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本來很簡單,只是我們把它想複雜了

我想此後只要以工作賺得生活費,不受意外的氣,又有點自己玩玩的餘暇,就可以算是幸福了。

--魯迅

1、想得簡單了就幸福,想得多了就煩惱。

2、幸福並沒有定式,每個人的需求不同,自然幸福的樣子也千變萬化,但不管怎樣,有事做有休息,能賺錢夠生活開支,不閑也不那麼忙的生活狀態,或許才是幸福最好的樣子。

3、自力更生,自給自足,不等靠要,就有尊嚴有底氣。然後社會公平,制度合理,老百姓「意外的氣」就少一些。

每個人可以不必把所有時間都用在工作賺錢上,還有陪伴家人,自我休息放鬆的空閑。

這是每個人的「小目標」,匯聚起來就是國家的大事情。

4、幸福不是想要什麼就有什麼,更不是唾手可得的嗟來之食,因為被餵養的人是體會不到以的勞動換來的收入的成就感和充實感的。人生最大的幸福是自己養活自己、自己成就自己,並從中體會到成長的快樂和人生的意義。如果在努力賺得生活費的同時,還能遇到一個好老闆好公司好同事彼此成就、相互賦能,則是錦上添花的確幸,同時又不因工作犧牲餘暇時間,這樣的人生可以稱得上充實而有價值的了。

幸福的內涵不必然是財務自由,而是在有健康、有尊嚴、有價值、有意義活著的基礎上,實現用度自由、精神自由和時間自由,不被物質捆綁,不為名利迷失、不因人情所累、不受得失所惑,就是幸福。

5、幸福不是物質有太多,而是有點小零花、有點閑、不受意外的氣。

不求太多,而是踏實生活、工作,用行動獲得尊重。

付出即意義,利他即回報。

不管對家庭還是工作,當自己成為小小的,但也有用的人時,就很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