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產婦在家分娩時,臍帶不慎斷開,醫院要求先做親子鑒定,然後才肯出具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產婦的丈夫張先生對此無法理解,認為醫院在故意為難患者。事情果真如此?
家中產子辦出生證需要做親子鑒定?
12月12日,張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他的妻子在深圳市深汕特別合作區鵝埠村的分娩經歷。鵝埠村鄰近惠州市惠東縣吉隆鎮,而吉隆鎮的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是他們孕期檢查的選擇。張先生的妻子預產期原定於12月6日,但由於疏忽,未能及時入院待產。6日下午3時許,妻子在家中突然臨產。張先生急忙扶她出門去醫院,但還未出門孩子就已出生。
緊急情況下,張先生用浴巾為孩子做了簡單包裹。妻子羊水破裂並出血,他立刻撥打120求助。鵝埠衛生院的醫護人員迅速趕到,發現孩子臍帶已斷,救護人員進行了初步處理,隨後將母女二人送往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出院前,張先生要求為孩子開具出生醫學證明,但醫生表示,由於孩子未在醫院出生,需先做親子鑒定。醫生還推薦了一家醫學鑒定機構,上門服務,費用5000元。
張先生認為這一要求不合理,他提到妻子在該醫院做過孕檢,且有鵝埠鎮計生辦開具的生育登記憑證。他認為,僅僅因為孩子未在醫院出生,就要求做親子鑒定並支付高額費用,是醫院在刁難患者。這樣做不僅會增加其經濟負擔,又浪費時間還影響其夫妻感情。
醫院回應:依規辦事,不存在刁難
針對張先生反映的問題,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迅速展開了全面調查核實。經核查,院方並未發現存在過錯或刁難行為。
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相關人員解釋稱,根據廣東省衛健委、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加強助產機構外出生醫學證明簽發管理」的相關條款,縣級管理機構應按規定為以下情形的助產機構外出生的新生兒簽發出生醫學證明:一是由原「家庭接生員」接生的;二是因急產分娩後不在助產機構處理,而是在不具備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醫療機構或由「120」出診進行了醫療處理的。不符合上述簽發情形的,原則上不予簽發,並由擬申辦出生登記戶口地的簽發機構函告公安機關不予簽發出生醫學證明的說明。對於助產機構外出生的新生兒,申領出生醫學證明需要提供新生兒父母的有效身份證件、《助產機構外出生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核查表》、親子司法鑒定意見書以及符合機構外簽發情形的佐證材料。
由於鵝埠醫院的醫護人員趕到產婦家中時,孩子的臍帶已經斷開,因此依據上述規定,需要進行親子司法鑒定,醫院才能為嬰兒出具出生醫學證明。
最新進展:親子鑒定後已開具出生證明
事發後,深汕特別合作區婦聯、衛生部門、鵝埠政府部門及老龍坑村委工作人員前往產婦家中,對產婦進行了關心和慰問,並提供必要的幫助,積極努力協調為初生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張先生向記者介紹,深汕特別合作區婦聯工作人員給他們送去了牛奶,還給孩子送去了玩具,很感謝政府部門的慰問和幫助。「我急著給女兒上戶口,辦醫保,但沒有出生醫學證明,這些都辦不了。」張先生說,不給女兒辦醫保,又擔心孩子生病了,家裡沒錢治療,萬般無奈,他才想方設法籌集了3000元給女兒做了親子鑒定,結果毫無懸念,「我們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
12月18日,廣東華曦法醫物證司法鑒定所出具鑒定意見顯示:依據現有資料和dna分析結果,支持林女士為新生兒張某某的生物學母親;支持張先生為新生兒張某某的生物學父親。
親子鑒定結果出來後,12月20日,惠東縣第二人民醫院也順利給張先生的女兒出具了出生醫學證明。
醫療機構外生孩子,如何辦理出生證明?
極目新聞記者梳理髮現,許多地方在醫療機構外生孩子,都有需要做親子鑒定的規定。
據河南焦作市婦幼保健院介紹,那些在家中分娩並未經醫院處理、建立病歷檔案的新生兒,屬於機構外出生的孩子,辦理出生證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具有資質的親子鑒定證明。
2.新生兒父母或其中一方以及領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父母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和複印件。
4.機構外出生人員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申請表;出生情況說明;個人申請書。
5.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開具情況說明加蓋公章;證明人(兩名,其中一名需為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幹部)出具情況說明簽字按手印,提交身份證複印件;接生人員出具情況說明簽字按手印,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另據陝西正義司法鑒定中心介紹,在很多種情況下,都需要做親子鑒定才可以上戶口,其中就包括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即使領養孩子,也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非親子關係的親子鑒定證明,才能上戶口。要求大家去做親子鑒定是為了配合國家提出的《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防止小孩被拐賣和抱錯等現象。
極目新聞綜合澎湃新聞、南方都市報、河南焦作市婦幼保健院、陝西正義司法鑒定中心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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