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秋天,正是萬物收穫的季節,一個陽光明媚的上午,徐斌和他的姐姐兩個人等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大廳里。
原來,徐斌這一天要和自己的未婚妻陳艷玲進行婚姻登記。
可到了約定的時間,新娘和陳艷玲沒有出現。
等了一會兒,姐姐就著急了,就對徐斌講:你給她打一個電話問問吧!
徐斌這個時候啊,就撥打了陳艷玲的手機,結果手機是關機的提示。
姐姐就問徐彬說:你昨天去送彩禮錢的時候講沒講好,今天要進行結婚登記?
徐斌那委屈的就攤開雙手對姐姐說:昨天我們反覆確認過了,陳艷齡的母親說陪他一塊兒來,當時我姐夫李康生也在場。
他一提到李康生,徐斌的姐姐臉色馬上就變的難看。
姐姐對徐斌講:這事有點怪,十有八九這是李康生搞的鬼,肯定他是為了離婚、霸佔財產搞的陰謀詭計。
姐弟倆苦等一天,最終還是沒有能來弟弟的女朋友。可是,姐姐為何會認定這件事是自己的丈夫從中搞鬼呢?這姐夫李康生和徐斌的女朋友又有什麼關係?
這件事,我們還要從徐斌找對象談起。
徐斌相貌一般,工作一般,家庭條件也一般,所以,他多次相親,總是高不成低不就,不是別人看不上他,就是他看不上別人。
隨著年齡的增長,徐斌對自己的婚姻大事就慢慢失去了信心。
但是,姐姐沒有放棄,當姐姐覺得父母不在了,自己這個弟弟的婚姻大事,她一定要管到底。
可是另一方面,姐姐又和自己的丈夫李康生在鬧離婚。
離婚的原因是因為李康生在外面有了相好,李康生有了相好以後,回到家中,主動和自己的妻子提出離婚,並且,還提出了一個非常無恥的條件,他說:我要分得大部分的家庭財產,因為這個家庭財產大部分收入都是我掙來的。
這時,徐斌的姐姐不願意了說道:你有外遇,你是有過錯方,你應該賠償我的經濟損失。
兩口子打了兩年的離婚大戰,李康生也不在家住,他住在外邊,隔一段兒回來就和徐斌的姐姐鬧一場。
徐斌的姐姐為了躲避自己這個無賴的丈夫,就搬到了弟弟徐斌家去住。
姐姐姐夫他們兩口兒正在鬧離婚期間,有一天,李康生就給徐斌打了電話,說要給徐斌介紹對象。
徐斌接到這個電話,也心中非常詫異,因為他知道姐姐和姐夫在鬧離婚,現在姐夫要給自己介紹對象?怎麼想這事也不像真的。徐斌心裡不禁犯起了嘀咕。
結果,姐夫李康生在電話那邊彷彿就猜透了徐斌的心思,就對徐斌說:徐斌,你不要以為我和你姐離婚,我就不管你了,不管怎麼樣,你是我的小舅子,是我兒子的舅舅,總歸是親人,現在這個女的是我的客戶兒的女兒,她家庭條件非常好,人長的也不錯,人家現在就想找一個老實人,所以,我就把她介紹給你了。
徐斌一看自己的心思被姐夫猜透了,有點兒不好意思了,他在電話里,就感謝了姐夫李康成的同時,就擔心的問說:我這個條件一般,人家會同意嗎?
