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家長建議禁止學生帶電話手錶上學」的話題登上熱搜,引發關注。
▲微博熱搜截圖
近日,有網友在廣東省深圳市人民網留言板塊建言,反映電話手錶可能對中小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學業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其建言禁止深圳市中小學生帶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
▲該網友在人民網的留言。圖源:人民網留言板
對此,龍華區教育局回復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七十條明確,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教育部也對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統一保管」作出規定,這些要求的核心是既保障學生學習秩序,也兼顧合理聯繫需求。電話手錶雖與手機功能有差異,但部分產品具備娛樂、社交等功能,可能出現分散注意力、影響視力等問題,與相關規定中「規範智能終端產品進校園」的精神相符。
深圳市龍華區教育局日前回應稱,目前,深圳市未出台全面禁止電話手錶進校園的統一規定,但始終倡導學校按「分類管理、疏堵結合」原則落實相關要求。對僅具備基礎通話、定位功能的電話手錶,學校可結合實際明確攜帶規範,如進校後交由老師統一保管,禁止課堂使用;對含遊戲、視頻等娛樂功能的產品,可參照手機管理要求,限制帶入校園。不少學校已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開通班主任熱線等方式,解決學生與家長的聯繫需求。
針對該網友的建議,龍華區教育局表示,後續將重點推進三項工作。
一是結合上位法要求,細化校園智能終端產品管理指引,明確電話手錶等產品的分類管理標準,指導學校制定可操作的細則。
二是加強對學校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落實「統一保管、禁止課堂使用」等要求,同時暢通家校溝通渠道,避免因管理過度影響親子聯繫。
三是積極對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反饋學生群體使用需求,推動企業優化產品功能,減少非必要娛樂設計,更好適配校園場景。
對此,一些網友表示,電話手錶不應該一禁了之,而是要多加引導和改進手錶功能。
▲網友評論
來源:南方日報、九派新聞、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