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楓解憂雜貨店
近日,隨著三亞27歲女遊客被不明物咬傷身亡事件持續發酵。
6月6日,家屬再發文,大家比較關心的「屍檢」,已經有了死亡診斷,確認為右足第二趾為咬傷(神經毒蛇),心臟呼吸驟停後呼吸衰竭。
多蛇地區的醫院應該每家都要備蛇類圖片手冊,尤其是毒蛇手冊,排序按照當地毒蛇種類數量,方便被咬後卻沒有來得及拍照的患者翻閱鑒定被咬的蛇種類,從而方便治療!
第一家醫院的醫生責任最大,看傷口和患者癥狀就該懷疑是毒蛇咬傷,自己醫院沒有血清,不具備醫治條件第一時間就該讓患者轉院,還在那裡瞎治了那麼久才說自己醫院治不了蛇咬傷,錯過了生還的關鍵時間!
昨天通報說病人並沒有說是被蛇咬,第二家醫院是戰區醫院。當事人最開始說醫院沒有血清卻不第一時間告之,耽誤治療,怪第二家醫院在病房搶救,環境不好,也不知道誰的是真的。
這樣看傷口是不是角度的問題?似乎傷口是在兩個腳趾之間的夾縫中,至少不像直接在腳趾背上,需要掰開兩個腳趾頭才明顯看到傷口。
如果是蛇咬是不是有點不合常理?紅火蟻可以貼在腳趾縫中咬,也會讓人過敏休克至死呢。
剛開始報道的時候說,患者到了醫院,第一時間就跟醫生說了,懷疑是毒蛇咬傷,說醫院沒有按照毒蛇咬傷的程序治療,現在通報出來又說患者沒有提及是毒蛇咬傷,只是說被不明物咬傷,其死亡的原因會不會跟腳上的傷沒有關係,會不會一開始就被腳上的傷口誤導了呢,具體原因應該還是要屍檢。
到現在都無法明確到底是什麼東西咬傷的,只是各種猜測,要求當時的醫生及時準確判斷的確是強人所難。
只不過當班醫生經驗確實欠缺,只要是不明生物咬傷導致出現中毒癥狀,毒蛇就該列入重點考慮範圍。
自己所在醫院沒有血清,就該儘早把病人轉運到有血清的醫院。搶救措施做到位,能不能活就是病人自己的命了。現在這種情況,怪不了家屬難以接受。
這件事醫生未引起重視的是,既然沒有排除是毒蛇咬傷,自己醫院沒有蛇毒血清,就應該第一時間讓患者轉去更專業的醫院治療,耽誤了寶貴的搶救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