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十八反十九畏究竟是什麼?
十八反:指以甘草、烏頭、藜蘆為主的三組中藥,對其餘幾種葯分別有相反作用。在炮製、組方和配伍調劑時,禁止混合,以防止產生化學成分變化,而致中毒或嚴重毒副作用等醫療事故。
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烏頭反:半夏、瓜蔞、貝母、白芨、白蘞;
藜蘆反:細辛、芍藥、人蔘、沙參、苦參、丹參。
十九畏:指19種藥物中,凡指名相畏的藥物,彼此都不宜混用。主要是防止它們之間,產生化學成分變化,而抵消或減弱了另一種葯的有效作用,或者出現其它毒副反應。
石硫黃,火中精,遇朴硝,便相爭;
紅白砒,忌水銀;山狼毒,怕陀僧;
川巴豆,毒烈性,黑白丑,難順情;
公母丁,忌鬱金;芒朴硝,懼山稜;
川草烏,不順犀;五靈脂,畏人蔘;
官桂類,治冷功,逢石脂,不協同;
凡修合,看順逆,炮製用,莫相依。
探討、分析中藥十八反十九畏
1、反葯畏葯不一定都反都畏
以甘草所反之葯舉例,臨床上曾有中醫師治乳腺增生,用「小柴胡湯」加海藻、浙貝母、甘草等葯,療效不錯,而且治癒十餘例。至於甘草與大戟、芫花、甘遂三峻利之品合用是否相反或不反,尚未見臨床報導。
據文獻記載:甘草與上述三葯共浸組的毒性較分浸組的毒性顯著增高,從而抑制三者的利尿、瀉下作用,同時還增強甘草的毒性。
對此,看法有所不同。
甘草乃調和諸葯、清熱解毒的佳品,對於一些有拮抗作用的中藥合用,便能調和,如抵當湯等(註:成方本無甘草,因用湯劑,有人加入甘草,使之相安無事,且效果滿意)。
此外,甘草還有較強的解毒作用,如對半夏、烏頭等品之毒,甘草有解除或減輕作用,是不爭的事實。當然,甘草能否與上述三品合用,有待臨床檢驗。
再則,「十九畏」中的狼毒與密陀僧,雖兩者均有毒,但民間有醫者將兩者精製成膏,外用治疥、癬、濕疹,有一定療效。「十八反」中的生烏頭、生半夏搗爛外敷,治寒痰積聚所致的腿痛,已有用於臨床。
「十九畏」中的肉桂與赤石脂,民間已有合用治虛寒腹瀉的,處方:赤石脂、乾薑、白朮、肉桂、炙甘草(註:官桂系肉桂較薄的一種,兩者性味功能相同,但官桂比肉桂的作用差)。
由此可見,上述相反相畏的葯合用,或內服或外用,均未出現反、畏的不良後果。
2、不存在配伍,便無所謂反、畏
「十八反、十九畏」中的一些葯本風馬牛不相及,因而不存在配伍的問題。
如藜蘆乃催吐之品,與補氣之人蔘、和血之丹參、養陰潤燥之沙參、玄參,以及解表之細辛、和陰之芍藥;大辛大熱之烏頭,與潤肺止咳祛痰的貝母、瓜蔞,以及清熱解毒、止血的白蘞、白及;大寒大涼之犀角,與大辛大熱之川烏、草烏;火煅之品硫磺,與大寒之品芒銷等。
凡通曉祖國醫學理、法、方、葯的中醫師,便不會將以上那些不相干的反、畏之葯同處一方。
有的中藥由於本身的劇毒,故合用單用均有反、畏的後果。如砒霜、水銀、硫磺、巴豆。砒霜、水銀、硫磺因系含砷、汞的礦物品,具有很強的腐蝕、燒灼性,如果內服,會突發急性胃腸炎、咽部燒灼,甚者還會導致胃大出血等中毒癥狀。
當然,上述品種經精製成中成藥,且含量低,可作內服用。但不宜久服,否則會造成慢性中毒。尤其是砒霜,外用內服皆易中毒。
