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享受人生——任何時候都不要選擇自殺

對任何人來說,自殺都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都是經歷了痛苦的熬煎和折磨後才下定了決心。俗話說好死不與賴活著,不到萬不得已,誰會自殺呢?

自殺,是因為絕望。身處絕境,對人生失去了希望,對世間沒有了留戀,精神沒有了寄託,萬念俱灰了,無可奈何了,活著成了受罪,深感生不如死,故而一死了之,棄世而去。

自殺,是為了自尊。當一個人意識到如果自己繼續活著,則將會遭受世人的巨大羞辱,對自己的心靈造成無法承受的傷害,為了自己的尊嚴,人也會以死抗爭,保護自己的聲譽。

自殺,是為了醒人。當自己關心的人麻木不仁,或混沌不開,或沉淪不爭時,自己無能為力,愛莫能助,為了警示他們,喚醒他們,故而選擇了自殺,以死來刺激他們,驚醒他們。

還有一種最沒有意義的自殺叫「殉情」。為愛而死,雖然感人,但更愚蠢。如果是因為對方拋棄了你而失戀了,根本不值得殉情,你應該為自己好好地活著;如果是伴侶死亡了,也不應該殉情,因為對方最大的夢願就是你能活得更好,你應該為他(她)而好好地活著。

不管是哪種原因,自殺都是極為凄涼的選擇,極為悲哀的舉動。人生只有一次,願天下人都能珍惜生命,熱愛生活,過好珍貴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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