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學校營養與健康相關管理行為,推動學校營養與健康工作深入開展,全面促進學生健康,近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組織開展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工作。
《通知》指出,湖北省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對象為中小學校。各市(州)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體育等部門要積極推進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工作。優先在湖北省武昌實驗小學、武漢市育才第二小學、公安縣實驗小學、襄陽市襄州區第二中學、漢川市第一高級中學等已命名的健康學校中開展建設工作,力爭5年內把395所健康學校建設為省級營養與健康學校。要充分發揮疾控、醫療、社區衛生服務等專業機構的專業優勢,為營養與健康學校創建提供技術支撐;要加強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管;要進一步深化體教融合和體醫融合,宣傳科學運動理念和健身方法,培養青少年運動健身習慣,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
《通知》強調,各市、州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轄區已開展的中小學健康促進行動、健康校園建設等專項行動,創建一批市、州級營養與健康學校,在現有基礎上提檔升級,開展具有特色的建設活動。同時,要充分發揮管理部門、社會和家長的監督作用,促進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可持續發展。
為進一步推動工作落地落實,我省細化制定《湖北省營養與健康學校評價表(試行)》,包含了十大項39條評價內容。其中,學校食堂應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連續3年未發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連續2年未受過相關的行政處罰。建立校長食品安全責任制,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應納入到學校工作計劃。健全並落實健康教育制度,明確健康教育課程課時安排,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知識納入健康教育教學內容。學校食堂應制定分餐制度,學校應建立相關負責人參與的陪餐制度,學校食堂落實每周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立即整改,並保留自查和整改記錄。學校食堂應配備或聘請有資質的營養指導人員,根據當地學生營養健康狀況和飲食習慣搭配學生餐,做到營養均衡。每周公示帶量食譜或對所提供的餐飲食品進行營養標示。學生餐的烹調方法合理,逐步降低鹽、油和糖的用量,校園內不提供高鹽、高糖及高油的食品。學校落實學生健康體檢制度,堅持眼保健操等護眼措施。成立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處置規程,每學年至少開展一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演練。學生每天在學校進行符合要求的陽光運動至少1小時。學校應當開展新時代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制度,改善教學設施和條件,創建無煙校園,向學生提供免費、充足、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
據悉,建設達標的學校每學年度由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聯合組織評估後予以通報。開展營養與健康學校試點建設的縣(市、區)在「湖北省食品安全縣」考核中對相關部門予以加分。
┃來源:長江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