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新車啦!最高補貼1萬元,申領方式

換車啦!換車啦!

廣州喊你換新車啦~

《廣州市申報2024年汽車報廢和置換購新車相關補貼操作指引》

已經公布

鼓勵消費者將老舊汽車

通過報廢和置換方式

更新為新車

本次補貼活動分為

「舊車置換更新」與「舊車報廢換新」

其中

汽車「以舊換新」最高補貼8000元

「報廢換新」最高補貼10000元

準備換車的小夥伴

趕緊看過來

對於計劃舊車報廢換新的小夥伴

也有補貼標準哦

舊車報廢換新

(一)實施時間

為自國家《細則》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時

(二)申請時間

為自國家《細則》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時。如需更改補正相關信息的,也應於2025年1月10日24時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補貼申請或補正相關申請信息的,不予辦理補貼。

(三)乘用車定義

指在公安交管部門註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其中: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四)舊車報廢定義

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當日)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五)購買新車定義

個人消費者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六)補貼標準定義

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七)操作辦理要求

1.於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汽車以舊換新平台),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註銷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

2.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於國家本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開具。

註:廣州市的「報廢換新具體操作指南」將以省商務廳發布政策細則為準,待省商務廳發布後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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