總而言之,中藥十八反十九畏是會加劇藥物毒性或者減輕藥物療效的作用。不排除治療中運用毒性來以毒攻毒,但是這都是有辨證論治的基礎運用的,在一般情況下運用,還是會出事情的。
關於十八反、十九畏所涉及的藥物,為古代醫家所定,一般是不能合用的。因此,在臨床實踐中,應通過認真地試驗和研究分析,逐步總結提高。但在未得出科學根據,而且藥典又未正式收入前,仍應遵古選配組合,以策安全。
筆者臨證辨治時,常常據證將半夏與附子同用,不僅療效較好,也從未出現過任何毒副作用,而這樣配伍,似乎違反了中藥所謂「十八反」中的「烏頭反半夏」之說,也有藥師質疑,須簽字才能調配。但實際上,附子並不等同於烏頭,二者雖然關係密切但卻是兩味葯,藥性與毒性皆有一定的區別,附子是烏頭塊根上所附生的子根,功能為回陽救逆,補火助陽,逐里寒之力勝;烏頭是烏頭的主根(母根),分為川烏和草烏兩種,川烏系栽培品,草烏為野生品,二者功效相似,皆有祛風除濕、溫經止痛之功,烏頭祛風通痹之力較附子為勝,但補火祛寒之力不及附子,故古有「附子逐寒,烏頭祛風」之說,而烏頭的毒性較附子為大,應用時其用量及配伍皆應謹慎。
在《神農本草經》中有「烏頭反半夏」之說,但並沒有說附子反半夏。在《本草綱目》中附子與烏頭雖然在同一條目下論述,但也沒有提到過附子反半夏,況且在其附方中還有附子與半夏同用以治療胃冷有痰的小方,如在論述附子條的附方中引載:「胃冷有痰,脾弱嘔吐。生附子、半夏各兩錢,姜十片,水兩盞,煎七分,空心溫服。一方:並炮熱,加木香五分。」
《本經》中規定栝樓是反烏頭的,而在當代中醫教科書里也沒有將附子等同於烏頭,栝樓與附子可以同用,如《中醫內科學》五版、七版教材中的胸痹(心痛)陰寒凝滯證,在治療方葯中用栝樓薤白白酒湯加枳實、桂枝、附子、丹參、檀香,這裡就是栝樓與附子同方。
實際上,《本經》也是將附子與烏頭分別闡釋的,謂附子曰:「味辛溫。主風寒咳逆邪氣,溫中,金創,破癥堅積聚,血瘕,寒溫,踒。躄拘攣,腳痛,不能行步……神農辛,岐伯雷公甘有毒,李氏苦有毒,大溫。」謂烏頭曰:「味辛溫。主中風,惡風,洗洗,出汗,除寒濕痹,咳逆上氣,破積聚,寒熱。又云:烏喙,神農雷公桐君黃帝有毒。」並在所附諸葯制使中提到了烏頭反半夏,說:「烏頭,烏喙,莽草為使,反半夏」,「半夏,反烏頭」,但並沒有說附子反半夏,只是說:「附子,地坦為使,畏防風,甘草,黃芪,人蔘,烏韭,大豆」,此也說明附子與半夏同用並不相反。
附子與半夏相伍同用,首推醫聖張仲景,《金匱要略·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並治》中寒飲逆滿證條文曰:「腹中寒氣,雷鳴切痛,胸脅逆滿,嘔吐,附子粳米湯主之」,此為中焦虛寒挾飲所致之腹滿腹痛,故以附子粳米湯溫中散寒,化飲降逆,這個附子粳米湯的藥物組成為:炮附子、半夏、甘草、大棗、粳米。方中附子補陽益火,祛寒止痛,陽旺則陰寒濕濁之邪自除,半夏燥濕化濁,降逆和胃,與附子相配可助附子祛除陰寒濕濁之邪。二者相伍既溫中散寒,又化濁燥濕、降逆和胃,治療元陽不足,寒邪內阻,陰寒濕濁上犯之證相得益彰,如此用法,並未認為附子與半夏相反。
