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沈丘縣人民法院對北京星螺公司相關涉案員工進行了一審判決,認定他們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緩刑並處罰金。再往前數月,該公司老闆張某某涉開設賭場罪被判刑。根據判決書,該公司開發的「語聊平台」中嵌入的一款遊戲淪為賭博工具,非法獲利一千多萬元。
2023年11月份,成都一家遊戲公司多名管理人員同樣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帶走。
新京報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除這兩家公司外,近年來國內還有多家網路公司因開發運營網路遊戲涉賭被查。2022年4月,新京報記者也曾就國內某直播平台暗藏賭博遊戲的問題進行過調查,發現該平台的不少玩家沉迷於平台上的抽獎遊戲,有人一天輸掉十幾萬元。
近來,司法機關加大了對網路遊戲涉賭的打擊。也有法律學者提醒,除了一些有意為之、鑽法律空子的不法企業,也有遊戲經營者及開發人員自辯,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觸犯了法律。對於這種互聯網時代的新事物,如何合法經營、不觸碰法律紅線,成為擺在從業者面前的課題。
「以小博大」:涉賭的抽獎遊戲
根據判決書,從2020年11月開始,星螺公司老闆張某某招募多名管理人員和員工,先後組織開發了「青檸語音」「MUA語音」「星螺約玩」「聲甜語音」等多個語音聊天軟體,這些平台上的內容大同小異,主要是遊戲陪玩和語音直播。
據張某某供述,他們通常先招募公會進駐平台,再由公會招募主播開展直播,玩家進入直播間後,可以充值購買虛擬禮物打賞給主播,主播獲得玩家打賞的虛擬禮物後,可以向平台申請提現作為報酬,不過提現過程中,平台會從中收取相應比例的提成。
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楊迅律師介紹說,目前國內許多直播平台都採用類似打賞分成的盈利模式,主播將玩家正常打賞的虛擬禮物變現,這種方式本身不涉及賭博問題。
被指控涉賭的是一款名為「幸運售貨機」的遊戲插件,判決書指出,這家公司後期在運作語聊平台過程中加入了一個名為「幸運售貨機」的遊戲插件,正是這個插件供不特定的人進行賭博活動。這個遊戲插件具備以小博大的功能,玩家充值購買金幣後,可以通過該遊戲下注抽獎,抽獎分為三個檔次,投入2元、5元或30元人民幣等值的虛擬幣,分別最多可以獲得價值1314元、3344元或8888元的虛擬禮物。
在判決書中,張某某供認,對於通過「幸運售貨機」遊戲獲得的虛擬禮物,表面上玩家只可以在平台內消耗掉,或者無償打賞給主播,不能直接變現,不過實際上玩家可以通過一種叫「收渣套現」的方式將虛擬禮物兌換成現實貨幣。

星螺約玩」的微信服務號,最後一次更新停留在2023年5月18日。 網路截圖
據判決書記載,所謂「收渣套現」其實就是玩家和主播之間以「打賞」為幌子,買賣虛擬禮物。即玩家將虛擬禮物打賞給特定主播後,兩者約定一定的返現比例,據星螺公司的多名管理人員透露,這個比例一般是80%,也就是說玩家把價值1000元的虛擬貨幣打賞給主播後,主播會私下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轉給玩家800元。如此一來,玩家通過「幸運售貨機」遊戲獲得的虛擬貨幣,便通過「收渣套現」的方式兌換成了人民幣。
「收渣套現」的存在,意味著玩家可以將贏來的虛擬禮物反向兌換成人民幣,這也是後來法院認定星螺公司的老闆和管理人員構成開設賭場罪的關鍵。
8名管理者涉「開設賭場罪」獲刑
據判決書,張某某供認,早在2021年,一家與其運營方式相似的語聊平台因涉賭被查,他意識到當時自己運營的「聲甜語音」也存在涉賭風險,於是又重新上線了「星螺約玩」這個平台。據該公司一名負責運營的管理人員供述,「星螺約玩」的功能和「聲甜語音」幾乎一樣,只是換個名字,都開發了類似「幸運售貨機「的抽獎遊戲。
據該管理人員供述,新上線的「星螺約玩」平台在涉賭方面確實更加隱蔽了,尤其是在玩家變現的方面,「比如說在『聲甜語音』平台有專門『收渣套現』的直播廳,是公司的人直接管理的,後來星螺約玩平台都是專門的收渣人員了,是和公司分開的,這些都是老闆為了逃避法律制裁特意安排的。」
該公司的多名管理人員透露,儘管不再安排公司的人負責「收渣」,不過對於其他主播「收渣」,公司層面一直是默許,甚至縱容,如果有玩家舉報涉賭,公司也只會象徵性的封停一些「收渣」的賬號,並不會較真。
2024年3月25日,河南沈丘法院就星螺公司涉賭一案作出第一次判決,法院認為張某某以營利為目的,建立語聊平台網站並利用賭博插件接受投注,組織賭博活動,情節嚴重,構成開設賭場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同時認定其還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二個月。

