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細則出爐!
就在今天,農行、工行、中行和建行陸續發布了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操作事項的公告,明確了調整範圍、調整規則、申請方式和調整時間等細則。

| 來源:農業銀行

| 來源:工商銀行

| 來源:中國銀行

| 來源:建設銀行
值得一提的是,這四大行都明確,9月25日起,批量自動降低首套房貸利率。
具體咋操作,有哪些注意事項?我們一起來看看。

農業銀行
👉原文:中國農業銀行關於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有關操作事項的公告
一、調整範圍
- 時間:2023年8月31日(含)前
- 對象:①已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②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③借款人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包括:①房屋購買時家庭在當地沒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當地政府採取「認房又認貸」政策導致該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貸利率標準辦理房貸,現在當地政府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的。②房屋購買時不是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後期通過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為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且當地政府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的。③其他滿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標準的存量房貸。對於當地政府目前尚未明確是否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的城市,可待當地政策確定後按照《通知》及本公告內容執行。)
二、調整規則
①對於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的、已按人民銀行2019年第30號公告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即加點幅度為0);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於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LPR的,按發放時當地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LPR轉換後的利率水平不高於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或不高於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調整。
②對於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發放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即加點幅度為0);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於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LPR的,按發放時當地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利率水平不高於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LPR或不高於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調整。
③對於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發放的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含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貸款),利率水平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於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的,按發放時當地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利率水平不高於原貸款合同期限對應的LPR減20個基點或不高於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調整。
三、調整方式
①按照《通知》要求,可採取變更貸款利率和新發放貸款置換兩種方式,這兩種方式調整的結果一致。從操作的便利性來看,後者所需的流程較多,所花的時間較長,為方便客戶,我行主要採取變更貸款利率方式。我行將於2023年9月25日起主動進行批量下調,無需客戶申請。
②如客戶需新發放貸款置換的,請於2023年9月25日起向貸款經辦行提出書面申請。
③經查詢不在調整範圍,但當前實際住房情況已經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客戶,可於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登錄我行掌上銀行,自助發起首套住房利率標準認定申請,線上提交貸款經辦行認可的承諾書、家庭住房套數查詢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清單將於近期發布,敬請關注)。客戶也可線下向貸款經辦行提出申請辦理並提交材料。經認定符合《通知》條件的,將於2023年10月25日起進行批量調整。2023年10月23日(含)後提出申請的,我行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對符合《通知》條件的,及時予以調整。客戶可在我行掌上銀行或貸款經辦行查詢進度。
④存量房貸利率下調將於調整當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點幅度執行,定價基準LPR以約定的重定價規則調整。此次存量房貸利率調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貸利息不作調整。

中國銀行
👉原文:中國銀行關於開展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的公告
一、調整範圍
- 時間:2023年8月31日(含)前
- 對象:我行已發放和已簽訂合同但尚未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且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①個人住房貸款發放時套數性質為首套住房貸款;②個人住房貸款發放時套數性質為二套住房貸款及以上,但當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政策。
二、調整規則
-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貸款
①2019年10月7日(含當日)之前發放的貸款,如當地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簡稱「當地下限」)高於LPR,則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當地下限;否則,如貸款利率高於LPR則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0(即LPR+0BP),如貸款利率低於LPR則不調整。
②2019年10月8日(含當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發放的貸款,如當地下限高於全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簡稱「全國下限」),則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當地下限;否則,如貸款利率高於全國下限,則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全國下限(即LPR+0BP),如貸款利率低於全國下限則不調整。
③2022年5月15日(含當日)之後發放的貸款,如當地下限高於全國下限,則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當地下限;否則,如貸款利率高於全國下限,將貸款加點幅度調整為全國下限(即LPR-20BP),如貸款利率低於全國下限則不調整。
- 人行基準利率貸款
人行基準利率貸款先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再進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
- 固定利率貸款
固定利率貸款先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再進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
- 不良類貸款
不良個人住房貸款暫不進行利率調整,待客戶歸還拖欠本金及利息、貸款狀態恢復正常後,再進行存量房貸利率調整。
三、調整方式
①對於符合條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客戶無需提交申請,我行將統一通過批量調整的方式進行調整。
②對於符合條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貸款:由客戶向我行主動申請利率調整,並提供佐證材料,經我行審批通過後按照批量或單筆的方式進行調整。

工商銀行
👉原文:中國工商銀行關於存量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的公告
一、調整範圍
- 時間:2023年8月31日(含當日)以前
- 對象:須為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具體包括:①原貸款發放時滿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標準的房貸;②房屋購買時家庭在當地沒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當地政府採取「認房又認貸」政策導致該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貸利率標準辦理房貸,現在當地政府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的;③房屋購買時不是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後期通過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為家庭在當地唯一成套住房且當地政府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的;④其他滿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標準的存量房貸。
二、調整規則
①2019年10月8日(不含當日)前發放、已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轉換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轉換後為LPR加點的,按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
②2019年10月8日(含當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發放的、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相應期限LPR不加點,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於LPR的,按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
③2022年5月14日(不含當日)後發放的、執行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最低可調整至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相應期限LPR-20BP,原貸款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高於LPR-20BP的,按發放時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執行。
④各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歷史調整情況詳見當地人民銀行省級分行網站公示。
⑤貸款發放時執行利率已為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的貸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當日)前發放、當前執行LPR浮動利率定價且利率不高於LPR的貸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當日)後發放執行利率不高於LPR-20BP的貸款,或當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屬於二套房貸利率標準的貸款,均不進行利率調整。
三、調整方式
①原貸款發放時執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且當前為LPR定價的浮動利率存量房貸,我行將主動按上述調整規則統一批量調整貸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聯繫原貸款服務行。
②原貸款發放時執行二套房貸利率標準,當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貸利率標準的存量房貸,即「二套轉首套」的存量房貸,或不良貸款歸還積欠本息的存量房貸,需由客戶向我行主動申請利率調整,經我行審核符合條件後按上述調整規則調整貸款利率。
③當前執行固定利率或基準利率定價的存量房貸,需由客戶向我行主動申請利率調整,先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相關要求轉換為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再按上述調整規則調整貸款利率。
④對於特殊情況需採用新發放貸款置換方式的,將由貸款服務行聯繫客戶辦理。

建設銀行
👉原文:中國建設銀行關於明確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調整有關具體事項的公告
一、調整範圍
- 時間:2023年8月31日(含當日)以前
- 對象:①已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②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③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二、調整規則
- 浮動利率
①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的,調整後的利率按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利率執行。
②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發放的,調整後的利率按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利率執行;
③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發放的或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調整後的利率按全國首套房貸利率政策下限,即相應期限(原貸款合同期限)LPR-20個基點執行。
若在上述時間段內,貸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高於上述調整後擬執行水平,調整後的利率按相應政策下限執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官方網站公布的為準。
2019年10月7日(含)前發放且當前仍採用基準利率定價的貸款,以及固定利率貸款,可申請轉換為採用LPR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並簽訂協議,在轉換後按浮動利率調整執行;若仍選擇繼續執行固定利率或採用基準利率定價,則本次不調整。
三、調整方式
2023年9月25日,我行擬對符合浮動利率貸款,採取變更合同利率的方式進行統一調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調整或擬採取置換方式調整的客戶,可聯繫貸款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