自古至今,歷代醫家據證制方時以附子與半夏相配的醫家還有不少,如唐代孫思邈《千金要方》中治療飲酒後及傷寒飲冷水過多所致五飲的「大五飲丸」,方中附子助陽,半夏滌痰。宋代《太平惠民和劑局方》中治療脾腎久虛,榮衛不足,形體羸瘦,短氣嗜卧,咳嗽喘促,吐嘔痰沫的「十四味建中湯」,方中附子引火歸元,半夏和胃健脾化痰。宋代朱肱《類證活人書》中治療陰毒傷寒,唇青面黑,身背強,四肢冷,婦人血室痼冷沉寒的「附子散」,附子溫陽祛寒,半夏化痰散結。
現代中醫臨床家李可也是最善於以附子伍半夏治療疑難重症的,《李可老中醫急危重症疑難病經驗專輯》中常以破格救心湯與小青龍湯合方治療肺心病心衰、呼吸衰竭等急危重症,其中還多是以生半夏與大劑量附子同用,回陽滌痰,力大效彰。這說明古代權威的藥學著作以及歷代醫家並沒有將附子與半夏配伍作為相反之葯看待。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只要臨證辨證準確,病情需要附子與半夏同用時,就不能宥於「烏頭反半夏」之說而株連到附子,該相伍時就相伍。不過,在《本經》中,半夏與附子皆屬於下經(下品)之葯,「主治病多應地,有毒,不可久服」,即使能夠相伍,應用時也必須小心謹慎,密切觀察病情,中病即止,不能長期大量服用。
中藥藥性有相反,其說始見於《神農本草經.序例》(原書早佚,現行本為後世從歷代本草書中所著出者)。五代時韓保升《蜀本草》指出:「中藥相反者十八種」當之為「十八反、相畏者十九畏」說的是藍本,始至金代,張元素《珍珠囊補遺藥性賦》又將「十八反」以及「十九畏」編著成歌訣讓中醫藥學者容易速記廣為流傳,相傳至今,中醫藥學者及中醫藥愛好者都能倒背如流。
幾千年來,沿著祖傳父、父傳子,師父傳徒弟、徒弟傳徒孫,不可違反的精神枷鎖。藥房藥劑師見有反方,則拒絕配藥:若干有反葯良方被束之高閣,不知有多少因用反方葯的醫師而負屈含冤者,古往今來,更不知平凡幾!尤有甚焉,「十八反十九畏」還有「株連」我的許多治療寒性胃病用藥方劑中半夏與附子同用,患者去藥店配藥,藥劑師一看,發怒地說;是什麼醫師連半夏反附子都不知道么?這是起碼的中醫藥常識都不懂,還敢開處方?我藥店不會給你配藥的,否則我們負責不起責任。附子乃附生於川烏者,半夏反附子,便是因為母而牽連到子了,這就是「株連」過度於束縛。
十八反十九畏是錯誤還是正確;我們首先來看一看歷代名醫應用經典論述;
1.處方中用反葯者漢代「醫聖」張仲景《金匱要略痰飲篇》之中甘遂半夏湯(甘遂、半夏、芍藥、甘草、蜂蜜)。同書中甘遂和甘草同用《腹滿寒疝宿食病篇之赤丸》,(茯苓、細辛、烏頭、半夏),烏頭半夏同用。
2. 唐代有「藥王」之稱的孫思邈,在「千金方、千金要方」兩部書中用反方葯的處方多達數十方:《千金要方》卷七風緩湯,烏頭與半夏同用:大八風散,烏頭與白蘞同用。卷十茯苓丸,又有大戟與甘草同用。卷十八大五飲丸即有人蔘、苦參與黎蘆同用;又有甘遂、大戟、芫與甘草同用,皆其例也。
3. 宋代官方頒布推行的《局方》,其潤體丸、烏犀丸二方均有川烏魚半夏同用。陳無擇《三因方》卷十四大豆湯,甘草與甘遂同用。許叔微《本事方》星附散、趁痛丸半夏與川烏同用。
4.金代李東垣《散腫潰堅湯》海藻與甘遂同用。
5.元代 朱丹溪 《脈因證治》 連心散海藻與甘草同用。
