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漫評|禁止教師報考其他單位,合理嗎

禁止教師報考其他單位,合理嗎

近日,海南三亞市某民辦學校,一在職教師未經學校批准報考其他單位被解除勞動關係。2月25日,三亞市教育局就此事通報稱,目前該爭議已經進入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事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此事之所以引發熱議,在於激起了很多人的疑問:勞動者是否擁有「跳槽」的權利?涉事學校表示,在與相關教師簽訂的合同中規定,聘用期間未經單位允許,不得報考其他單位。那麼,這樣的合同條款是否合法、合理?所謂的「校規」邊界又在何處?

校方留人的初衷可以理解,但歸根結底,還是要靠待遇、靠發展留人,而不是給老師「跳槽」設置不合理的門檻。期待此案能夠推動校園職場規則走向更加公正、平等與透明。(圖/蔣立冬 文/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