李康生聽了以後,就笑著對徐斌講:人家是找的老實人,我覺得你比較合適,所以,我就把她介紹給你,她叫陳艷玲,我先把她的手機號碼發給你,你們兩個人先聊聊看,不過這事,你別告訴你姐,我怕你姐覺得我不長好心,再和我鬧。
打完電話,李康生就把陳艷玲的手機號碼發給了徐斌,徐斌那就把她加為通訊錄的好友,然後,又把她加了微信好友。
徐斌忐忑不安地發出了一聲問候,沒有想到,很快陳艷玲就回復了一個笑臉,徐斌一看心情就有點兒激動。於是,就開始和對方聊起天兒來。
他沒有想到,姐夫介紹這個陳艷玲的女孩子跟自己這麼投緣。第一次兩個人聊天兒就聊到了半夜。
從那天起,徐斌每天回家後就躲進自己的房間里,跟陳艷玲在網上聊天兒,兩個人無話不說,很快便陷入了熱戀當中,而且姐夫李康生也經常會給徐斌打電話,詢問他跟陳艷齡的感情進展。
可徐斌沒有想到,自己最近的這些電話都被姐姐看在了眼裡。
姐姐就問徐斌說:你有女朋友啦?
徐斌非常高興的告訴姐姐:我有女朋友了,現在關係發展比較好,他告訴了姐姐,並且把陳艷齡照片拿給姐姐看。
姐姐一看這個陳艷玲的照片,也非常高興。姐姐就問他說:誰給你介紹的對象啊?
徐斌一聽姐姐這麼問,就有點兒吞吞吐吐地,不過,他還是告訴了姐姐說:是我姐夫李康生介紹的。
於是,姐姐就問徐斌說:那你和陳艷玲見面嗎?
姐姐這一問,那問到了問題之所在,徐斌雖然。簡訊、微信,偶爾還打幾個電話,和對方聊的確實是熱火朝天,但是直到目前,他連對方的面兒都沒見過,所以,他也只好如實的告訴姐姐,說:陳艷玲在他們家族的公司剛接管營銷業務,她工作忙,我一直約她,她總是沒時間,出不來。
姐姐一聽啊,就搖了搖頭告訴徐斌:兄弟,我跟你講,網戀不可靠,特別是像你姐夫這樣人介紹的對象,你都沒有見過面,兩個人就談的這麼熱火朝天,你一定要小心,你最好是跟他抽空見個面。
於是,第二天,徐斌就開始約陳艷玲見面兒。
陳艷玲給他的理由確實是工作忙,家教嚴,讓他緩一緩。
就這樣連續約了幾次以後,有一天,陳艷玲終於答應和他見面。
徐斌喜出望外,約會那天,他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西裝,打好領帶,在約定時間來到了兩個人約好的咖啡廳,結果過了約定的時間,一個多小時,陳艷玲還沒有見面。
徐斌正在焦慮之中。突然,他的肩膀被別人拍了一下,然後有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
徐斌!……
徐斌扭頭一看,這人不是別人,是誰呀?是他姐夫李康生。
第一次跟女友約會,姐夫為何突然出現?
只見李康生啊,笑嘻嘻的站在他旁邊兒手裡呀,拿一個紙袋。李康生就坐在了徐斌的面前,對徐斌說:我剛才呀,去陳艷玲那個公司辦事,她跟我講了,你們約好今天和你在這個地方見面,但是不湊巧,公司突然來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客戶,所以,她必須要陪客戶,因此來不了,她給你買了見面禮,拜託我給你送來,並且給你解釋一下。
說完了,李康生把手中這個紙袋兒就遞給了徐斌。
徐斌打開這個紙袋兒一看,裡面放了一個錢包,這個錢包兒一看,那還是一個名牌兒的錢包兒。
聽了姐夫的解釋,看了女朋友送來這麼貴重的見面禮,徐斌自己是感到慚愧,於是,他覺得很不好意思,此刻,他就在心中暗下決心,從今以後,要全身心的對陳艷玲好,因為陳艷玲剛接管公司的業務,她什麼時候見面讓她說了算,自己不要急。
從此,徐斌一如既往的和陳艷玲在網上聊天兒,再也不提和陳艷玲見面的事情。
沒想到半個月之後,徐斌卻突然收到了陳艷玲發來了一條簡訊,硬是讓徐斌喜出望外。
他沒有想到,陳艷玲竟然主動約她在周末見面,而且一起吃飯,這讓徐斌太高興了!