6.明代無昆《藥方考》卷一通頂散,人蔘細辛同用。陳實功《外科正宗》海藻玉壺湯海藻與甘草同用。(此方後來載入吳謙等編《著醫宗金鑒》中)。
7.清代余聽鴻《外證醫案彙編輯》中錄用名方又案,其中瘰癧門海藻與甘遂同用。
以上名醫應用反葯的例子不過信手拈來,漢、唐、宋、元、明、清皆用反方治療疾病了,可見所謂反葯者也,古人名醫立方比比皆是,1.(於聽鴻說古人立方、每每有之)。那麼前對此持什麼態度和觀點呢?一種意是:既有成說,不如不用為好。2.(陶弘景說凡於舊方用藥、亦有相惡相反者,如仙方甘草丸以防己細辛。俗方玉石散;用瓜蔞,乾薑之類,服之乃不危害,或有將制者也。譬如寇賈輔漢,程周佑吳,大體即正不得以私情為害,不如不用尤良)。(原書佚引自本草綱目的另外一種意見是:賢者用得,昧者用不得)。如虞摶說其為性相反者各懷酷毒,猶如兩軍相戰,決不與之同隊也。雖然內外有大毒之疾病,必須用大毒之葯以攻之,有意想不到的治療效果,又不可以常理論也。如古方感應丸用巴豆與牽牛同用以為積葯攻堅。四物湯加人蔘、五靈脂、以治血塊。丹溪治屍瘵二十四味連心散,以甘草芫花同用,而謂好處在此。是蓋賢者真知灼見方可用之,昧者故不可試以殺人以。「醫師用藥如用兵、善用者置之死地而後生」。若韓信背水陣也:不善用者徒取滅亡之禍耳,可不慎哉。在一種是李時珍的意見:古方多有相惡相反者,蓋相須相使用同者,帝道也:相畏相殺同用者王道也。3《本經名例》「有毒者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與後世「十九畏」之「畏」完全不同:相惡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經有權,在用者識悟者」。
胡冾居士治痰癖,以十棗湯加甘草,大黃、乃是痰在膈上,欲令通泄祛除病根也。東垣李杲治療頸下結核海藻潰堅湯,加海藻,丹溪朱震亨治勞瘵連心湯飲用芫花,二方皆有甘草,皆本胡居士之意也。故陶弘景說:古方亦有相惡相反,並乃不為害非妙達精微者,不能知此理。他的意思是說:用者能夠「妙達精微」有所「識悟」還是可以用的,例如汽車載重5噸、最好不要超載、不過需要特別慎重而已。上述應用反方應該有一定的代表性。
對於「十八反十九畏」我個人30於年向醫藥同行不斷地道及:
1.我從來用藥是辯症施治、不受十八反十九畏的束縛,當用者則用。30於年臨床治療各種凝難病症數十萬,未出現過一例醫療事故,海藻與甘草同用治療肺結核,頸淋巴結核,良性、惡性腫瘤都有收到意想不到的治療效果。人蔘、党參、太子參、高麗參配五靈脂同用治療慢性胃炎萎縮性胃炎、及十二指腸球潰瘍。海藻與甘遂黃芪白芥子同用治療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胸水、滲出性胸膜炎,效果甚佳未出現任何不良反應和副作用。
2.十八反的成立本身就有很多可以商量之處:
如人蔘、苦參、丹參、沙參等反黎蘆,四種葯皆是以 「參」為名,而起還有南沙參、太子參,拳參、高麗參、玄參、其功能性味歸經主治各有不同,豈能有一沾上「參」字之名,皆是反黎蘆之理?海藻與昆布性味主治相同,常常二葯相用,為何甘草只反海藻而不反昆布??
3.十八反為何相反其歸根結底的道理是什麼??
