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9月1日,長沙大公報創刊。此報與大家所熟悉的大公報,並無隸屬關係,已經雷同,純屬巧合。
該報豎行繁體,第一張第二頁右上角為正文起始之處,鐫四個大字——
毋忘國恥。
(大公報截圖)
報紙開張,本當喜慶,為何如此沉重?
原來,就在這年的5月7日,日本向袁世凱發出了接受其二十一條的最後通牒,兩天之後,北洋政府回復接受。
之所以是最後通牒,只因當年1月18日,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就把包含二十一條要求的文件,提交給老袁,要他「絕對保密,儘速答覆」。
老袁並非一嚇就軟的主,他跟日本人打交道也不是一年兩年,而是幾十年了。
因此,他採取一個拖字訣,一邊拖延時間,一邊與日本秘密談,一邊叫自己的日本顧問回國活動,一邊向列強及新聞界透露相關信息,希圖以夷制夷,並以輿論之力,抗拒日本。
只是,日本早知他的「軟肋」,且此時歐戰正酣,列強無暇東顧,口惠而實不至,並不想真正幫忙,所以,袁世凱壓力山大。
秘密談判三個月後,此事越來越為外界所知,國民群情激憤,日本恐怕久拖不決,好事成空,於是既以軍事相壓,又以利益相誘,做出了一些退讓,終使得袁世凱扛不住,同意答應修訂後的條件。
儘管這些條件跟最初的相比,似乎爭回了一些權益,但整體而言,仍將對中國造成重大損害。
5月25日,條約簽訂,因此這年為民國四年,故稱《中日民四條約》。
隨後,中國駐日公使陸宗輿6月8日在日本東京與其外相加藤高明換約。
據羅志田《亂世潛流:民族主義與民國政治》中考證,1915年5月16日,上海企業家穆藕初致電全國教育聯合會,要求與會代表通告本省大中小學校,勿忘5月7日國恥。5月20日,江蘇教育會通過全省學校,以每年5月9日作為國恥紀念日,並列入校歷。全國教育聯合會後通過決議將每年5月9日作為國恥紀念日。
可見,早在條約簽訂的過程中,國恥日便已經被提出並公布全國了。
因此,長沙大公報以此為聲倡,也就十分正常了。
前文有說到,他們的正文始於第一張第二頁,第一頁則於報名之外,差不多都是中華書局的修身、國文、算術、歷史、地理等教材廣告。
(大公報截圖)
他們廣而告之的教材特點第二條即是,注重國恥,一洗牽強諱飾之弊。
可見,勿忘國恥,乃是當時社會的普遍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