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5日,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發布一則公告,計劃對歷史系2013級博士生劉某作出退學處理。原因在於其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且連續兩周未完成學期註冊。
據公告內容顯示,該生於2020—2021學年秋季學期開始便未提交請假申請,也未按規定完成註冊流程,違反了《清華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清校發〔2019〕49號)第三十二條第(8)項的相關條款。根據規定,學生應按時完成註冊,否則學校有權啟動退學程序。
由於目前無法與本人取得聯繫,學校採取公告送達方式,自發布之日起滿十個工作日即視為送達。同時,學校也為當事人保留了申辯權利。
如對該決定有異議,可在通知送達後五個工作日內,向人文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訴材料。
劉某的個案並非孤例。
公開資料顯示,其於2013年入學,至今已在清華園中滯留長達12年,遠超該校規定的博士修業年限:普通博士生為3-4年,最長不超過6年;直博或提前攻讀者則為4-5年,最長7年。
這種「超期在讀」現象雖不普遍,卻暴露出文科博士培養中的深層問題:
研究周期難以控制:像歷史學這類學科,往往需要大量查閱原始資料並開展實地調研,一旦史料缺失或理論瓶頸難突破,極易陷入停滯狀態;
學術與生活雙重壓力交織:長期延畢意味著助研津貼中斷,部分博士不得不兼職維持生計,進一步壓縮科研時間;
缺乏有效退出機制:目前國內高校普遍缺少中期分流制度,比如「博士轉碩士」的通道。一旦論文無法推進,學生只能無奈拖延或最終放棄。
值得一提的是,近半年來,清華已接連處理多起類似事件。2024年12月,生命科學學院博士生丁某因「請假未獲批仍逾期兩周未註冊」被擬退學;同月,人文學院另一名博士生唐某也因相同原因被正式取消學籍。
清華依法依規清退超期博士生,體現了對學術規範的堅持。
但這些「消失」的身影也提醒我們:當理想主義遭遇現實困境時,高校不僅要有制度執行的剛性,更需建立一套集預防、干預與分流於一體的培養體系。唯有在制度中注入更多人性化設計,才能避免更多博士生在沉默中滑入「被動放棄」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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