古今都沒有一個可靠科學的依據和說法。只能說是古代醫藥人的實踐經驗、很可能是古人在實踐中把偶然當著了必然。要說實踐經驗,那麼,上述從張仲景、孫思邈、陳無擇,許叔微、李東垣、朱丹溪、李時珍、除水實功、余聽鴻等的應用記載是不是實踐經驗???
4.十八反的三組葯中:
芫花、大戟,甘遂、烏頭、(川烏草烏)、黎蘆皆有毒的劇藥,即:(芫花、大戟甘遂不與甘草配伍),(諸參、辛、芍不與黎蘆配伍),(半、蔞、貝、蘞、芨不與烏頭配伍),都是因劑量過大、炮製、煎煮不當,服用超劑量、或患者病久體弱不支、而出現中毒,甚至致死亡。因此古人「十八反」之說很有可能是在最終情況下作出來的錯誤判斷。
5.如果束縛於「十八反」的雷池的結果:
有許多古代名醫包括張仲景的名方都得不到應用,「十八反」是一個雷區、是一個帶在中醫藥醫師頸上的精神枷鎖、許許多多的醫療工作者不敢越入雷區,怕的是粉身碎骨。(當然也有人在用,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醫藥同行認為是:「瘋子、神經病、狂人、愚蠢、不知天高地厚、中醫藥的不肖子孫敗類等、任憑他們說吧」)。如果束縛於「十八反十九畏」勢必使許多古人的好經驗被廢棄不用,那麼,今天的中醫院繼承和發展沒有多大的創新,當然在發展,只是在走古人開闢的一條小路老路彎曲路和下坡路,我們為什麼不把他修寬修直少走彎路多快好省。當然,另一方面,中草藥的配伍中很可能存在真正相反的葯,絕對不能配伍使用,誤用後有中毒、死亡危險的中藥,中藥的「十八反」反而會使人們對這些可能存在的真正相反的藥物的進一步的認識和探索帶來不良的負面影響。
6.「十八反」之說不能成立「十九畏」更屬無所謂:
對古人的東西應該不斷總結探索糾正批評地吸收,事物不是絕對的,不是古人說的就一定對,古人有大量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繼承發揚,但限於時代條件,亦有讓人不足之處,亦有不少不可取的地方,如《神農本草經》說丹砂(硃砂)「可久服」《本草綱目》李時珍說馬錢子(番木薯)無毒,比比皆是。應該珍重中醫藥歷史,吸收精華、棄其糟粕,正確評價一分為二地為「十八反」昭雪平反,當然,這是涉及顛覆中醫藥幾千年的歷史,吹盡黃沙使得金,也許是30年、50年、年100或者幾百年、幾千年、讓人們真正感到正確錯誤的時才會有這麼一天。
7.「十八反」我的應用體會:
「十八反」對病辯證施治當仁不讓,從不受到任何束縛、十八味葯好比十八位將軍,處方者醫師(最高統帥),你對各位將軍性格(葯的性味)、戰鬥能力(功能主治)長處和短處(葯的擅長歸經和不足之處)愛好(是特殊本能),是否對他們了如指掌、取長補短、指揮自如,用兵如神,戰無不克、攻無不勝,首先自己衡量一下你是否是一個合格(最高統帥),如果不是合格的統帥,那麼;你的將軍就會不聽你的指揮,將軍之間就會發生摩擦、發生兵變讓你騎虎難下。失去統帥權利、就無法帶兵打仗(是一個不合格的醫師)。因此,能力有大小不得強求。「十八反」辯病辯證施治、配方精良(有毒解毒)、炮製得當(炮製科學減輕毒副作用、增強療效)、煎熬合理(煎熬的時間、火候、煎熬的器皿、用水的劑量、煎熬時間過長影響藥效,過短影響功效、不能減少葯的毒性、每一關都很重要),用量適量(根據患者男女性別、年齡大小、體質強弱、體重、身高)體質較好者適量增加飲用劑量,體弱者適當減少飲用劑量,患者個體差異不同,醫師處方必須隨之而變化,靈活機動,方為合格的醫者。
