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調研員是按照職級等次來劃分,屬於中級公務員的職級待遇,也就是縣處級的待遇。最高職級待遇是巡視員級別,也就是一級和二級巡視員,中級的就是調研員級別,包括一級到四級調研員,最基層的就是一二級科員。
從各個機關的情況,一二級科員基本上都是新錄用轉正定級後的公務員,儘管這部分人有的大學畢業已經三四年,或是四五年,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夠晉陞四級主任科員,極少數人能晉陞鄉科級副職。
四級調研員很多人則要需要用一生的努力才能完成,即使足夠努力,但是在縣級及其以下的機關,四級調研員基本上就是職級晉陞的天花板,少部分人能夠在退休前幾年晉陞到三級調研員,已經算是祖上燒高香了。二級調研員以上的職級,基本上都是曾經擔任過縣級領導班子成員的專利。
從四級調研員構成的來源可以看出,一是主要來源與2019年之前,非領導職務套改的部分人員,有的是副調研員套改過來的,有的人主任科員套改過來的;二是職務職級並行制度實施以後,有的人是鄉科級正職領導退居二線以後,逐步晉陞過來的;三是從一級主任科員晉陞而來的。由於職務職級並行規定實施只有五年的時間,要從二級科員通過職級逐步晉陞,目前這種希望是沒有的。但也是部分工作年限比較長的公務員,資歷比較老的公務員,為解決待遇問題而晉陞的,他們都是單位中極少數業務骨幹。
從非領導職務套改而來的四級調研員,職級套改以後由副調研員改為四級調研員,雖然級別沒有變化,但這種職級根據原來的授權,還是可以分管一個部分工作,也沒有改變過去的幹部任免管理許可權,仍然屬於市管幹部或是廳管幹部,承擔的是領導職責。
從鄉科級正職退居二線或是一級主任科員晉陞而來的四級調研員,如果屬於2019年6月1日以後任命和晉陞的,由於領導職務已經被免,職級是由所在機關的組織部門任免的,不具有領導職責,其身份還是縣管幹部。
在單位沒有任何職務,但所在單位領導會給予這部分人分配合適的工作。比如我的幾個同學,以前是在鄉鎮擔任書記,後來免去書記職務以後,調到縣人大機關但沒有任職。到人大機關以後要接受專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指揮。但他們並沒有什麼怨言,專心在人大做一般的人工作,打字,寫材料、下鄉調研一樣不差,最後被晉陞為四級調研員,到了退休前晉陞為三級調研員。
對於從一級主任科員晉陞而來,沒有擔任任何領導職務的四級調研員,過去雖然當過領導,但那是過去式,現在是四級調研員了,享受比較高的職級待遇,這也是自己努力的結果。這說明自己也是非常優秀的,是一步一步干出來,對於這部分人過去承擔什麼責任,當了四級調研員後還是要做到初心不改,繼續做好以前做過的事情。並不是當了四級調研員就可以改變初衷了,就可以不認真做事了,如果那樣這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表現。
綜上所述,對於四級調研員應該承擔什麼工作,這是很難的說清楚的。但我認為過去承擔什麼工作,當了四級調研員還要繼續承擔過去的工作,除了領導職責不再承擔以外,單位領導分配的工作,指定的工作就是自己應當承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