2024年10月31日,河南沈丘法院開庭審理了北京星螺公司部分員工涉嫌幫信罪一案。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攝
沈丘法院同時認定張某某以外的另外七名公司管理人員,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運營活動、技術支持、發展會員等服務或工作,屬於共同犯罪,亦構成開設賭場罪。判決書中記載,「星螺約玩」平台上參與賭博的會員達1萬3千餘人,賭資數額6800餘萬元,法院認定星螺公司通過「幸運售貨機」賭博模塊獲利1228萬元。
張某某等公司管理人員被判刑後,沈丘縣人民檢察院分三批陸續起訴了星螺公司的其他員工,罪名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據判決書記載,被以幫信罪起訴的員工中,既有在這家公司里從事軟體開發的程序員,也有運營人員,基本是普通員工,他們大多通過公開渠道應聘進入這家公司。
多家網路遊戲涉賭被查
記者檢索發現,在「星螺約玩」被查前後,與其運營模式相似的多家語聊直播平台,因嵌入的網路遊戲涉賭被查。
2022年6月,千音網路科技(廣州)有限公司被浙江警方調查,這家公司開發了「歡歡語音」「多多語音」等多個語音社交軟體。據浙江省常山縣人民檢察院官網刊發的文章顯示,公訴機關認為其開發運營的語聊軟體內設的打氣球、開寶箱和開福袋等模塊,內設有「以小博大」的概率性玩法,玩家充值後便可進行賭博,後通過平台的公會會長、主播進行套現,千音公司從中抽頭獲利。
另一家被查的是「窩窩語音」,2024年3月,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人在窩窩平台上投放的「砸金蛋」「開箱子」和「至臻卡」遊戲均是以小博大的概率遊戲,窩窩平台的資料庫包含充值、提現、積分兌換等功能,參與遊戲的人員通過充值支付鑽石進行遊戲,獲取禮物後將禮物刷給會長或者主播,按照價值80%的比例進行提現。吉安中院認為六名被告人利用互聯網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2023年11月21日,知名直播平台鬥魚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CEO陳少傑被成都警方逮捕。一天後,成都都江堰公安發布通報稱陳某傑涉嫌開設賭場罪,已被依法執行逮捕。據媒體公開報道,在陳少傑被捕之前,已有多名鬥魚平台的主播因開設賭場罪獲刑。
涉賭的不止是語聊直播軟體嵌入的抽獎遊戲,記者檢索發現,包括捕魚類遊戲和棋牌遊戲在內的多種網路遊戲此前均有涉賭被查的案例。2023年1月,湖南郴州蘇仙區人民法院就「東方忘憂」傳奇私服遊戲涉賭一案進行了宣判,三名被告人因創建並利用網路遊戲組織賭博活動,均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至六年十個月不等。據判決書記載,為了獲取更大利益,三名被告人在遊戲中加入「天選地圖」「東方之珠」等具有賭博機制的遊戲,以此吸引玩家,遊戲中玩家使用人民幣充值,通過充值購買道具後,在限定時間、區域進入遊戲地圖內打怪獲得裝備,所獲取的裝備可與遊戲方兌換人民幣,遊戲方隨時為玩家提供提現服務,並在玩家提現時收取10%的手續費。
普通員工涉嫌犯罪,關鍵在於是否明知
據判決書記載,被以幫信罪起訴的員工中,有一名入職剛九個月的數據工程師陳亮(化名)。陳亮自述他2022年7月底通過招聘網站應聘進入星螺公司,工作內容主要是數據開發。
沈丘檢察院指控包括陳亮在內七人,作為張某某招聘的技術人員,在「星螺約玩」平台設計賭博活動及為平台主播傳播淫穢物品提供幫助期間,明知平台在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仍為平台的正常運營提供不同程度的技術支持。
庭審時,陳亮的辯護律師林准為他作了無罪辯護,林准認為判斷其是否構成幫信罪,首先得明確他本人是否明知「星螺約玩」是涉賭涉黃平台。林准說,「星螺約玩」軟體可正常在手機應用商店下載,被法院認定涉賭的是該軟體內嵌入的一款名為「幸運售貨機」的抽獎小遊戲,「根據相關鑒定意見,星螺約玩平台總會員數達到134560人,使用過幸運售貨機的用戶人數為13081人,僅佔比 9.7%。」
林准說,使用過「幸運售貨機」的用戶中又有一些是正常的娛樂抽獎,只有其中一部分用戶使用該功能賭博,根據常理可判斷使用該功能賭博的人數比例要遠低於9.7%,「這說明星螺約玩本質上是一個直播娛樂軟體,在普通技術員工看來更是一個合法合規的互聯網產品。」
陳亮告訴記者,在這家公司工作期間,公司老闆張某某先後多次向包括他在內的員工強調平台完全合法合規,並且他在星螺公司期間只是獲得了正常的工資收入,而且這份收入與其他公司相比甚至略低了一些,老闆也沒有額外許諾其他的好處,他從始至終也沒有想過,自己會因為這份工作遭受牢獄之災,談到網路遊戲和網路賭博的區別,陳亮坦言他至今不是十分清楚。