十八反歌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蔞貝蘞及攻烏,
藻戟遂芫俱戰草,
諸參辛芍叛藜蘆。
十九畏歌
硫黃原是火中精,
朴硝一見便相爭。
水銀莫與砒霜見,
狼毒最怕彌陀僧。
巴豆性烈最為上,
偏與牽牛不順情。
丁香莫與鬱金見,
牙硝難合京三棱。
川烏草烏不順犀(角),
人蔘最怕五靈脂。
官桂善能調冷氣,
若逢石脂便相欺。
妊娠用藥禁忌歌
蚖斑水蛭與虻蟲,
烏頭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銀並巴豆,
牛膝薏苡並蜈蚣。
棱莪赭石芫花麝,
大戟蟬蛻黃雌雄。
砒石硝黃牡丹桂,
槐花牽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兼通草,
瞿麥乾薑桃木通。
硇砂乾漆鱉爪甲,
地膽茅根與蟅蟲。
六陳歌
(1)
枳殼陳皮半夏齊,
麻黃狼毒及茱萸;
六般之葯宜陳久,
入藥方知奏效奇。
(2)
枳殼陳皮並半夏,
茱萸狼毒及麻黃,
六般之葯宜陳久,
入藥方知功效良,
陳皮需用隔年陳,
麻黃三載始堪行,
大黃必用錦紋者,
不過三年力不全。
從古至今,「十八反」、「十九畏」幾已成「定論」,中藥從業人員必背,藥房調劑人員有許可權制醫生使用或拒絕發葯,患者也因此多有質疑。
然而,遍覽中醫醫籍,用相反相畏葯配伍成方者比比皆是,尤其是當代,臨床運用越來越普遍。於是,這個問題就成為醫、葯、患者三方間一個常常發生的矛盾。似有必要從臨床實踐的角度,從醫藥兩方面進一步論證,以求得共識。
從源頭而論,在《神農本草經》中就有「七情」配伍關係的記載,後世歷代醫家著述,從《本草經集注》《日華子本草》《唐本草》等,到《本草綱目》也都沿襲了這個說法,都有「諸葯有相制使例」的內容,只是代有增加,遠不只十八反十九畏了。
「畏反葯」如《日華子本草》記載的「相畏」內容,就增加了「硝石畏杏仁、竹葉;川芎畏黃連;天南星畏附子、乾薑、生薑;代赭石畏附子;砒黃(砒石)畏綠豆、冷水、醋;水蛭畏石灰;金畏水銀;生銀畏石亭脂(即硫磺)、磁石;硃砂銀畏石亭脂、磁石;石亭脂畏畏細辛、飛廉、鐵;鐵畏磁石、灰炭。」等17項之多。
「相反」的內容增加了「蓮花忌(《日華子本草》把相反稱為忌)地黃、蒜;牡丹忌服蒜;天雄、烏頭、附子、側子並忌豉汁;常山忌菘菜;生地黃煎忌鐵器;楊梅忌生蔥。」等7種。其他的葯食忌類更多達19種,茲不贅。
這還僅為《日華子本草》一書中「相反」「相畏」兩者的增加內容,其實,歷代關於配伍禁忌的認識和發展,說法是不一致的,各本草書均有新增內容,僅《蜀本草》中相惡(在該書即相畏)的就有60種之多。可見「十八反」、「十九畏」歷來都是不確定的。
那麼,是誰定的「十八反」、「十九畏」呢?
