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卡斯特對合格兒童教育者的要求
菲利普·墨蘭頓(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曾在其著作《論教育的悲哀》(DeMiseriisPedagogorum)中為教師的生活感到悲哀。
都鐸王朝的兒童教育者確實存在諸多問題,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馬爾卡斯特提出了對兒童教育者的新要求。
馬爾卡斯特針對國家和教師兩個主體,構想了解決方案。
在本文中我們主要討論馬爾卡斯特對合格的教師所提出的要求。
馬爾卡斯特認為,合格的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該堅持以下四個原則:
首先,所有教師應該遵循一個統一的教學標準。
在都鐸時期的英國是不存在全面的教育體系的。
儘管王室頒布了統一的教材,但也僅僅是為了統一宗教思想。
各地的學校是基於其捐贈者和創建者的興趣而運營的,教學情況依然十分混亂。
馬爾卡斯特擁有近半個世紀的執教經驗,他能夠清楚的認識到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致力於在混亂的教學狀況下建立起秩序。
他提出,教師的教學方法應該保持充分地一致性,這樣一來,王國內的每一位兒童就如同接受的是同一個老師的教育,展現出相同的學習標準和價值核心,而現實中的情況是,一旦有兒童因故需要變化學習的學校,那麼他就必須服從新學校的教學進度和方式,這種全國不統一的教學標準是不利於兒童學習的。
在馬爾卡斯特看來,教師是實現教學統一的助手。
他建議基礎知識學習階段的教師應該仔細選擇合適的、真正是在傳揚真理的作家的作品去教授兒童。
馬爾卡斯特指出,教師在選擇作為教材的作家的作品時是存在一定問題的。
他指出:「我看到許多有才能的教師,在為兒童選擇閱讀教材時陷入了忽視特殊環境和盲目推崇權威的誤區之中」。
針對於此,馬爾卡斯特給出兩種類型作家的作品以供教師參考。
一種是論述數學方面的作家的作品這類作品需要有嚴密的論證邏輯,從而能夠得出必然的結論,即為真理。
另外一種是涉及道德和政治方面的作家的作品,這類作品涉及到人類社會本身,必然會對每一種特殊環境、條件給予重視。
「我們並不是因為柏拉圖的讚揚、亞里士多德的證明、西塞羅的建議、昆提利安或者其他作家的推薦而去選擇學習的內容,我們需要選擇的是適合我們的兒童學習的作品」。
可見,馬爾卡斯特認為在選擇教育教材方面,全國應該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即作家作品的選擇不應該盲目的推崇權威而忽視了環境的差異,要選擇符合英國環境的、適應英國兒童的、真正傳播真理的文章去教授兒童閱讀和學習。
其次,所有的教師應該制定賞罰措施,擁有紀律意識。
長期以來,用木棍體罰學生一直是教師慣用的管理手段,都鐸時期的各個學校也很少有學生能免於體罰。
有些人在17世紀就試圖約束體罰孩子的行為,但是到了18世紀這種現象才明顯減少。
馬爾卡斯特認為教師應該利用恰當的懲罰手段,經過深思熟慮後確定一套管理兒童的紀律。
這種紀律針對某一確定的錯事有相應的懲罰措施,懲戒力度必須與所犯錯誤的程度相一致。
此外,家長不得以教師懲戒學生而生氣學校當局有執行懲戒措施的權力。
馬爾卡斯特認為懲罰那些主觀上樂意學習卻因為智力缺陷而學不好的兒童是不明智的;相反,對於那些有學習能力卻因為自己的疏忽而不學習的兒童應該給予嚴厲的懲罰。
「我們學校的目的是學習知識,如果兒童是因為教師的失職而沒有學好知識,那就懲罰失職的教師;如果是因為自己的逃課而沒有學好知識,那就懲罰逃課的學生」。
馬爾卡斯特建議學校做出相應的章程,分條逐一列出所犯錯誤和相應的懲戒措施,以此為標準約束兒童的行為。
馬爾卡斯特堅稱如果上述的方法能夠被實行,教師將會變為有吸引力的職業。
與馬爾卡斯特的觀點相似,艾里奧特、維韋斯、阿莎姆以及蒙田(MicheldeMontaigne,1533-1592)都不推薦隨意地使用棍棒去教育兒童,他們都強調採用更加理智的懲戒方式去代替木棍的鞭管。
最後,教師應該定期召開交流會。
馬爾卡斯特認為,在教師與兒童周圍鄰居之間、教師與父母之間、教師與兒童之間、教師與教師之間召開交流會是必要的。
為了在不受兒童父母偏祖的影響下得到關於某一兒童的公正而全面的信息,他建議與兒童周圍鄰居之間的交談是至關重要的,兒童的家長只需對鄰居沒有提供的信息做出補充。
「下一場交流會是在教師與家長之間的,因為他們彼此之間保持這樣友好而又如實的交流狀態會保證兒童對他們長久的服從,他們都是希望兒童能夠遠離邪惡,變得更好,他們讓兒童健康成長的目的是一致的」。
此外教師與教師之間也應該定期討論兒童學習的進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從前教育兒童的教師也應該被諮詢,廣泛採集各方面的信息。
這些交流是高效教學得以進行的必要過程。
「最後一場交流會是在教師彼此之間的……如果醫生之間不會診,病人的情況就不會好轉,同樣的如果教師之間不交流,兒童的才能就不會被發掘,但是現實之中卻沒有相關的法令將交流會的召開確定下來……教師之間的交流在教育兒童的過程中很重要,這是具有現實意義的,應該被考慮的」。