他得到這個消息以後,馬上又是提著精神。早早來到了約好的這個飯店,坐在飯店裡面,他就盯著那個門,進來一個女的,她要盯著看看,看是不是自己的女朋友陳艷玲,盯了一會兒,終於看見一個漂亮的女孩子迎面走來。
這個女孩兒不是別人,就是徐斌朝思暮想的女友陳艷玲。
這時候,徐斌那內心澎湃,激動地站起來迎上前去,主動伸出了手。
沒有想到陳艷玲並沒有握他這個手,反而是陳艷玲身邊的人伸出手來握住了徐斌的手,那麼,這個人是誰呢?
這個人是一個40多歲風韻猶存的中年婦女。打扮的得體上檔次。
這個中年婦女握住了徐斌的手以後,對徐斌說:我是陳艷玲的媽媽。你就喊我李阿姨就行了。
然後,中年婦女就開始和徐斌聊起天來。
在整個吃飯的過程當中,也都是陳艷玲的母親和徐斌聊天,而陳艷玲基本上不說話,所以,這頓飯吃著,跟她媽聊著天,眼睛不時看一下自己的女朋友,但是在女朋友的臉上他又看不出什麼表情來,所以,這頓飯吃完以後,他回家的路上啊,越想越沮喪,覺得自己好像沒有過關。
徐斌回到家裡,就悶頭不響的坐到自己的房間里就開始唉聲嘆氣。
沒想到過了一會兒,他手機傳來了微信的提示音,他一看那是陳艷玲發過來的。
陳艷玲講:我父母不希望我在男人面前表現的過於熱情。所以,今天我見你的時候啊,可能你會覺得我比較冷淡,其實我心裡還是挺喜歡你的。
徐斌看到這個簡訊就像拿到大赦令一樣,他看了以後,欣喜若狂。
徐斌緊接著又提出一個請求,說:艷玲,咱們交往這麼長時間了,我年齡也不小了,咱們能不能討論咱們的終身大事?
結果,陳艷玲很快回了個簡訊。
陳艷玲在簡訊里說:我雖然願意嫁給你,我媽媽也認為你是個好人,但是,現在我爸爸不同意,我爸爸說,無論是你的年齡,還是你的職業,包括你的經濟條件,都不能給我們家帶來幫助,他怕我吃苦,所以,他不同意咱們倆婚事。
徐斌看到這個消息,當時那就是一桶冷水從頭澆到腳。徐斌就徹底呆了。
看到這條消息,徐斌心裡頓時涼了大半截。他沒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得來的愛情就這麼快敗到了現實面前。可是,陳艷玲講的是實話,自己的條件確實一般,那麼,這到底該怎麼辦呢?
第二天,徐斌就把這個不幸的消息告訴了李康生。
沒想到李康生在電話里聽完以後,竟然嘿嘿一笑說:這不是什麼難題,我教你一招,馬上就能把她爸爸搞定。
徐斌一聽,馬上又跟打了雞血一樣,來了精氣神兒,說:姐夫,到底什麼招,你告訴我,我什麼也願意做。
李康生在電話里說,其實,她爸爸談這些條件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擔心他女兒今後跟著你受苦。這就很簡單了,你往她家裡送30萬元的彩禮錢,你這彩禮錢一送,他一看你有積蓄,而且經濟條件還不錯,女兒跟著你將來也不會受苦,他自然就會同意。
徐斌一算,自己只有20萬元的存款,還差10萬元。於是,就向姐姐開口借這10萬元,並且說是給女朋友家送彩禮,把前因後果這麼一講,姐姐一聽到馬上就警覺了:又是李康生教你的是不是?你可得小心,他是不是耍什麼陰謀詭計啊?
