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身體大致相同,但相異之處更多:這個人認為是善的,那個人認為是惡;這個人認為是秩序井然,那個人認為是一片混亂;這個人感到愉悅欣慰的,那個人會表示厭惡;如此等等,舉不勝舉。
人們常說:「每個人的心都不同,就像他們的臉各不一樣。」又說:「每個人的想法都是自己的那一套。」還說:「每個人想得不一樣,喜好也各有不同。」這樣一些諺語足以表明,人們對於事物的評判,完全是根據自己的心理狀態而定;他們只憑想像,不顧理性。
如果他們能夠理性地了解事物,就會把我的理論看成數學證明一樣的東西,即使感覺不到什麼趣味,至少也會認為它是讓人信服的。
現在我們已經明白,人們所習慣於拿來解釋自然的那些觀念,只不過是想像的產物,除了表明想像的情況之外, 跟事物的本性並無關係。
這些觀念都有名稱,看起來好像是離開想像而獨立存在的事物,因此我們稱它們是想像的存在,而不是理性的存在。這樣我們就很容易反駁那些依據這些想像存在來反對我們的人。
例如,有不少人反問我們:如果萬物都是出於神最完滿本性之必然,那麼這個世界上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缺陷,如腐爛發臭之物、醜陋得讓人不忍目睹之物、混亂之物、罪惡之物等等呢?
我的回答很簡單:要判斷事物是否完滿,只能夠根據事物的本性和力量而定,因此事物的完滿跟它是否賞心悅目、有益於人並無關係。
還有人問,既然神創造了人,為什麼不讓人只服從理性的指導呢?我的回答是,神有充足的材料來創造從最高級到最低級完滿性的所有事物,也就是說,神的法則無比廣大,只要是神的無窮智慧所能觀照的一切,都可以創造出來。
——倫理學
【本文摘自《斯賓諾莎自述》(黃忠晶編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