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蔣雋
5月9日,廣州市教育局發布「關於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計分延續以往做法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0分)計分修訂為:學生應在七、八、九年級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簡稱「國測」),3年均不參加測試不得分,有1年參加測試得3分,有2年參加測試得6分,有3年參加測試得10分。
資料圖:2021年4月12日,廣州中考體育開考。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林桂炎 攝
市教育局表示,2019年7月31日該局印發了《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穗教規字〔2019〕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2020年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廣州市各區、各初中學校實施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時的場地、環境、組織方式等方面無法確保一致,因此《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以等級計分方式納入中考體育考試成績的條件還不夠成熟。
市教育局圍繞《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計分,組織專家論證並經充分研究,對《實施意見》中《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計分方式進行修訂,形成了《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修訂徵求意見稿)》。
現根據《廣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的要求,就修改部分(主要修訂內容為文件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及外地返穗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實施意見》主要修改內容有兩項:
一是《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0分)計分修訂為:學生應在七、八、九年級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3年均不參加測試不得分,有1年參加測試得3分,有2年參加測試得6分,有3年參加測試得10分。
當年已辦理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按當年已參加測試計算得分。
二是外地返穗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1分)計分修訂為:外地返穗生需要提供其所讀學校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記錄。七、八、九年級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滿分11分,3年均不參加測試不得分,有1年參加測試得4分,有2年參加測試得7分,有3年參加測試得11分。
當年已辦理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學生,按當年已參加測試計算得分。
如有不同意見,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訊地址:廣州市西湖路83號廣州市教育局,郵政編碼:51003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修訂徵求意見稿顯示:「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
記者查閱《廣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此前對於《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10分)的內容為:
學生在七、八、九年級應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七、八年級每學年滿分均為3分,九年級滿分4分;其中優秀為滿分、良好為2分、及格為1分、不及格為0.5分,未參加測試為0分。(註:2021屆畢業生只計算八、九年級測試成績,八、九年級各5分,其中優秀為5分、良好為4分、及格為2分、不及格為1分、未參加測試為0分。)(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責編|陳婉允
審簽|謝哲
實習生|黃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