徐斌此時愛意正濃,哪裡還有什麼理智?他就對姐姐解釋說:姐啊,你不是一直關心我,想讓我早日成家嗎?現在這個陳艷玲她同意,我是真的喜歡她,這是我人生的一個重要的一個機會啊,如果過了這個村兒可就沒這個店兒了。
現在看到弟弟這麼著急,姐姐就對徐斌講說:那這樣吧,徐斌,反正你不夠的錢,姐姐都可以借給你,這沒有問題,但是,我只有一個條件,這個條件就是你送完彩禮以後,你們兩個人馬上要進行結婚登記。
徐斌得到了姐姐的認可以後,馬上就給李康生回了電話,說:沒問題,這30萬元我已經湊齊了,但是有一條,我送完彩禮後,第二天我們就要進行結婚登記。
李康生一聽在電話里就笑了,說:這你放心,那他接了你彩禮這個目的很明確,那就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以,他肯定會給你辦結婚登記手續。
徐斌那馬上就給銀行打電話預約取款。同時,他又給陳艷玲發了微信,說明天晚上我要到你家送30萬元的彩禮錢。
過了一會兒啊,女朋友陳艷玲就回了個微信說:你這個主意不錯,但是我爸這個人,脾氣很倔,你要到我家來,我怕他對你不禮貌。你這樣吧,你把這個彩禮,還送到我們上次約的那個咖啡館吧。
第二天,徐斌就提著取出這30萬元來,來到了約好的咖啡館,接著在咖啡館的看到陳艷玲的母親在場,自己的姐夫李康生也在場,唯獨那個女友陳艷林不在場,他當時就感到有點兒奇怪。
陳艷玲的母親就微笑著對他解釋說,本來我和艷玲就要出門辣,突然那公司那邊又有點兒業務需要處理,所以,艷玲就到公司去加班,去處理業務去了,她就讓我來,代她把這個彩禮錢接走。
徐斌一聽這個,心裡哪還有任何疑問呢?於是,就把這30萬元拱手交給了陳艷玲的母親。
陳艷玲的母親接過這30萬元以後,笑著對他說:小徐,你放心,明天我陪著艷玲一塊兒去,你們辦結婚登記手續。
就這樣,有了我們故事開頭那一幕,徐斌和姐姐等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記大廳里。
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到了關鍵的時候,這個陳艷玲沒有來。
回到家以後徐斌,就接到了陳燕玲的一個微信,這個微信上陳艷齡說什麼呢?說:很抱歉,我今天上午沒有去和你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我覺得我這個婚姻的選擇還是太草率了,請你給我留一點時間,我要好好考慮考慮。
徐斌馬上就打他的電話,但是,陳艷玲不接,再打程艷玲關機了。
他就把這個情況跟姐姐說了,姐姐一聽就說:她不願意結婚算了,咱們這也不能免強的,但是,彩禮錢要讓她退回來。
徐斌說:那我現在聯繫不上她啊,現在她手機關機了。
姐姐就說到公司找他去,徐斌一想什麼公司,在什麼地點辦公他都不知道,他連去都沒去過。
姐姐一聽更急了,說你趕快給李康生打電話,讓他給你提供這個女的的地址。
於是,徐斌就給李康生打了電話,講了情況經過,說自己要去追回彩禮錢。
沒想到這個時候李康生在電話里語氣變了,他說:可我只是牽線搭橋,讓你們兩個人認識,你們兩個人談不談戀愛?你們兩個人結不結婚,這跟我都沒有什麼關係,送不送彩禮,這也是你自己自願的,我現在怎麼可能帶著你去到我客戶那兒去要錢呢?以後我還怎麼跟人家做生意?