2024年12月31日,沈丘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陳亮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犯罪提供幫助,情節嚴重,已構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其中陳亮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在星螺公司老闆張某某等公司管理人員被判刑後,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官網刊發了一篇闡述此案的文章,題目為《「幸運售貨機」背後的網路賭局》,這篇文章指出該案爭議的焦點是提供「幸運售貨機」遊戲能否認定為開設賭場犯罪。在這篇文章中,檢察機關指出「語音聊天」類平台通過玩家和主播間的禮物贈送,收取相應比例的提成,屬正常經營模式,但是在本案中,該平台為吸引更多人參與,將提現對象擴大到主播之外的不特定人,實際已屬於平台以回購獲獎禮物方式給予玩家金錢回報。
檢察機關認為,從平台組織「收渣套現」開始,平台嵌入的「幸運售貨機」遊戲已成為賭博工具,具備以小博大、籌碼套現、使人形成「賭癮」等特徵,至此所謂的「交友陪伴」平台徹底演變成公開化、規模化的線上「賭場」。
遊戲公司要做好法律合規工作
楊迅律師介紹說,判斷某款網路遊戲是否構成賭博,一般來說從三個方面去衡量,第一看它是否具備射幸的性質,也就是說主要不是靠技能,而是靠運氣獲得獎勵;第二是從玩家角度來說,看資金是否實現了閉環,遊戲幣是否能反向兌換成人民幣;第三就是遊戲運營者是否以盈利為目的,比如遊戲公司從中按比例「抽水」。
楊迅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國內網路遊戲很多都具備射幸屬性,基本也以盈利為目的,避免涉賭風險最核心的環節,就是不能允許資金實現閉環。「只充值,充值的錢都用在遊戲裡面,用來買遊戲道具,錢出不來,那就不是賭博。」
「在某些情況下, 遊戲網站可能通過第三方間接參與虛擬貨幣的非法交易,同樣可能觸犯開設賭場的罪名。「楊迅介紹,在某些平台涉賭的案件中,通過第三方幫助玩家變現,平台或遊戲方表面上看起來並沒有參與其中,玩家的資金在平台上也沒有實現閉環,但在這類涉賭案件中,儘管平台不能直接變現,但是明知或應知通過第三方幫助玩家變現,從玩家的角度來說,充值的資金的確實現了閉環。
「雖然那個資金出來的渠道不是遊戲平台運營的,但是很明顯遊戲平台應當知道有這個渠道,畢竟整個遊戲生態要依賴變現渠道來運行。」楊迅告訴新京報記者,有不少小型的遊戲公司,抱著打擦邊球的態度,默許甚至縱容第三方渠道幫助玩家變現,沒有認真去打擊第三方變現渠道,這會被認為是共謀。
「遊戲公司不能抱著僥倖的態度,看著別人這樣做自己也跟著做,在監管力度逐步加大的情況下,這些公司很難全身而退。」楊迅建議,遊戲公司必須在早期就要做好法律合規工作,提前規避法律風險。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商浩文表示,如果網路遊戲運營方故意設計遊戲規則引導玩家進行類似賭博的行為,如設置高額獎勵誘導玩家不斷投入資金參與射幸環節,或者對遊戲中出現的賭博行為不採取任何管理措施,那麼網路遊戲可能會被認定為賭博。
「不法人員為了攫取非法巨額利益,有的將網路棋牌類軟體、App進行包裝,以娛樂、返利等形式,招賭、吸賭,犯罪團伙以高回報、高勝率為噱頭吸引人參與,在賠率設定、提高提現門檻等環節設置層層陷阱,誘騙他人一步一步走進賭博的圈套。」商浩文介紹說,線上賭場依託網路平台,通過網路遊戲等為掩護,以虛擬籌碼進行交易,整個賭博過程都在網路中進行,無需實體場所,很難被察覺,監管起來較為困難。網路賭博具備隱蔽性強、流動性大、傳播速度快和迷惑性高的特點,給司法機關打擊和懲治該類犯罪帶來一定的困難,雖然我國刑法等法律對網路賭博行為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實踐中如何查證是比較大的技術難題。
商浩文建議,一是加強監管力度,建立多部門協同機制,網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門應加強合作,建立聯合監管機制,對網路遊戲類平台進行嚴格審核和實時監測,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利用App開設線上賭場的違法犯罪行為。二是強化技術防控,提升網路安全防護能力,加大對網路安全技術的投入,研發先進的監測技術,及時發現和識別賭博App的異常流量和交易行為。
新京報記者 韓福濤 實習生 劉香君
編輯 胡傑 校對 楊利