一般認為,「十八反歌」源自張子和《儒門事親》,「十九畏歌」源自劉純《醫經小學》。由於歌訣朗朗上口,便於記憶和傳頌,於是廣為傳播,影響很大,業內人漸漸習慣遵循。作為一代宗師,他們提出的一些個人觀點是可以重視和借鑒的,但是不是就可以作為具有法律性的、權威性的「定論」,予以執行?這就要看這「十八反」、「十九畏」是否真有道理了。
【歷代應用不勝枚舉】
從臨床看,歷史上用「相反」的葯組成名方治病的例子甚多。如:
東漢「醫聖」張仲景所制的「甘遂半夏湯」(甘遂、甘草同用)、「赤丸」(烏頭與半夏同用)。
唐代「藥王」孫思邈所著《千金方》和《千金要方》中,用「反」葯的處方達數十個之多。如「風緩湯」之烏頭與半夏同用,「大八風散」之烏頭與白蘞同用,「茯苓丸」之大戟與甘草同用,「大五飲丸」既有人蔘、苦參與藜蘆同用,又有甘遂、大戟、芫花與甘草同用。
陳自明《校注婦人良方》定坤丹人參與五靈脂同用。
這一對「畏葯」古今同用者最多,且多有獨見。如:《張氏醫通》曰:「古方療月閉,四物湯加人蔘五靈脂,畏而不畏也。」
李中梓《醫宗必讀》治一噎症,食下則噎,胸中隱痛。先與二陳加歸尾、桃仁、鬱金、靈脂,症不衰。因思人蔘五靈脂同劑善於浚血,即於前劑加人蔘二錢,倍用靈脂,2劑而血從大便中出,十劑而噎止。」李氏嘆曰:「兩者同用,功乃益顯!」
金代李東垣散腫潰堅湯海藻與甘草同用;元代朱丹溪《脈因證治》蓮心散芫花與甘草同用;明代吳昆《醫方考》通頂散人蔘、細辛與藜蘆同用;清代余聽鴻《外證醫案彙編》「瘰癧門」方中亦見海藻與甘草同用者。余氏亦肯定說,「反葯,古人立方,每每有之」。(以上一部分資料引自網文《「十八反」、「十九畏」出自何人之手》,作者署名「瘋和尚」)
以上所引,皆歷代著名醫家,他們並沒有將「十八反」、「十九畏」視為戒律,而是該用就用。
從藥學研究方面看,宋代官方頒布推行的《局方》中,潤體丸、烏犀丸二方皆川烏與半夏同用;明代《普濟方》中更是收載了248個反藥方劑。可見古代中藥界也並不認為「十八反」是必須遵守的。
【當代醫家看法】
老中醫李可在運用「反葯」「畏葯」方面給了人們有益的啟示。他創製的「三畏湯」就是由肉桂、赤石脂;公丁香、鬱金;人蔘、靈脂三對相畏的葯組成,他總結說:「余使用本方42年,平均日用3次以上,則已達4萬次以上,未見相畏相害,且有相得益彰之效。對難症痼疾,一經投用,便入佳境。」他在書中對三對相畏葯分別作了詳細的引征與說明,從古代諸家到現代名醫,從理論到臨床,從醫理到現代藥理研究,毫無疑問地肯定:療效顯著。
當代名醫姜春華也是善於同用人蔘五靈脂治肝脾腫大的高手。
而上引「瘋和尚」發表的網文中就有「十八反」、「十九畏」訪問國醫大師朱良春的一段話,尤其值得稱道。茲錄於下,以供同道參考:
「對於十八反的問題,朱良春老先生曾多次向吾儕道及:
一是我從來都是有斯症用斯葯,當用則用,不受『十八反』、『十九畏』之類成說的約束。臨床60年來,海藻甘草同用治頸淋巴結核、單純性及地方性甲狀腺腫大、腫瘤;人蔘(党參)與五靈脂同用治慢性萎縮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海藻、甘遂與甘草同用治療胸水、滲出性胸膜炎,皆效果甚佳而未見任何毒副作用。
二是十八反之說,本身就有很多可商之處。如人蔘、苦參、丹參、沙參等反藜蘆,四種葯雖皆以參為名,而眾所周知,其功能性味主治各異,豈有一沾上參之名便皆反藜蘆之理?又,海藻與昆布性味主治皆相同,常常二者同用,為何甘草只反海藻不反昆布?
三是十八反為何相反?古今皆沒有一個說法,只能說是古人的實踐經驗,很可能是古人在實踐中把偶然當作了必然。要說實踐經驗,那麼前述歷代名醫名著的記載又是不是實踐經驗呢?