徐斌把情況跟姐姐說,姐姐馬上就斷定:我一直說這是李康生,為了離婚霸佔財產,使得陰謀詭計,你不相信,你看,現在果然就這情況了,走,咱們兩個人去找李康生去!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多方打探,姐弟倆個終於打探到了李康生的居住地址。
他們向周圍鄰居打聽,有沒有一個叫李康生的人就住在這兒。
鄰居都說是有這個人住在這兒。
一年前,他們一家三口搬過來了,夫妻兩個加上一個女兒,我們經常看到他們一家。
姐姐和徐斌一聽,兩個人就在小區裡面等候。果然發現李康生和陳艷玲的母親他們兩個人同居在一起。
這個陳艷玲的母親實際上就是李康生的情婦。確認無誤以後,徐斌的姐姐和徐斌兩個人就登門去討債,沒有想到他們進屋看到了李康生和陳艷玲的母親以後,李康生竟然厚顏無恥的說:你今天還知道來上門找我,我要跟你離婚,你不離,我讓你分財產你不分,那沒有辦法,我也要生存,所以,我只好用這個辦法拿回我該拿回的錢。
姐姐指著李康生說:你是有婦之夫,你竟然和別的女人非法同居,我告訴你,我跟你沒完!
走出李康生的家之後,姐姐就跟徐斌商量:咱們兩個人到公安局告他詐騙去!
為了穩妥起見,兩個人在去公安局之前,先來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請教律師可不可以告自己的丈夫李康生詐騙。
律師聽徐斌把全部情況介紹完以後,就給他們分析講,說你姐姐和李康生兩個人,是夫妻,現在雖然鬧矛盾,但是還沒有離婚,而這30萬元當中又有你姐姐的10萬元,這10萬元理論上講都屬於家庭的共同財產,所以,他雖然使了這個陰謀詭計,把錢騙走了,但是你要說是詐騙,可能公安機關還不會立案,因為這牽扯到你們家庭的經濟糾紛,但是有一點,這個李康生是沒有離婚,和別人非法同居,而且作為鄰居又知道他們是夫妻,他實際上是涉嫌了重婚罪。
姐姐和徐斌一聽說這個可以,告不了他詐騙,那告他重婚也到公安局去告他!
律師又告訴她們:你這個不能到公安局去,你這屬於自訴案件,要你自己到法院去告狀,公安局不管。
徐斌和姐姐聽完律師的話,感到十分的不理解,這重婚罪明明屬於刑事犯罪,自己為何還不能去公安局報案呢?自己又該如何起訴李康生呢?
徐斌和他姐姐的這種困惑,實際上也是我們今天要講的法律問題,刑事自訴案件。
我們來看一下自訴案件,就是指被害人和法定代理人到法院自己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輕微的刑事案件,關於自訴案件,我國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規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04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根據這個規定,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就是下面一些案件屬於自訴案件,哪些案件是輕傷害案件,也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還有虐待,還有重婚,像這一類案件,都屬於當事人的自訴案件。
於是,徐斌的姐姐就在律師的幫助下,對李康生和陳艷玲的母親兩個人提起了重婚的刑事自訴案件。
在法院開庭審理那天,被告人李康生和他的情人兩個人都當庭認了罪。
他們供述,李康生想離婚,但是自訴人徐斌的姐姐不同意離婚,所以,李康生就和自己的情人商量了一個計謀,用情人的女兒陳艷玲的名義和所謂徐斌談戀愛,來騙徐斌上當受騙,並且讓陳艷玲的母親,也就是李康生的情人已陳艷玲的名義,不停地跟徐斌簡訊聊天,跟他發微信發照片來騙徐斌,李康生和情人商量好以後,還讓他的情人帶著陳艷玲一塊兒來和徐斌吃飯,但是給陳艷玲講的只是陪媽媽的客戶吃個飯,所以,陳艷玲什麼都不知道,因此,在飯桌上也沒有和徐斌講什麼話。
結果就是這一系列的假象讓徐斌信以為真,最後,將30萬元的彩禮錢拱手送給了他們,但是自訴人徐斌的姐姐同意意收回這30萬元,就是不同意和他們調解,更不同意撤訴,所以,最後法院依法判決,本案的二被告人就是李康生和陳艷玲的母親,也就是他的情人,兩個人構成了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李康生為了一己私利,不惜舍計謀騙財產,最終自己也成了有罪之人。
而徐斌被騙的經歷實際上也啟示我們,對於那些從天而降的美好的東西,包括本案里的美好愛情,還是要有一絲警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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