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禁學校引導學生指定渠道購電子產品,不得擅增收費項目

it之家 5 月 14 日消息,據教育部官網,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三項規範整治重點」和「十二條負面清單」,圍繞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師德師風失范等三方面問題進行重點規範整治。

it之家注意到,相關十二條負面清單」中,第十一條為「嚴禁學校違規選用教材教輔,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誘導學生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圖書、電子產品、教輔材料、文具等」。

而第十二條為「嚴禁學校違反收費管理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剋扣擠占挪用發放給學生的各類資助資金等」。

教育部表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加大對違反負面清單規定、觸碰底線紅線的辦學行為懲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對於漠視學校違規行為、敷衍塞責、處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督辦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