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種「最令人討厭,又無能為力」的駕車行為

國慶長假已經過去了,中國的工薪階層好好享受了一段難得的休閑時光。

儘管當前防控依然嚴峻,依然擋不住很多人國慶出遊的熱情。即使不出省,周邊的山山水水總還是要逛一逛,自駕游就是最好的方式。每年的國慶自駕出行,總少不了帶給大家一些「新聞段子」,其中很多是關於駕車習慣的。

今天我們就來盤點那些「令人討厭,卻又無能為力」的駕車行為。

行為一:惡意阻止別車變道

話說,要變道的車肯定要禮讓原道路行駛車輛,這是法律規定也是司機必須遵守的。

但是總有那麼一種人,在自己的道路上不慌不忙慢吞吞行駛,看起來完全不著急。你琢磨著,那你不著急,我就超車變過去吧。但凡你剛打轉向燈或者稍微有一點點變道意圖表現出來,人家趕緊匆忙一腳油門衝到前面來,不讓你變道。

你想:好吧,也許人家也確實趕時間,剛才那麼慢只是還沒來得及走,那您先走我跟著也行。可惜,你發現,他阻止你變道之後,明明前面一片坦途,人家又恢復到之前那種慢吞吞的行駛狀態。

人家壓根就不趕時間,人家只是不希望你變道行駛在他前面。

這種人本來就不急著趕路,他就是總覺得別人變道就是「插隊」,我不走,但是我不能讓你先走。

這種情況真沒辦法,你只能先慢慢行駛,忍一忍,後面找其他機會超車,否則強行變道就一定是變道車輛的責任。所以,很煩,但是沒辦法。退一步,海闊天空嘛。

行為二:後車遠光燈

在不需要遠光燈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是所有司機都討厭的行為。

畢竟,不是所有人的車輛都有外後視鏡防炫目功能。這種情況下,往往道路的視線條件本來就不是很好,後車遠光燈一開,前車司機不但難以觀察路況,心情還會變得莫名的煩躁。非常影響駕駛安全。

但是有啥辦法呢?除了個別性子烈的司機朋友安裝了爆閃燈之外(不提倡),多數司機對於後車那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啊。開遠光燈也不是嚴重的違法行為,對於後車也很難取證,取證了也是小問題不值得投訴。

這種情況下只有想辦法到後車的後面行駛了,千萬不要開鬥氣車,做出任何過激行為。於是,再次忍了。

行為三:對路權沒興趣,只對爭路權感興趣

這種情況在城市擁堵道路比較多。有時候為了爭一條路權,兩車互不相讓,很容易發生剮蹭事故。但是這其中有這樣一種人「他爭的是他根本不需要的路權」。

本人就遇到過一輛車與我爭奪道路,我最終讓他先走,沒想到他變過來後行駛了不到三秒,又返回原來的道路繼續走。還有一次一個車來爭奪直行道路,我最終也是禮讓,人家實際是右轉,關鍵問題是他真正需要的那個右轉道就沒什麼車,依次行駛就行了,完全沒有必要爭直行道路行駛幾十米又變回右轉道。

老司機們最深的體會就是:有的時候你完全無法理解其他車是怎麼想的,損人又不利己的事情在駕駛過程中是很常見的。

行為四:覺得別人等一會沒什麼關係

某天在一個地方做核酸,車子停在車位。做完核酸剛要駕車離開,一輛車斜插過來,車頭在前面車位,車尾橫在馬路中間,把我擋了個嚴嚴實實。我按按喇叭,琢磨著人家是不是沒留意後面有車要啟動。但是人家把車門一鎖直接去做核酸,告訴我的理由是:排隊的人不多,你稍微等一會,我很快就來挪車。

我暈啊,雖然人不多,但是我憑什麼要等你排隊做核酸啊?大家素不相識,我車都啟動了,你橫插過來給擋得死死的。說了他幾句,他反而還覺得我這個人太刻薄。哎,當天還帶著孩子,不想找麻煩,也就算了。

這種情況正常投訴是沒用了,武力解決雖然痛快但是不提倡,各位說說還有沒用其他辦法呢?

行為五:一個車佔兩個車位

停在兩個車位中間,或者車頭在一個車位,車尾在另一個車位。看到這種情況,完全是憤怒又沒辦法啊[撇嘴]。要說違規,也不算什麼違規。可以算作違反道德素質不高,但是你又能怎樣呢?大家都挺忙的,很少有人盯著這個事情爭個長短。只能隨口吐槽一下再去找別的車位。

以上五種行為都是讓人深惡痛絕,卻又無能為力,最終只能忍一忍風平浪靜。

各位說說看,你們遇到這五種行為有什麼好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