可靠的方法。」
這裡講的無知,並非常規意義上的貶義詞。沒有人是全知全能的人,認知方面都有盲區,盲區就是無知的領域。
如果一個人認識不到自己無知,不承認自己無知,那就是最無知的人,因為他否認了一個客觀事實。
丁阿姨的無知在於,她只站在爭風吃醋的角度看待問題,卻不知,她所遇到的問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
02
她自己經手過的事,她是知道的。比如,兒子和兒媳結婚的時候沒有彩禮,沒有房子,兩個人結了婚租房住。
可是,她沒有想過,兒媳在這種情況下嫁給她兒子,是基於什麼。是因為兒媳太單純,太好騙,還是因為他們夫妻倆真心相愛?
她只是覺得兒媳沒要彩禮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沒買房也沒什麼,因為結婚沒買房的夫妻多的是。
她對婚姻的認知,止步於此,沒有考慮過兒子是否覺得虧欠兒媳,也沒有想過兒媳是何感受,只是覺得一切就該是這樣。
做婆婆的人,一旦有了理所當然的心理,就會沒有羞恥感,沒有感恩之心,沒有愧疚感,她們覺得反正婚已經結了,誰都不該去追究過去的事,自己和兒媳是站在同樣的起點,自己作為婆婆,論身份和地位,永遠高於兒媳。
這種心理會驅使她們擺長輩的架子,看兒媳不順眼的時候對兒媳說教,同時還有可能背地裡在兒子面前說兒媳的壞話,有的甚至會慫恿兒子離婚,或者拿離婚要挾兒媳。
人性的陰暗面一旦釋放出來,就會層層遞進,步步相逼,做事不考慮後果,只顧著埋頭往前沖,誰擋路就收拾誰。
丁阿姨就走了這樣的路,她的身份對於兒媳來說只是婆婆,可是她卻忘了自己的身份,今天充當導師,明天充當教官,後天充當監工,拿出大把的時間跟兒媳過不去。
她不知道的是,人與人相處,距離不能太近,不能拿著放大鏡去尋找別人的缺點,否則會把自己變成一個苛刻的傻瓜。
她不明白這個道理,整天盯著兒媳,雞蛋裡面挑骨頭,越來越不耐煩,越來越看兒媳不順眼,最後終於忍不住了,指責兒媳是個廢物,要求她滾回娘家,要求兒子儘快跟她離婚。
可是,她兒子卻說:「該滾的是你,我已經受夠你了,請你以後不要再摻和我的婚姻!」
03
從她兒子的反應不難推斷出來,他們夫妻倆結婚是因為真心相愛,女方不惜裸婚,是因為她愛著男方,而且男方應該拿出了真誠待她,同時覺得對她有虧欠。
這種婚姻基礎,註定了她兒子會有那樣的反應,因為他不想讓任何人欺負自己深愛並虧欠著的妻子,哪怕是自己的父母。
他這樣的反應,我不認為是不孝。當多種人際關係同時存在的時候,每一層關係都有自己的準則。不同的人際關係之間,也有相安無事的界限。任何人越線,都是在犯錯。
丁阿姨很明顯越線了,她不僅越了母子關係那條線,而且越了婆媳關係那條線,不能因為她是長輩就可以把錯誤忽略不計。
04
在人情世故方面無知的人,往往越無知想得越多,問題在於,他們所想的問題,永遠遊離於正軌之外,就像一個掉進泥潭裡的人,在原地越掙扎就陷得越深,看不到不遠處就能踩著登岸的石頭。
想要破除這種魔咒,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二是反思,自省,讓自己有自知之明。
如果不做這兩件事,一個人的認知永遠會停留在一個固定的階段,不會有任何長進。
認知有限,就只能賺到認知範圍內的錢,就只能用有限的認知去認識世界,解決問題和人際交往。除非別人跟你一樣無知,否則但凡比你高明一點,都不會跟你一起玩,因為你的無知會拖別人的後腿。
對丁阿姨來說,她今後要做的事,就是別想太多認知範圍內的事,應該多花一些時間去看看書,出去走走,擴充一下自己的認知。只要她不再越線,她和兒子以及兒媳就不會再有矛盾。
雖然說學習和成長總是伴隨著痛苦,很容易讓人打退堂鼓,但是,為了成為更好的自己,在痛苦中成長是值得的。這種境界要靠自己去領悟,做與不做,只取決於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