事實上,馬爾卡斯特並不是最早提出建立交流會制度的,早在他之前,維韋斯就曾提出過利用討論的形式來掌握兒童成長的動態。
但是馬爾卡斯特將維韋斯的觀點進一步發展,將交流會的參與者擴大到家長、鄰居之間,為後世提供了一種獨創而有借鑒意義的教育觀點。
馬爾卡斯特對兒童教師專業化的構想
為了徹底革除教師隊伍中普遍存在的低素質問題,馬爾卡斯特對都鐸政府提出了要求,即政府應該在大學增加專門培養教師的專業,重視提高對基礎知識學習階段的兒童教師的社會地位,加強對教師制度化的管理,以此來推進教師職業的專業化。
儘管馬爾卡斯特教師專業化的觀念沒有如此成熟,但是也強調教師應該終身教書、涉及教師任職的教育知識、教育能力,建議設立教師教育的專門機構、專門教育內容,提出了教師教書資格。
首先,大學應該增加教師教育專業。
馬爾卡斯特能夠提出這樣的觀點,在他的時代是較為激進的,遭到了許多人的反對。
當時的人們認為教師是不需要培養的,教師所具備的技能技巧都是天生的。
但是馬爾卡斯特例舉了令人信服的實例來論證他的觀點:「為什麼不很好的培教師,以便他們在學校能終身教書正如在神學、法律、醫學等專業中的神職人員、律師、醫生那樣去從事一份終生職業呢?這樣一來,教師的威信會增加,教師的專業能力會被認可,教師的社會地位會有所提高,(在終身職業的前提下)年長的智者可以繼續擔任教師,那麼就算是色諾芬也會將自己的孩子送去學校接受教育」。
學校扮演著指引兒童未來職業和人生髮展的重要角色,必須由受過良好訓練、有能力的人來擔任教師。
教學是一門科學,它不是很輕易就可以獲得的,並不是所有的大學畢業生都具備成為教師的素質,一個擁有淵博知識的人不一定適合教學工作。
培養符合標準的教師,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專門的培養教師的專業。
從事教學工作的人,不僅應該在大學接受古典文化的教育,也應該在大學教育學院接受教學方法和教學技巧的教育,學習傳授知識的方法和技巧。
馬爾卡斯特為了證明他在大學建立教師教育專業計劃的必然性,他進一步指出兒童教育是一個國家獲得道德、智力、體力、社會、經濟和政治聲望的必要手段。
一個國家不能缺少受過良好教育的領導者,而這樣的領導者如果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教師去教育的話,是無法憑空出現的。
大學的環境也有助於進入教師教育專業的教師候選入培養圓滑處事的社交能力,這一點正是馬爾卡斯特所缺少的。
馬爾卡斯特也強調,與學生的人數相比教師的人數較少,所以教師統一教學是必要的。
教師應該保持一個共同的教育核心,無論是教育內容、教育方法還是教育進度都應該相互協調一致,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王國內的每一個兒童獲得等量的知識與能力。
其次,國家應該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這是在大學建立教師教育專業的前提。
長期以來,由於教師低下的社會地位,很少有人願意從事教師職業,這樣一來,即使在大學開設專門培養教師的專業也無法保證學生的入學情況,只有改變了社會對教師原有的不好印象,教師教育專業的建立才有可操作性。
但是,在都鐸時期的英國,人們對於兒童的教育十分漠視。
阿莎姆在他的《教師手冊》一書中,對於家長忽視為兒童選擇合適的基礎知識學習階段的老師表示批評:「很遺憾,大多數的家長關心他們的馬勝過於關心他們的孩子,儘管他們嘴上不是這樣說的,但確實是如此做的,他們更樂意每年花 200 克朗在一匹馬上,也不樂意花200 先令為他們的孩子請一個合格的老師。」
教師社會地位的低下,兒童教師的薪資連基本的生活需求都無法滿足。
在這種情況下,兒童教師轉行謀求生路是必然結果。
馬爾卡斯特對此強調,國家應該保有對教師的免稅特權。
宗教改革時期,為了減少解散修道院對教育的衝擊,都鐸政府規定英格蘭的教師享有免稅特權。
但是在 1581 年,一些徵稅員又開始對教師徵收人頭稅。
隨後,被徵稅的教師向財稅法庭(Court ofExchequer)申述,法庭對此予以批准。
馬爾卡斯特希望教授兒童的教師是耐心、持久、高效而又謙卑的,在大學建立教師教育專業是實現教師專業化的第一步,而要邁出這一步,是極其困難的。
在馬爾卡斯特看來,首先要改變社會對教師原有的印象,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吸引學生選擇就讀教師教育專業。
與此相比,更困難的是保證教師職業發展成為像律師、醫生、教士那樣的終生職業,保證教師從事教學的長久性。
要想實現這一點,就需要國家加強對教師職業的監管,通過頒發教師從業許可證來促進社會對教師職業的認同感。
但是從根本上講,更需要的是價值觀的轉變。
只有在學生們申請就讀教師教育專業的動機是對教育事業的熱愛的情況下,才能培養出名副其實的兒童教育教師,才能確保挑選出來的學生是真正符合優秀教師資格的。
這些思想至今仍值得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