四是十八反的三組葯中,芫花、大戟、甘遂、烏頭、藜蘆皆為有毒的劇藥,它們即使不與甘草、諸參等配伍,都會因用量太大,或煎煮不當,或服藥量太大、太久,或患者體弱不支而出現中毒,甚至可致死亡。因此,古人十八反之說,很可能是這種情況下作出的錯誤判斷。
五是如果拘於十八反之說,一方面,許多古人包括張仲景的名方都得不到運用,勢必使許多古人的好經驗被廢棄不用;另一方面,中藥配伍中很可能存在真正相反的葯,即絕對不能配合使用,誤用後會有中毒、死亡危險的中藥,十八反反而會使人們對這些可能存在的真正相反的藥物的進一步認識和探索帶來負面影響。
朱良春最後指出:『十八反』之說不能成立,『十九畏』更屬無謂。古人有大量好經驗,但限於時代條件,也有不少不可取的,如李時珍《本草綱目》說馬錢子無毒就是。」
這說明「十八反」、「十九畏」之說確實應該甄別取捨。
【現代研究當深入】
從現代藥學研究來看,雖然這方面的研究做得不多,也還是有些涉及。
如甘草、甘遂二葯合用的結果表明,毒性的大小主要決定於甘草用量,當甘草用量等於或大於甘遂時,毒性較大。
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死亡。
可見,對「十八反」、「十九畏」的研究,還有待做更深入的實驗和觀察,並研究其機理。如此,從管理層面看,確實不可一概而論。
一般來說,對於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也就是說,在有理有據,醫者簽名負責的情況下,藥房應照方發葯,不宜在患者面前多所置言,以免給患者造成心理障礙,甚至影響醫患關係。
從管理層面看,可否進一步深入?比如,大力組織藥學研究,對「十八反」、「十九畏」各對藥物分別進行深入廣泛的研究,得出科學結論,結合臨床醫師特別是國醫大師、臨床大家們的實際經驗,一對一對地甄別、認定,寫出新的「反畏歌訣」,以適應時代的需要。因為不少臨床醫生都知道,有些「反」「畏」葯確實有「相反相成」、「相畏相激」的作用,朱良春、李可對相反相畏葯的說法,值得重視和思考。
關鍵是醫療風險問題。朱良春和李可行了一輩子的醫,活人無算,沒有出現過醫療事故,實現了「不怕一萬」;而有些後生晚輩卻可能碰上「萬一」。除了後生晚輩孟浪行事,應受教訓外,其中是否存在因「十八反」、「十九畏」類問題,遇上糾紛的可能呢?
時代呼喚新的「十八反」、「十九畏」中藥毒性研究成果,相信當代人定能集既往醫藥學研究之大成,開現代藥理研究之新河,為中醫事業再創輝煌。
《神農本草經·序例》指出「勿用相惡、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殺者爾,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後,將「相畏」關係也列為配伍禁忌,與「相惡」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與「配伍」一節中所談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義並不相同。中藥「七情」中的「相惡」和「相反」的配伍關係,均屬用藥禁忌。十八反十九畏是指不要讓有些藥物合用,合用的後果會產生各種副作用。在古代,十八反十九畏泛指各種可以產生相互作用的藥名,並在金元時期概括編成了口訣。有關反葯的內容,歷代古籍中記載並不一致,被後世公認並影響較大的是金元時期概括的「十九畏」和「十八反」:
十九畏
硫黃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蔘畏五靈脂。
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蔘、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其中「十九畏」的「畏」,與「七情」之一的「相畏」,涵義並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葯,有部分同實際應用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並引古方為據,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應丸中的巴豆與牽牛同用;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散腫潰堅湯、海藻玉壺湯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鬱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等。現代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實驗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葯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於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較深入的實驗和觀察,並研究其機理,因此,目前應採取慎重態度。一般說來,對於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此後的《本草綱目》及《葯鑒》等書所記,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樣普遍認可和傳播習誦。
中醫藥物配伍分為:相須、相使、相畏、相惡、相殺、相反。所以說十八反是指兩種藥物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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