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為了追求公平而公平,從而忽略自己真正的喜歡和需要,模糊了自我認知
纏著奶奶要膠水的那個小男孩,他是真的需要膠水,還是只想擁有和哥哥一模一樣的東西,才能感受到自己被公平對待了?
從孩子的話語中,我們能推測出,小男孩其實並不需要膠水,他只是看到奶奶給哥哥買東西,沒有給自己買,感到不公平,所以才會說:為什麼只給哥哥買,不給我買。
那管膠水很有可能拿回家在哥哥眼前晃悠一下,就落灰了。
當孩子執著於這種他有的,我也得有的無差異化公平時,就漸漸忽略了:我自己需要什麼,我自己喜歡什麼,我自己適合什麼。
而這三個問題正是自我認知發展的重要內容。
為什麼重要呢?因為這三個問題可以解決孩子們在生活、學習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
當孩子看到別人有一大堆漂亮的衣服、鞋子、玩具的時候,由此產生的羨慕、嫉妒之心,為什麼自己沒有的懊惱之情,可以由「我自己喜歡什麼,我自己需要什麼」來解決。
世界上好看之物千千萬,我只需要挑選我喜歡的,我需要的就行。
當孩子看到別人在講台上神采飛揚的演講,在集體活動中遊刃有餘的時候,由此產生的對比,巨大的落差感,可以由「我自己適合什麼」來解決。
每個人有適合自己性格的行為模式,有的人適合台前,有的人適合幕後,有的人適合張揚,有的人適合內斂,不是我不如他,而是我不適合他那種方式。
當孩子面臨中考、高考殘酷的淘汰賽時,在需要填報志願時,由此產生的迷茫、焦慮、難以抉擇,可以由「我自己喜歡什麼,我自己適合什麼」來解決。
重點高中的火箭班很不錯,但如果我進去了可能是墊底的,這對我來說壓力太大了,這個專業很熱門,但是我不感興趣,也不是我的特長,我可能堅持不下去。
因此,我們需要看到這一點:不能因為所謂的追求公平,無條件妥協另一個孩子的「我也要一模一樣的」要求。
二胎家庭這樣做,既能避免無意義公平,還能順帶發展兩個孩子的自我認知
1、用家庭規則代替孩子爭吵、父母斷官司
孩子追求的公平大多是「能做某事、能買某物」這些需求,比如,看電視、玩手機、買零食、買玩具、買新衣服等等。
每個孩子都有這樣的需求,但是整個家庭的財力、人力資源卻是有限的,這個孩子買了那個孩子也得買,小零食小玩具的價格,父母還能承受,若是價格貴一點的,大件的東西,一式兩份可就有壓力了。
如何平衡資源,如何避免孩子爭吵,制定家庭規則是很必要的一個方法,比如:
零食採購規則:每周三、六是零食採購日,每個孩子有30塊錢的額度,讓他們各自去挑選,選什麼、怎麼選由他們自己隨意支配,只要不超過額度就行。
玩具採購規則:每個月1號是玩具採購日,每個孩子有50塊錢的額度,各自挑選喜歡的玩具,如果不想買,或者錢不夠,可以存下來,讓孩子自己來決定。
此類家庭規則的意義有3點:
確保父母的錢袋子不會癟下去的太快,購買零食玩具這塊的支出盡量能做到雨露均沾,避免這個孩子買的太多太貴,到那個孩子買東西的時候,父母囊中羞澀。
購買次數、金錢額度是公平的,兩個孩子就能把關注點放在「我自己喜歡什麼、我自己需要什麼」上來,而不是緊緊地盯著父母又給對方買什麼了,為什麼沒給自己買。
發展孩子的財商,4歲以上的孩子就可以有自己的零花錢了,與其兩個孩子在超市都纏著父母買東西,不如讓他們自己拿著自己的零花錢去消費。
2、引導孩子在對比中發展自我認知
前面說到兩個孩子之間需要避免無差異化公平:他有的,我也要有,至於這個東西是不是我能用的,我需要的,我喜歡的,不重要,我只要擁有同樣的東西就行。
倘若老二才一兩歲,自我認知才開始萌發,「跟風、學老大」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引導孩子把關注點拉回自身,問他:你選的是你自己喜歡的嗎?
幫助兩個孩子各自發展自我認知,是解決「無差異化公平」的重要方法,我們可以在不同的場景中這樣引導孩子:
買東西的時候,告訴兩個孩子:你們各自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
品嘗美食的時候,分別問問兩個孩子:你喜歡哪道菜?
評價同一件事情的時候,分別問問兩個孩子:你的看法是什麼?
出現衝突的時候,分別問問兩個孩子:你來說說事情的經過。
徵求意見的時候,分別問問兩個孩子:你的想法是什麼呢?
如果每個孩子的感受、需求都能被父母看到,他們自然就不會盲目跟風、處處追求公平對待了。
回到文章開頭那個要買膠水的小男孩,如果我是那個奶奶,我會這麼做:
蹲下來對孩子說:我給哥哥買東西了,沒有給你買,你覺得不公平是不是?膠水是哥哥需要的,因為他要做手工,你可以想想你需要的東西是什麼,買回去要做什麼,再告訴我,我會買給你。
或許孩子還是會說膠水,因為他4歲,可能對「自己需要的東西」沒有認知,那麼既然他說了膠水,我們就默認他需要膠水,買回去以後,引導他找到可以用膠水的事情,可以模仿哥哥做手工,可以把紙撕開再粘上,在這個找用途的過程中,孩子就會發現,膠水是不是自己需要的東西了。
有了這個經驗,下次再買東西,他可能就不選和哥哥一樣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