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9時30分許,長沙市交警支隊芙蓉大隊分控中心後台信息預警,一輛牌號為湘a0****」涉嫌逾期未檢驗的小型轎車正在轄區內行駛,隨即調度就近的九中隊開展查緝。九中隊民警按照「三快」工作要求,迅速反應,在人民路東二環路口成功將該車攔下。
當民警要求駕駛人熊某(男,31歲)出示駕駛證時,熊某卻支支吾吾表示未隨身攜帶,且連自己的身份證號也不記清了。然而,經民警核查,發現熊某的駕駛證已於2021年8月份到期,且因逾期未換證被註銷。民警隨後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該車的檢驗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月,且2018年8月以來有65條交通違法記錄未處理,堪稱「違法王」車輛。面對民警的詢問,熊某最終承認了自己「失駕」駕駛未年檢車輛的違法事實。據熊某交代,由於車輛多年未檢驗,累計交通違法記錄過多,他一直拖延未處理,心存僥倖地認為開到哪天算哪天,完全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的嚴重性和危險性。民警依法將違法車輛扣留,及時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隱患。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熊某因實施「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及「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1200元,並處10日行政拘留處罰。
交警提示:
「失駕」是指駕駛人由於交通違法造成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吊銷、註銷,從而失去合法的駕駛資格。在此期間駕車,屬於無證駕駛行為,不僅違反法律法規,更會構成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為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長沙交警正在開展」護安全、清隱患」專項行動,依託大數據分析,精準查緝失駕人員駕車及逾期未檢驗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請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瀟湘晨報記者曾永紅 通訊員楊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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