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烏蘭浩特是一個做月子餐的商戶發視頻哭訴,她在自家店面內的玻璃上貼了一個a4紙大的招聘廣告,結果接到城管的處罰通知,要求她帶著清除的照片和身份證去接受處罰,否則就封掉她的手機號。
女子稱,如果提前告知她玻璃上不能貼,她也就不會貼了。她覺得自己在自家店面門上貼這麼一張a4紙寫的招聘信息,並沒有造成太大的影響,何況自己還不是貼在店外玻璃上,而是店內的玻璃上。所以女子感到非常困惑和委屈,她不明白為什麼要接受處罰。
女子的這段哭訴視頻,瞬間引發廣泛關注,也引起網友的普遍質疑,認為城管執法缺乏溫情。儘管事後城管部門澄清只是「口頭教育」,並未實際罰款,但這一事件依然觸動了公眾對於城市管理、執法合理性與商戶權益保護之間平衡點的敏感神經。
對於為何要進行處罰,烏蘭浩特市城管局工作人員剛開始的回應稱,張貼宣傳品涉嫌違法違規,維護市容市貌是他們的職責,要對店主女子給予2000元到1000元的罰款,因為女子的紙只有a4那麼大,罰款應該在200元。不過,在事情引發廣泛關注和質疑後,烏蘭浩特市城管局卻突然改了口,稱只對女子進行了「口頭教育」,並沒有進行罰款。
說好的最低200元罰款,為何突然就改成「口頭教育」了呢?顯然,外界的關注讓他們感覺到了壓力,也認識到了自己處罰的不妥當,為了怕引起麻煩,於是就成了「口頭教育」。看來,當地城管的執法,彈性不小啊。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商戶真的違規,為何不罰款呢?難道就因為輿論介入之後,法律也不執行了嗎?如果商戶不違法違規,那麼為何要打電話通知商戶接受處理?商戶的時間不就是賺錢的時間嗎?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小本經營的商戶們為了招攬生意、尋求幫手,往往會在自家店鋪的顯眼位置張貼招聘信息。這本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行為,卻意外地讓這位月子餐商戶遭遇了「罰款」的烏龍。
翻手為雲,覆手為雨,要罰要放,都是你們一張嘴。
誠然,《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確實規定了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需經相關部門批准。然而,將商戶的招聘信息簡單等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宣傳品」,並直接套用此條款進行管理,顯然忽視了法律條文在具體執行中的複雜性和靈活性。
招聘信息不同於商業廣告,它更多承載的是商戶的生存需求與用工信息,具有一定的社會公益性質。商鋪的玻璃門作為商戶的私人財產,商戶在其上張貼招聘信息,應屬於合理使用範疇,而非對城市環境的隨意破壞。簡單地將此行為視為違法違規,並施以處罰,無疑是對法律精神的機械理解和片面執行。
另外,對於許多中小商戶來說,門面不僅是他們展示商品和服務的地方,也是吸引顧客的重要手段。如今,各種繁瑣的規定不僅限制了他們的自由經營,還直接影響到他們的生意。尤其是在一些經濟並不發達的城市,小商戶們本就利潤微薄,再加上這些看似「為了城市形象」的限制,讓他們的經營變得舉步維艱。
城市管理,既需要嚴格的法律法規來維護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也需要充分考慮到商戶和市民的實際需求與利益。在這個事件中,城管部門最終選擇了「口頭教育」而非實際罰款,無疑是一種人性化的處理方式。但這並不意味著事件就此平息,反而應成為我們反思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執法溫度的契機。
一張a4紙雖小,卻折射出城市管理中的大問題。在這個事件中,我們看到了商戶的無奈與無助,也看到了城管部門的努力與改進。希望每一位城市管理者都能以更加人性化的視角審視自己的工作,讓城市管理更加有溫度、有情懷。同時,也呼籲廣大商戶和市民積极參与城市管理、共同維護城市環境,讓我們的城市因我們的共同努力而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