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通知》,減輕勞動者技能評價取證負擔,促進技能人才合理順暢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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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重點領域
職業資格證書互通互認
1
推進電工職業資格證書
互通互認

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低壓電工作業、高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
在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建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時
可免予安全作業培訓
直接參加
建築電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
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建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
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低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
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
直接參加安全技術考試
職業技能證書對應目錄

2
推進焊工職業資格證書
互通互認

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
在向頒發建築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地區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相應操作證時
可免予安全作業培訓
直接參加
建築焊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
在申請市場監管部門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時
可免予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考試
參加其他相關內容要求的考試
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建築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
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
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
直接參加安全技術考試
取得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的人員
在申請應急管理部門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時
可免予安全技術培訓和理論考試
直接參加安全技術實操考試
職業技能證書對應目錄


推進職業資格證書
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相銜接

實施職業技能證書比照認定
針對電工、焊工等重點領域,從業人員取得應急管理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低壓電工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建築電工、建築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初級工(五級)水平,可按規定分別報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遴選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的電工、焊工等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四級)技能等級認定。
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高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以及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的,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四級)水平,可按規定分別報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遴選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的電工、焊工等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技能等級認定。

支持開展聯合評價工作
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統籌職業資格評價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源,開展技能人才聯合評價工作。
對現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未開展等級評價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在滿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可探索開展「一試多證」,通過一次職業資格評價,對考試合格人員由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發放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同時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頒發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