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三令五申不允許在職教師利用課外時間在外兼職補課,而且每學期放寒暑假前,大會小會要求不允許在外兼職有償補課,並簽有責任狀,但仍然有部分教師懷著僥倖心理任意而為,置規定於腦外,和國家的雙減政策對著干,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關注。
放暑假前,招生簡章滿天飛,學校的老師也參與做學生的思想工作,沒有辦法,小區大部分學生到了補習班。
大班,每個周期20天,每天150元,共計3000元,也可以參加一對一,每小時100元,按數外物化地5科計算,一天大約一千元。
因為收費太貴,引起了大部分家長的反感,部分學生家長準備結伴告他們,讓補習老師好吃不好消化,把收的錢再吐出來,希望以後再也沒有補習班了。
家長讓學生把手機帶到補習班,並反覆交待不讓老師發現,每天每節課把講課老師全部拍下來,補習班結束後再算總帳。
補習班結束了,所有的補習老師全在案,整理每天的拍照記錄,然後往教育局監查科投訴,果然見效:處理結果出台了,所有參加補習的老師當年不得評優評先,不得晉陞高一層次的職稱,工資降一級,記過處分,由城區調入鄉鎮,補課所得收入無條件返還家長。
家長拍手稱快,補課老師心驚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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