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借錢不還的,後來混的都很差!

最近聽馬未都先生講借錢不還的故事,回憶一下幾十年的人生經歷,很有同感。同時也發現,年輕時借錢不還或者意圖借錢不還的,後來都混的很差!因為一個不誠信或總想不勞而獲賺他人便宜的人,在社會上不會有立足之地。奉勸那些抱著類似想法去借錢的人,一定要誠實守信。

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在縣城一中上初中,屬於住校生,每周才能回家一趟。在一次周末回家的路上,同村一個關係比較好的同學,向我借了五塊錢,在當時這可是一筆巨款,是從父親每周給我一塊錢的生活費里積攢出來的。其實這個同學的母親當老師,家裡條件比我要好很多。沒想到借錢之後就杳無音信了。後來這個同學沒考上高中,慢慢就失去了聯繫。但是借錢未還這件事,我一輩子也忘不了。也許這個同學早已忘記或選擇性遺忘,但是也決定了這個同學一輩子不會是一個有出息的人。聽說後來在縣城酒廠上班,酒廠破產後,跟老婆在商場里賣衣服,溫飽問題至今還沒有解決。


大學畢業前夕,一個同一級的山東老鄉突然找我,要借200塊錢,理由似乎也不是特別充分。我很詫異,馬上就要各奔東西了,我跟他並不是很熟,恰好學校剛發了200多塊錢的派遣費。當時的就業政策已由國家統一分配轉向國家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很多同學的工作單位都還沒確定。我和他本來就不是一個地區的,兩地相差五百公里,也沒有什麼聯繫方式,如果借了錢,我怎麼討要,他怎麼歸還?200塊錢在九十年代初期也是一筆巨款了,我這個人雖然臉皮薄,不善於拒絕他人,但這次借錢不可能歸還的企圖太明顯了,況且學校給每個畢業生都發了派遣費,還再來打我的主意,我毅然決然地拒絕了他借錢的要求。事實證明,三十年過去了,我們再也沒見過面。後來聽說做律師了,混的一般。

參加工作後,直接借錢的少了,但是遇到紅白喜事幫人墊錢的情況不少,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借錢。絕大多數同事都會及時轉賬或還錢,也有個別同事,似乎患有遺忘症,有意無意地拋之腦後,讓人無語。這樣的同事要麼是當領導的,覺得別人墊錢是應該的,要麼是人品不好混的差的,不想多評論。

自從有了花唄借唄,各種網貸,相信生活中找人借錢的情況會少很多。同樣的,自從有了房貸車貸,拒絕他人借錢也有了更多的理由。

人的品質是刻在骨子裡的,品行好的人最不敢忘記的是別人對他的好,所謂「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而品行差的人,整天惦記的是如何投機鑽營,如何不擇手段讓個人利益最大化。這樣的人輕則損人利己,重則為害一方,必須除之而後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