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藝考生及家長!藝考培訓機構納入全國監管平台管理!

  10月4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等部門日前聯合制定《加強面向高中階段學生藝考培訓規範管理工作方案》,針對藝考培訓的突出特點和實際情況,全面規範藝考培訓行為,將藝考培訓機構統一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管理。

  按照要求,證照不全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培訓活動。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或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鼓勵機構採取先培訓後收費方式運營。對機構製造虛假信息、誤導家長、藉機牟利或擾亂教學考試秩序的,學校在職教職員工接受利益輸送、獲取資金回扣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及未成年人的影視表演、舞蹈等含有肢體接觸的培訓項目,機構應確保培訓場所透明公開,安裝視頻監控,不得在密閉環境中開展「一對一」培訓。嚴厲打擊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違法犯罪行為,對發生性侵、惡意傷害、虐待未成年人等惡性案件的機構一查到底,依法予以處理。

  此外,全省各地將在藝考前後等重要時段,開展藝考培訓專項治理,重點圍繞培訓資質、培訓收費、培訓安全、招考秩序等方面進行全面排查。

太原日報‬(張曉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